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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截至10月23日18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疫情高风险地区2个,中风险地区11个。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从重点地区入(返)宁人员要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一)10月1日(含)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甘肃省张掖市、嘉峪关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自入(返)宁之日起算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桐楠阁餐厅旅居史的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次密管控)。

(二)9月29日(含)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10月5日(含)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10月15日(含)以来有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10月16日(含)以来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旅居史的入(返)宁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管理措施。

(三)10月10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酒泉市,10月15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北京市丰台区,10月16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甘南州、重庆市黔江区,10月17日(含)以来途经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雨花区、天心区)和株洲市攸县、青海省海东市,10月18日(含)以来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河北省邢台市、甘肃省陇南市,10月19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天水市,10月20日(含)以来途经湖北省天门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10月21日(含)以来途经青海省西宁市、河北省保定市的入(返)宁人员,以及与近期官方网站新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程一致或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入(返)宁人员,要实施14天居家健康管理措施。

二、近期有途经涉疫省份地市的入(返)宁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宁后要主动向社区(村居)、单位、宾馆(酒店)报告行程,并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需要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近期我市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涉疫地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宁后要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广大市民要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出入车站、商超、医疗机构、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密闭)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做好扫码、亮码和测量体温等。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3日


(来源:闽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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