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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借条上少写“2句”话,当心被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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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谁还不碰上几个向你借钱的亲朋好友,完事儿了给张简单的借条。这里就要注意了,打借条是一门手艺活,个别欠债人爱在借条上钻漏洞少写几句关键性的话语,而漏写的这些话可能就成为债主败诉的关键。
借条上一定要清楚写明钱已经支付给了借款人,如:现已收到XX出借的现金(或银行转账)多少元
没有这句话的后果是什么?很简单,假设被告在法院上说借条的确是其写的,但钱一直没收到。那么一般法院会产生合理怀疑并要你举证证明你把钱已经交给被告了。如果你没有这句话来说明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对不起,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换句话说你要输官司了。
口头约定了利息的,一定要清楚写明如何计息,如口头月利率为2%,借条上就要写明月利息2%。
《合同法》规定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有利息却不在借条上写出来,那么关于利息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哦。如下图,只写了超期利息,未写明借期利息,如果李四找张三支付借期内利息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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