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报大学生“被精神病”案:依法重审公正判决(附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北京青年报等 法留香法律资讯


一、法院通报大学生“被精神病”案:依法重审公正判决

来源:人民日报、洛龙区人民法院、北京青年报、法莱利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关于媒体报道洛阳师范学院学生被强送精神病院治疗一事,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洛龙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5日立案,2017年9月26日开庭审理了原告(媒体报道中化名:刘刚)诉被告洛阳师范学院、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侵权纠纷一案,2017年11月23日作出判决。


判决送达后,原告与被告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4日裁定撤销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发回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重审。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之中,我院将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新闻多一点


大学生被关精神病院134天:想逃又无法证明自己正常


2015年,大学生刘刚(化名)自称被强制送入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134天。出院后,刘刚起诉洛阳市师范学院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认为其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造成其身心严重摧残,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0月10日,该案在洛阳市洛龙区法院二审开庭,法官随后宣布当日休庭,择日再审。


疑因两次换宿舍,被怀疑有精神疾病


2014年,已经工作5年的刘刚通过高考考入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当时已28岁的刘刚成为全班49个学生中唯一一个男生,与其他同学更是有10岁左右的年龄差。刘刚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因为有代沟,他与同学很少交流。


刘刚与其他专业三位男生被分到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宿舍,但新校区宿舍刚刚装修过,味道较大,体弱的刘刚向学校申请换宿舍。随后,学校将刘刚换到老校区宿舍。不久,因为老校区乘车不便,刘刚又向学校申请换回来,学校便将他换到新校区一间没有新家具的宿舍里。


2015年暑期,因为要参加暑期实践,刘刚没有回家,而当时他的手机卡正好丢失。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陈贯安联系到刘刚的母亲,称刘刚失踪了。刘母赶到学校后,陈贯安又告诉刘母,刘刚精神有些问题,让她去找白马寺附近的医院看看。


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遭电击与强制喂药治疗


刘母随后联系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五科副主任徐民从告诉刘母,医院可以派车去看一下。刘刚告诉北青报记者,在他不同意的情况下,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人将他双手反绑,强制带上车,而他年迈的母亲则被这一幕吓哭了。陈贯安则告诉刘母,刘刚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医院开证明以后才能继续上学。


刘刚表示,从2015年7月20日被强制入院,他一共在这里待了134天,其间接受过电击、强制喂药等治疗,还曾被护工殴打过。2015年11月30日,刘刚与殴打他的护工签署调解协议(对方赔偿刘刚7000元)后出院。


2016年10月13日,刘刚前往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接受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院医生认为刘刚“不是精神病”。


刘刚:对未来感到有些迷茫


15日,自称曾被强制关进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134天的刘刚告诉北青报记者,从入院第一天起,他就想要逃离这个地方,但他始终无法证明自己是个正常人。出院后,校方曾希望与刘刚私了,但被他拒绝。他表示,这件事对他影响非常大,自己对未来感到有些迷茫。



二、限制医院权力,防止随便“被精神病”!

来源:陈迪、东方今报、观察家等,感谢。


国内的精神病患收治制度,一个突出问题是医院集中了太大权限,这导致了纠错能力的贫弱。


据东方今报报道,河南大学生刘某,在他就读大学个别教职员的安排下,被强行送进洛阳的一家精神病院,住院“治疗”134天,最终在他自己跑进医院的护士站打电话“自救”才得以出院。而据事后的第三方检查,刘某其实没有精神病。这件案子的二审近日正在进行,但还没有宣判结果,所以现在也不好断言是非。


不过即便如此,人们对于“被精神病”的关切和忧虑其实也是很长时间以来的一个存量议题,所以还是需要藉此机会进行反思。


“被精神病”,指的就是没有精神病的人,被人出于各种理由和动机送进了精神病院。过去我们能看到这样的新闻,比如哪里有访民被截访,然后被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送进了精神病院;又比如哪里有家庭成员间发生利益纠纷,然后其中一方把另一方给送了进去。一个正常人,一旦不幸被人送进精神病院,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则是一件难事。


至少大喊“我没病”是肯定没人搭理的。


某种程度上,正是为了克服“被精神病”的漏洞,2013年生效的《精神卫生法》加入了很多针对性的条款,所以在那之后“被精神病”的案例还是明显少了很多。目前国内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分为两种——自愿的和非自愿的。自愿治疗就是个人自愿前往医疗机构寻求帮助,或者由近亲属作主将患者送医;而非自愿治疗,则只能是在患者已经伤害了自己或是已经伤害了他人以后才能强制发起。


