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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作为写作者,你真的会读书吗?

2016-11-02 尹沽城 集悦读

作为写作者,你真的会读书吗?
本文作者:尹沽城

读者读书,为乐趣,为消遣,为感悟人生,为提高生活志趣,皆可。但是作为写作者,你读书有一个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学习和借鉴。学习大家的写作手法和技巧,学习他们的文笔和架构故事第能力,学习他们怎么观察和描摹世界。
那么,读什么书?怎么读才能学到我们想学的?我以为,从写作者出发,读书要读出三重境界。
01字词的精确性
读书的时候,要注意作家们的用词,尤其是名词和动词。越精确,越好。如果你不知道哪些词更为精确,就要学。怎么学?读书。
任何一种语言,都有大词和小词之分。
比如,杯子是大词;马克杯、高脚杯、玻璃杯、塑料杯、一次性纸杯这些是小词。很显然,小词比大词更为精确。不同的杯子会对应不同的场合甚至是拿杯子的人的身份。用一个合适的小词,你的文笔就是一次精进。
再举一个动词的例子。打,是大词。捶、擂、敲、抽、凿、掐等,这些是小词。你要根据你文中的情景,选取一个合适的小词。
小词比大词有魅力。举个例子,孔乙己拿钱买酒时,鲁迅用了一个动词,是“排”,把“铜钱一字排开”。“把钱放那”和“把钱一字排开”,你们品咂一下,哪个好。

除了动词和名词,对于形容词和副词我要多说两句。一定要警惕形容词和副词,能少用尽量少用,如果非要用,那就用一个。特别强调,某某人说,直接说就好。不要在“说”前,加“他高兴地说”或“伤心地说”、“气急败坏地说”等等。因为你的对话一定是要展示说话者的情绪的,加副词纯粹是多此一举。


这个道理,巴别尔、海明威、卡佛、斯蒂芬·金、劳伦斯·布洛克都说过。
明白动词和名词的重要,形容词和副词的赘肉效应后,读书时,你就要分外关注作者是如何应用这些词汇的。
02叙述的精确性
谈完字词,就要聊句子。
句子指向的是叙述。比如,描述一个咖啡馆,一条街道,一座城市,一个世界。你用什么顺序;用什么节奏;用什么语言;都是学问。
谈及顺序,我拿《包法利夫人》举例,在第二部第一章里,福楼拜描写一个镇子时,先写远景,一片谷地;一条河穿过谷地,然后福楼拜顺着这条河由远及近,写了河两岸的场景。直到河流尽头,就是作者眼前的世界。写完自然景观,接着他写到这个镇子的人文信息、历史发展等。一个镇子的模样,一下子就勾勒出来了。
在《包法利夫人》中,你仔细看福楼拜的叙述手法,他总是有一定的顺序,从远到近,或从上到下。
至于节奏,就是长句子和短句子的排列组合。节奏快就是短句子多;节奏慢就是长句多;你要根据你的叙述者决定你文章的节奏。
我读过的节奏最好的小说是雷蒙德·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这部小说也是村上春树最喜欢的之一。他还亲自写了两万多字的序郑重推荐。小说中,写到动作时,总是干净利落,节奏很快;写到作者情绪低迷或是陷入思考时,长句子就出来了。这部小说的学问很大,村上春树学了十几年。推荐给你们。
顺序和节奏,只是技术层面的。
聊完字词和句子,这些其实都没有触及写作的实质,用个俗词,那就是没触及到写作的“灵魂”。接下来,聊聊“灵魂”。
03叙述的灵魂
我现在读书,主要目的就是追求“灵魂”。
先举一个余华经常举的例子。
“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多看我两眼?”
这句话出自鲁迅的《狂人日记》。这句话是小说中的“我”,也就是“狂人”说出来的。说白了,就是一神经病说的。如果要你用一句话来表现一个人的神经病,你会怎么写?想一想,然后再看看鲁迅是怎么写一个人的神经病的: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多看了我两眼? 一个人,觉得一只狗狗多看了他两眼。你说神经不神经!

这就是鲁迅的牛逼之处。排除掉课本里宣传的鲁迅的政治意义,带着文学眼光,重读鲁迅是很有必要的。
鲁迅的这个例子,写的是“神经病”。如果要你写一个人的无聊,一个人的伤心,一个人的痛苦,一个人对苦难袭来的承受,一个人对亲人突然离世过后的反应,等等,你怎么写。这些才是写作的实质。也是写作不能为摄影、电影、绘画等代替的关键。

比如,说到亲人离世。好多人会写大哭一场。这是最平庸也最不负责任的写法。在路内的小说《慈悲》中,写到“主人公水生的老婆去世”时,开始时,水生和他女儿没哭,只是办了葬礼,把尸体火化。


等过了一段时间,水生有一天突然对他女儿说,家里的中药味儿淡了,我才觉得你妈真的不在了。然后就大哭,痛哭,哭到不能自已。水生的老婆常年服用中药,家里肯定会有一股中药味儿。人死了,药停了,味儿要变淡还需要一种时间。等到味儿没了,水生反应过来,人没了,是真的没了,他才开始哭。这是路内的高明之处。
说到这儿,让我想到了一个人,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他母亲去世,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哭,而是蒸了一头猪,喝了两斗酒。等到与遗体告别时,他突然大哭不止,吐血三升,身体一下子就垮掉了。
再比如,《包法利夫人》中福楼拜写爱玛对婚姻生活的期待落了空,陷入无聊时,写了这么一段话:教堂里的人出来了。农妇脚蹬上过蜡的木鞋,农夫身穿簇新的长罩衣,孩子们光着头蹦蹦跳跳地走在里头,大家都在回家去。只有五六个男人,每回总是那几个,留在客栈门口玩翻瓶塞游戏,一直玩到夜里。”

这段话用的是爱玛的视角,写她所看到的景象。“每回总是那几个”和“一直玩到夜里”,你想想,她是有多无聊,才会每天盯着窗户看外面的人玩,从早上玩到晚上;而且,每次玩的都是那么几个人。
像福楼拜这样的高手,一边写爱玛的无聊,一边就写到爱玛的期待。如果她不期待着什么,不会整天盯着那扇窗户,向外望。同时,还有一层隐喻,她深陷婚姻枷锁,想要挣脱,渴望浪漫。
福楼拜写爱玛的心动,写她的美丽,写她的兴奋,写她的绝望,都是非常经典的。所以我本人,目前为止,最喜欢的小说就是《包法利夫人》,因为它可以教会我有关写作的一切。
所以,写作者读书的时候,就要看别人怎么用字用词,怎么叙述,用什么节奏,最重要的是,看他们写怎么生活的真实。怎么写一个人的颓废,伤心,痛苦,忍耐,暴躁,怎么写死亡、写欲望。等等吧。
以上,大概就是我今天要讲的。读书要读出这三层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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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尹沽城,简书/微博读书签约作者,微信公众号:尹沽城,微博@尹沽城。新书《比生活更重要的,是生活方式》已温情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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