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集成电路研发创新奖励资金申报开始
为贯彻落实《南京江北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新区管规字〔2023〕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新区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集成电路企业研发和产业化,现对集成电路研发创新奖励资金开展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新区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正常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当年无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法人。
二、申报要求
1. 企业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制造、设计、装备、专用材料、封装、测试、公共服务(平台)等的企业,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营收的60%以上;
2. 建有内部研发机构,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已建立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有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
3. 企业2022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
4. 企业2021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
三、奖补标准
支持集成电路企业产品开发和研制,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的创新攻关研发费用补助,具体为:当年研发投入规模500-2000(含)万元、2000-5000(含)万元、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项目,分别最高按照新增研发投入的20%、16%、12%给予补贴(重点引进企业可适当上浮),单个企业年度扶持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 资金申请表、企业信用承诺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研发立项相关证明材料;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项目研究开发辅助账复印件;2021、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1、2022年度企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
说明:研发费用归集参照研发加计扣除关于研发费用归集口径。
五、组织方式
1.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在“宁企通”平台上,选择“政策申报”,选择区(园区)-江北新区-所在产业平台街道,选择“集成电路研发创新奖补”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所属产业平台和街道。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
2. 各产业平台和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核通过后,网上推荐上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连同盖章后的推荐汇总表统一报送给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产业平台街道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3. 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填报材料保持一致,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奖励资金申请表、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4.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8:00,交至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大厅C106窗口(地址: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
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025-88029507
2. 材料受理
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 025-88020865
3. “宁企通”平台
注册和技术咨询 025-68505888
附件:
1.集成电路创新攻关研发费用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信用承诺书
3.集成电路创新攻关研发费用奖励推荐汇总表
END
审核丨胡晓靓发布丨徐方盛
分享 点赞 在看为园区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