也就是说,在现行法律之下,以伤害行为为界,只有发生了实际伤害行为的才可以被强制送医;否则就只能由当事人自愿、或者是由家属提出,其他机构是没有这个权利的,无论是所在单位、学校,还是地方政府部门。



在这次刘某的案件里,刘某在校时没有伤害他人或自己的情节,所以精神病院的收治只可能是“自愿治疗”;而根据现有的媒体报道来看,刘某被送进精神病院是其母亲稀里糊涂地签了字,完成了程序上的要求,然后被关进去了。


所以评论区里就有很多网友有疑问:如果自己的至亲碰巧搞不清状况、碰巧耳根子软,最糟糕的是如果就是至亲和自己有利益冲突想把自己关精神病院里去,那该怎么办?


确实,一旦都到了近亲属这一层关系,以目前的国内制度来说还是会有风险的。而比对更加成熟的国家的做法来看,并不是没有持续增加“安全网”的办法。


首先,也可能是最重要的就是,如果违背患者个人意愿的精神病患收治,在一些发达国家并不被理解为一种单纯的医疗行为,而需要法院的审核授权,并由法院来主持医疗鉴定。这对国内只要医院拿到亲属签字就可以收治的状况来说,显然是多了一道“安全网”。


其次,对于精神障碍的诊断,其实完全可以交给区别于收治医院的第三方医疗机构来做,在一些发达国家即是如此操作,因为这样至少可以部分地规避医院“为了收钱而收人”的获利动机。



总体来说,如今国内的精神病患收治制度,医院还是集中了太大的权限,同时集诊断、治疗、判断患者的康复水平、决定其何时出院于一身,这自然会导致纠错能力的贫弱,也应是下一步立法改进的空间所在。



三、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来源:格雷·贝克、法莱利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一名负责运送精神病人的司机因为疏忽,中途让三名患者逃掉了。为了不至于丢掉工作,他把车开到一个巴士站,许诺可以免费搭车。


最后,他把乘客中的三个人充作患者送进了医院。


格雷·贝克关心的不是这个故事,他想了解的是,这三个人是 通过什么方式证明自己,从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下面是他对甲的采访:


格: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时,你想了些什么办法来解救自己呢?

甲: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格:你是怎样证明的?

甲:我说:“地球是圆的”,这句话是真理。我想,讲真理的人总不会被当成是精神病吧!


格:最后你成功了吗?

甲:没有。当我第14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护理人员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针。

下面是对乙的采访:


格:你是怎么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我和甲是被丙救出来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报了警。


格:当时,你是否想办法逃出去呢?

乙:是的,我告诉他们我是社会学家。我说我知道美国前总统是克林顿,英国前首相是布莱尔。当我说到南太平洋各岛国领袖的名字时,他们就给我打了一针。我就再也不敢讲下去了!


格:那丙是怎样把你们救出去的?

乙:他进来之后,什么话也不说。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当医护人员给他刮脸的时候,他会对他们说谢谢。第28天的时候,他们就让他出院了。


格雷·贝克在评论里发表这样的感慨:一个正常人想证明自己的正常,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只有不试图去证明的人,才称得上是一个正常人。



后来,有许多人在该文的网络版上留言。


有一个人的留言令人感触颇深:那些用某种方式去证明自己真理在握的人,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知识丰富的人,包括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很有钱的人,都可能被认为是个疯子,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想起了前一阵看到的两句话,大意是:永远不需要向别人解释你自己,因为喜欢你的人不需要,不喜欢你的人不会相信。  



四、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来源:林靖宇、dingxiangyisheng等,感谢。


真假精神病,

傻傻分不清?


1972 年,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罗森汉想知道精神科的诊断能否禁得起考验:伪装的精神病患者是否会被识破?


他招募了 8 个正常人,并进行了培训:假装存在幻听,其他正常,并在入院前不做个人卫生,浑身散发着酸臭。然后连他一共 9 人去精神病院看病,都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结果公布后,一家精神病院表示不服,让罗森汉放马过来。罗森汉表示,近三个月会安排一些正常人去看病,看他们能否区别出来。


三个月后,这家精神病院称发现了 41 名假病人。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罗森汉并没有安排任何人去。


实验告诉我们,精神科医生很难判断刻意装病的人是否真的有病。


「被精神病」了,

该不该反抗?


目前没有任何仪器可以客观证明个体是否患有精神病,只能依靠精神科医生根据客观症状标准进行主观判断,但症状是可以捏造的。


那么问题来了:假若你的家人因经济利益,杜撰你的症状,将你送入精神病院,你该如何证明自己没病并尽快出院?



