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帐号已被封,内容无法查看 此帐号的内容被自由微信解封
文章于 2021年2月18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微信屏蔽
其他

“性侵”案背后,那些无法理喻的细节

魏剑美 非常魏道 2021-02-18

几乎每一起热点“性侵”案的背后,

都有着让人难以启齿更无法理喻的细节,

反映着“病人”们扭曲的内心。


1.


杰瑞副总裁鲍毓铭涉嫌性侵“未成年养女”一案闹得沸沸扬扬。《南风窗》、《新京报》、澎湃新闻以及财新这几家算是当前国内公信力最强的媒体纷纷介入。但财新推出的《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特稿”,立马招来广泛的批评。


 

一个处于绝对弱势的未成年女孩,与一个身高一米九、体重200斤的上市公司高管的畸形关系,居然被财新记者解读为“更像是一个自小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求安全感的故事”,记者甚至还“私人评价”,说“这女孩是故事会人格”。

 

财新的报道招来的基本上是一片喊打之声。乃至于一向以“专业精神自诩”的他们,也不得不匆匆撤稿,事实上等于承认了这篇“特稿”的不得人心。

 

财新此稿当然是有重大问题的,尤其是信源的不平衡、证据追问与比对的独立性不够以及弱势关怀精神的缺失等。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篇稿子呈现的一些细节还是非常有价值的。

 

对于中国大陆的受众来说,媒体“痛打落水狗”最受欢迎:只要是贪官,尽管选择其贪婪好色、独断专横的细节,而对其原本复杂多样的生活细节选择性失明;只要是强弱对抗,就一味描绘强者的霸道和弱者的善良;只要是性丑闻,就只采信“受害者”的说法,而对“施暴者”的辩解一概斥为胡编乱造……

 

作为受众,有激烈的情绪和鲜明的立场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对于媒体人来说,独立性恰恰体现在努力追问真相,尽量呈现丰富的、有价值的细节,摆脱个人好恶而力图从社会层面去剖析,才有其深刻而普遍的意义。

 

2.

 

以我作为记者和编辑的阅历,在所有的新闻事件中,最难把握的就是涉性案件。诸多具体案例中,当事人的某些行为、语言、心态,甚至与媒体报道和法律判决呈现出完全颠覆的状态。

 

我第一次调查此类案件,是某大学的一个才女投河自杀。调查到的事实有:“天真无邪”的她与社会上某男子同居了一年多,才发现其系有妇之夫。便试图摆脱这种不当关系,另行找了低一届的学弟为男朋友。没想到该男子纠缠不休,甚至当着一众同学的面揭破她“纯洁”的面纱。一向心高气傲的才女无法面对,悲剧发生了。

 

这个故事看上去非常吻合我们一般意义上的“狼与羊”的故事。但是,随着对多个当事人的调查,却呈现出与这一逻辑很不吻合的一些细节。尤其是报道发表之后所了解到的一些复杂材料。


当时,有朋友受人之托来找我要才女家人的联系方式,说是有一笔稿费要寄给女孩的家人。大约又过了一年,那个朋友才告诉我实情,寄“稿费”的是广州的一个文化商。该文化商我有所耳闻,是个出了名的“花花太岁”。他旗下的刊物发过才女的文章,他本人也很欣赏才女,曾经飞赴长沙约见,“两人第一次见面就上床了”。


我听得目瞪口呆,完全不敢相信。但告诉我这个细节的朋友是个非常忠厚的人,我没有理由怀疑他造谣。再说,造这样的谣对任何人都没有现实意义。

 

更让我不敢置信的事情还在后面,第二年的清明节,该文化商特意来到长沙,让我那个朋友领他去才女投河的地方,进行祭拜。其人跪拜于地,痛哭流涕,念自己写的祭文,还往河里抛洒鲜花,说是她生前最喜欢鲜花了……

 

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女孩出事时,有人告诉她曾经主动表白过的一个男孩,没想到那个男孩子只冷冰冰地说了一句:“她死了与我有什么关系!”而她失踪时,其男友想到的第一件事居然不是找人,而是立即去撬她的抽屉拿到日记本,看看有没有不利于自己的记录。

 

我第一次明白:人性实在太过多面,社会原来如此复杂。我们这些只受过单向教育、只会进行简单二元划分的人,其实都是天真的、肤浅的。也因此,对待文学作品和新闻作品,无论是写还是读,我们自己首先就是单线条的,单色彩的。

 

也正因此,此后采写和编辑深度调查稿件,我开始学会尽量从人的心理状态与精神追求去探寻案件背后的逻辑,而不是对“善”“恶”两面做简单的道德评判。

 

3.

