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侠肝义胆气魄,写痛快淋漓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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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将目光盯着女大学生的“性瘾”和“卖淫”的时候,很难说不是出于一种猥琐和窥私的心理。
这几天,到处都在传浙江农林大学大一女生“卖淫”的事情,据说其与多名男性乱交,勾搭别人的男朋友,与异性约P的同时还拥有多名“女朋友”,不仅频繁卖淫,还在微博上发布“卖淫日记”……
不能不承认,这样的情节确实太狗血,太重口味,太适合二次传播。不仅食色男女津津乐道,即便平素正经示人者,多半也要忍不住一探究竟:看看现在的年轻人到底乱成了什么样?
如果我们足够诚实,就不得不承认:对他人声色故事的消费,背后其实是自己内心强烈的窥私欲。而道德谴责的疾言厉色,很可能只是为了掩饰自己在想象中完成的角色置换。
他人的隐私曝光足以让我们欢欣鼓舞,但对自己内心的阴暗和猥琐就讳莫如深了。事实上,在真实的生活场景中,我们真的就比人家活得更阳光、更正直、更“事无不可对人言”?
曾经有两年的时光,我在省计生委下辖的一家杂志社做执行总编辑,为此阅读了大量的心理学书籍和“性学报告”,也接触了不少的“口述实录”。一些人的特殊癖好与经历确实让人瞠目结舌,但综合起来看,其实又算不得什么,每个人的“怪癖”只是在不同背景与生长环境下的人看来“怪”而已。事实上,我们只是各有各的“怪”。
人这种动物,真的太复杂,太微妙,太各异其趣了。而对“与我不同”者的妖魔化,则是一切所谓“道德”最明显的特征。人类的进步,本质上正是认知的拓展所带来的对异端的包容。
记得我们杂志创刊不久,一个七十岁的大爷冒着风雪找到编辑部来,说是看了我们的杂志觉得很贴心,他“有话要说”。我安排了两个编辑接待他,事后两个编辑都说很尴尬,因为老人讲述的都是他自己的隐私,包括第一次居然是与自己的婶子……
作为期刊编辑,作为被人信任的倾听者,作为晚辈,面对这样真诚的讲述者,我们能端着“道德”的武器吗?
我在另外一家青年刊物时看过一个稿子:某男子长期对电台女主播进行电话情色骚扰,被抓捕后才发现,他曾经是抗洪抢险中的英雄。
人的多面性,未必全是虚伪,也很可能只是上帝造物时设置的不同程序而已。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对人性常怀悲悯,是因为懂得每一种生命形态都有其不得已,都有其没办法,都有其局限和尴尬。
回到浙江农林大学这个学生,虽说她已经是个大学生,但刚刚进入大学的很多孩子,对于独立生活其实都没有做好准备。从幼儿园到高中,长期生活在一个封闭管道之中的他们,并没有得到社会多少有效的指导,尤其是对于男女两性生活。
我自己在大学任教,对此有深切感触。绝大多数孩子,无论是对精神层面的爱情,还是对肉体层面的性,都基本上没有得到过正规渠道的教育与辅导。而他们“自学成才”的“教材”,又多是良莠不齐的情色作品与网络信息。
还有一个重要的社会背景,那就是独生子女条件下,绝大多数孩子都有其相当孤独的童年和青春期,如果加上留守儿童身份或者离异家庭背景,“缺爱”的心理烙印就更明显。从事心理咨询与辅导的人士都知道,很多滥交者,尤其是年轻女性,其实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寻找“被需要”的心理感觉,或者是发泄对于生活的失望。
这个大一女生给自己取网名为“小姆苟呢”,明显带有一种自虐或者说自谑意味。而其拿微博这种公共平台当日记簿,大肆发布“性爱日记”甚至“卖淫笔记”,其中的人与事都可以与现实生活一一对应,并且毫不顾及其他人所受的干扰和对自己所可能带来的后果,其行为很明显异于正常人的行为反应。从这个角度讲,家人和学校将其送某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并无不妥。
对待一个病人,社会不应抱看“荡妇”的心态。再说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尚未成年,“年轻人犯错连上帝都可以原谅”,不少人在网上痛斥其“品德败坏”“女人渣”“人丑没胸”,甚至造谣说她有艾滋病、“恶意报复社会”,这样毁灭性的攻击与中伤又能给社会带来什么正面的东西呢?
至于“卖淫”这个情节,从其描述来看,自然已成为事实。但我们也不难发现,她对于这一行为的违法犯罪性质并无认识,仅仅理解为“我缺钱”,而“他有人脉,也乐意帮我”。
作为一个大学老师和几个孩子的父亲,我的理解是:一个未成年人的过错,更多还是社会的责任。无论这过错有多么荒诞,多么“有伤风化”,多么让人尴尬,我们都应该有直面的勇气,有悲悯的情怀,有容错的胸襟。同情、帮助和鼓励她,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才会多一个金不换的“回头浪子”,少一个自暴自弃的社会余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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