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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两部门认定30所学校食堂为“阳光食堂”

市教育局宣 乐山教育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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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教育局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全市学校“阳光食堂”名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和评选条件,经学校自主申报、区县教育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把关、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认定以下30所学校食堂为“阳光食堂”。


       希望被认定为“阳光食堂”的学校食堂务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起好模范带头、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学校食堂要向他们学习,注重加强硬件建设和功能分区,从严抓好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的工作,全面做好各类登记统计,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来源:乐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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