这就像一个死循环:


否认有病?是精神分裂症的典型特征之一;

承认有病?赶紧的吧,精神病院正等着您!


反复强调自己没有病?


精神科医生不会买账的,因为重性精神障碍的患者缺乏判断自己是否有病的能力,你的话没有可信度。


激烈地进行抗争?


这样做,你就给医生留下了兴奋躁动、伤人毁物的有病印象。此外,因为有危害社会的风险,出院之日也可能会变得遥遥无期。



如何证明

自己没有精神病?


难道只能当一只逆来顺受的小羔羊吗?


不用怕,丁香医生来帮你,手把手教你从以下 10 个方面全方位证明自己没病,这也是精神科医生评估患者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细节:


睡眠:遵守病房作息时间。如果睡不着,不要在病房里瞎转悠,更不要大吵大闹,建议在床上眯着,假装睡得很不错。


交流:与医生和护士交流时,要注意语速适中、语调平稳。按照沟通的情景,适时切换主动问和被动答。


情感:不要因至亲的背叛而过度消极。要知道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尽快出院,暂时抛开情绪,保持平稳的心态。


面部表情:面部表情与自己的言行要协调。简单来说,讲述开心的事要露出笑容,不愉快的事则表现出痛苦。


行为:重新审视自己的平时的言行,是否和大众一致,若存在一些可能被怀疑的行为,请尽量隐藏起来。比如一些人喜欢睡前盯着屋顶思考,切记不要这么做,因为精神病患者有时候喜欢凝视某个地方,陷入幻觉。


语言:用词要得当,别自作聪明发明一些新词;用语要得体,符合当前的对话,不能问你吃饭没,你却说上了厕所;不虚构内容,别吹牛。


眼神交流:眼神要与医护人员进行互动,交谈时别左顾右盼。


思维与逻辑:思维连贯,逻辑要经得起推敲。


记忆力:要记得为你诊疗的医护人员姓名。


定向能力:能分辨你目前处于什么地方,能判断现在是上午、下午还是晚上。


上述 10 个方面,对于正常人来说轻而易举,所以不必过分担心,顺其自然,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不幸入院,

这些要注意


不要频繁解释自己没病


精神病患者所说的可信度不高,需要精神科医生从细节入手。医生和护士会时刻观察每一个新患者的言行,评估是否真的患病,所以不要怕自己被忽略,从此永无出院之日。


不用过分担心服药


入院可能会被要求服用药物,可以向周边的病友请教如何藏药或吐药。如果检查较为严格,无法躲过,也不要过分担心。服药后可能会乏力、发困等,但短期不会造成严重影响。


不建议尝试逃跑


每个精神病院都有三防:防逃跑、防自杀、防伤人毁物。精神科有一套防逃跑的机制,若尝试逃跑,被抓回来反而很有可能会被约束在病床上。


「被精神病」没那么容易


精神分裂症患者大多不能判断自己是否有病,陈述的内容往往也往往不可信,入院时诊断的依据往往是来自监护人。


然而,因为存在个体「被精神病」的风险,精神科医生也会多留一个心眼,不会完全按家属所说来进行诊断,而是会进一步核实评估。


精神科医生也不是「吃素」的。


精神医学已发展了 100 多年,作为诊断依据的症状学非常丰富,若不是装病者拥有丰富的精神病学知识、了解诊疗程序以及精湛的演技,短时间内就会被识破。


在评估和观察期间,并不意味着你「被精神病」了,而是病情判断需要一定时间,这和其他疾病住院观察一样。


若患者不能诊断为精神疾病,且无危险倾向,一般能在一周内出院。



国家立法

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运行的《精神卫生法》规定:若个体不存在危险或伤人行为,若非自愿,精神病院不能收入患者进行治疗。


若发生伤人或危险行为,一些医院考虑到可能存在危害社会的倾向,留院观察也是合理合法的,但几天内也会出院的,而且并不是说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了。


即使被误诊,还可以向原机构或其他具有资质的精神病院提出再次诊断的申请,由另外两名精神科医生再进行评估。如果对再次诊断的结果存在异议,还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再次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真正的难题


我们目前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数已达 1 亿以上,患有重性精神障碍的约有 1 600 万人,但实际上「被精神病」的案例并不多。


目前精神科的难题,并不是正常人「被精神病」,而是大约有 70% 真正有病的人没有接受治疗,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受到精神疾病的影响。


如果你被关进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欢迎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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