 

具体到“高管性侵养女案”,无论鲍毓铭有着怎样自以为“冤屈”的理由和自以为巧妙的法律规避手法,他都应该受到严厉的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这有无争议的事实作为支撑。

 

但是,新闻调查如果仅仅停留在揭发、痛批“恶魔”,是没有多少现实意义的。此案最大的一个启示在于:在我们耳熟能详的“正常社会”之外,何以能有如此一个环环相扣、乃至于长期“和平共处”的一个“病人世界”?


 

这个案例中,鲍某,“李星星”(财新用的“兰儿”),李母,还有鲍某的父母,甚至鲍某的姐姐,展现出的无一不是“病人”状态:一个40多岁的单身男人,与一个13岁的小女孩长期单独相处,对这些人来说居然都不足为奇。这不能不引起高度警惕:这已经不是鲍某“恋童癖”、“变态”、“恶魔”那么简单的一个偶发事件,而反映了一种极为严重的社会病态。

 

同样,发生于20196月的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性侵9岁幼女案,其背后的复杂细节发人深省:有多少富人在借慈善之名行恶?他们的“货源”保证渠道是如何建构的?相关部门如何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社会机构如何进行救助?

 

也许,我们不得不面对这个社会日益复杂、微妙的变化。像北大女生包丽之死,难道我们仅仅只需看到包丽的软弱、纠结和黑暗,牟某的残忍、扭曲和虚伪?

 

看着娱乐节目、打着电子游戏长大的年轻人,已经越来越不同于农耕社会背景和商业社会背景下的人们,表现出非常独特而强烈的某些“虚拟世界”和“动漫世界”的人格特征。

 

对此,在大学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或许最有感触。有人甚至怀疑,在现实社会之外,是不是存在着一种“暗社会”,在那里,一切的玄幻、穿越、畸恋、性虐、暴力、鬼怪,都是司空见惯的,也是无需负责的。

 

4.


我接触过一个最为不可思议的案例:

 

某县的反贪局长(此处用化名“老黑”)因为“强奸幼女罪”入狱,坐了六七年牢,出来后一直上访。从司法机构,到人大,到媒体,找了无数人。都没有结果。

 

后来,他找到我。材料准备了一大堆,他赌咒发誓自己是冤枉的。

 

案情倒也简单:公诉机构起诉他与未满十四岁的少女甲发生性关系,有少女及家属的指证,有联防队员的目击证词:某月某日晚,老黑骑摩托车带少女甲至某农场郊外,两人赤身裸体发生性关系,被两名联防队员当场抓获。当时老黑以认识他们队长为由,请求不要过问。事后,少女甲离家出走。家属报案,遂抓捕老黑。

 

老黑自己的说法是:事发当晚根本不是未满十四岁的少女甲,自己从来都不认识甲。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是已满十四岁的乙。乙是熟人的女儿,吃住在自己家里,辅导自己的女儿学习。在那晚之前,两人就有性关系,属于自愿,所以才会同意自己骑摩托带她出郊外发生关系。至于少女甲,在学校与社会上不良青年交往,被人带往外地。其“处女膜破裂”等均与自己毫无关系。

 

我问他,既然你与少女甲毫无关系,这事为什么会牵扯到你头上来?你自己给出一个逻辑关系来看看。

 

他的解释是:那天晚上两个联防队员本来是为了抓嫖创收,没想到无意中抓到了自己。经过沟通之后,放过了自己。事后忍不住当做谈资。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公安中有人的亲戚曾经被老黑这个反贪局长处理过,因此怀恨在心。事情说来也巧,正在读初中的少女甲离家出走,其父母到公安报案。某人立马联想到老黑那天晚上的事情,想当然地认为与其发生关系的就是甲。找到甲后,该公安人员就要他们指证老黑,甚至对未成年的甲采取了威吓手段。“铁案”因此办成了。

 

老黑给我看的证据,有事发当晚他打电话约少女乙的记录,有少女乙本人的证词,最不可思议的是,还有老黑妻子作证老黑与少女乙有自愿性关系的证词。

 

