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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一封信

致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一封信


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全市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积极组织药品和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货源供应;要严格遵守“协议”规定,不得串换药品、盗刷医保卡,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要全力保证参保人员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购药,并做好店内疫情防控工作,服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要利用电子屏、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参保群众自觉参与全民防控,提供科学的防护指导,正确引导舆情,不信谣、不传谣,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配合市医保局及有关单位的督查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协议”规定及欺诈骗保等行为,我局将按照“协议”有关规定予以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置。



    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










审核:李  震  齐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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