这事明显有违常情。而且堂堂一个反贪局长,发生如此丢人现眼的丑事(就算不是与未满十四岁幼女甲发生关系,至少也是与刚满十四岁不多久的少女乙发生了性关系啊,而且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其妻不仅不提出离婚,反而还支持丈夫一再上访,还亲自出具力挺丈夫的证词。

 

我质问老黑:此中必有蹊跷。此事你不解释清楚,任谁也无法相信。

 

最后,他逼急了,承认说引诱少女乙吃住在自己家里,都是老婆的主意。老婆与少女乙的母亲熟,知道她是个贪小便宜的人,便提出让乙吃住在自己家里帮助辅导自己的小孩。

 

老婆何以帮助他做这等丧尽天良事情?原来他与老婆结婚后,发现老婆不是处女,农村伢子出身的他一直耿耿于怀,觉得自己“吃了大亏”。老婆为了补偿他,提出给他找个处女。于是瞄准了少女乙,乙住进自己家后,她创造条件让两人多接触,给乙买好吃的好玩的,让老黑如愿以偿,谁知道丈夫擦枪走火,阴差阳错被捉了起来。

 

如此这般一梳理,逻辑就清楚了。但是,作为媒体人,谁能轻松得起来:这个案件的背后,太多的不可思议,太多的“病人”啊!

 

5.


前反贪局长这个案件,我最后还是没有介入。

 

第一,年代久远,取证困难。一些重要的当事人或婚嫁,或远走。追忆不堪回首的往事,本身就会伤及他们当下的生活。

 

第二,从具体情节来说,老黑是冤枉的,但却并不值得同情。不仅仅是因为他和妻子的愚昧,他们合谋一事的龌龊,更因为他在面对这一事件时,始终没有表现出起码的羞愧与负罪感。他死死抓住的一条其实就是“十四岁”这个法定年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公众并不需要一篇“为坏人伸冤”的新闻。

 

从新闻自身的价值来说,这个案件其实值得一做。但是,我们有自己的现实国情,受众的心理期待与价值判断不能不成为记者和总编辑考量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所谓“新闻专业主义”,其实媒体人自己就常常主动放弃了。“新闻人只对报道的真实性负责”也只能说说而已。

 

一般说来,事实可以复杂诡异,但是非判断一定要简单分明。即便并不那么泾渭分明,也要尽量处理得一目了然。这个把握其实是需要非常高超的技巧的,一旦没把握好,媒体就会惹火烧身。

 

也正因此,理性的选择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前风光的鲍总裁,内心深处却是一个十足的“病人”。

 

也也正因此,我们整个社会对于新闻事件的判断力每况愈下,对于事件中所反映出来的人性的复杂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多样,越来越难以兼容。

 

我们整个社会都处于开撕的预备状态,任何一件事,一个人,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导火索,随时划分阵线,水火不容。

 

想起多年前在一家杂志做记者时,有某女子上杂志社来控诉其男友多么不堪,真是集人间渣男劣迹于一身。有同事义愤填膺,采写了洋洋洒洒一篇长文。即将付梓时,该女子又找上门来,提出一个要求:能不能将文中化名都改为真名。


记者大惑不解:这是为何?

 

该女子说:我想把杂志送给他,让你们的报道作为见证,告诉他:无论他怎么虐待我,我都是一心一意爱他的。

 

那一刻,我们所有人都无语了:世界上还有这么犯贱、找虐的人!

 

她的话显然不会写进报道,我们的既定主题、基调,怎么可能因为这个细节而改变呢?

 

但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作为记者和媒体,你有权不认同人家的行为和观念,但展示这些有表现力的细节,其实也是一种忠诚与勇气。

 

因为,在“病了”的社会里,展现“病症”,或许正是媒体的意义所在。



《非常魏道》《文字客老魏》往期文章:

你读的“新闻”越多,你就会越信任广告

时代的悲哀:坏人日益飞扬跋扈,好人越加谨小慎微

既然《武汉日记》能做反华铁证,那咱们赶紧出《纽约日记》啊

这个错别字连篇的农民工,写诗完爆作协副主席……

武汉人,多的是聪明,缺的是“傻气”

施耐庵,西门大爷叫你多写正能量

一个人的出名侮辱了三样东西:北大、哲学和博士!


    “再微弱的光,都是刺向黑暗的利剑!”    心与心的映照,手与手的相握,总有力量留存。永不绝望,相伴前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