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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7最引人注目的十个刑案!希望这些案件永不再发生!
2017年十大刑案点评
朋友,你好
2017年即将过去
这一年,我们经历了很多
曾经愤怒,曾经彷徨
曾经喜悦,曾经感伤
当新闻变成旧闻
人们追逐热点围观
曾经的历史是否会被遗忘?
检察日报新媒体推出年终系列盘点
助你法眼回眸,感受——
正义的力量
“孙氏三兄弟案”:
传递公正司法正能量
案情简介:
2013年,孙氏三兄弟孙宝东、孙宝国、孙宝民以故意杀人罪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终审获刑,其他同案犯也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2017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孙宝国、孙宝东的“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原审判决当庭撤销。16名被告人中有9人被改判无罪,而其他7名被告人的实际服刑期限也均已超过了此次改判的刑期。正在服刑的孙宝国、孙宝东等4名被告人被依法当庭释放。
评点:
本案案情复杂,牵扯多地办案机关和新旧法律适用,最高法巡回法庭再审本案,最高检检察员出庭,保证了判决的权威、公正。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机关责任重大,也一直在努力。
“辱母杀人案”:
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
案情简介:
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殴打、侮辱女企业家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用水果刀乱捅,致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引发舆论关注。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五年。
2017年11月,和本案有关的吴学占等人涉黑案起诉至法院,其中3个罪名所涉案情与苏银霞、于欢相关。
评点:
即便没有舆论关注,我们仍有理由相信,本案最终会得到公正处理。但舆论在其中的推动作用,仍值得重视。
民意不能代替法律,但二者并非对立,民意的朴素正义观在司法中应有正常容纳空间。如何实现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本案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标本。
南京火车站猥亵儿童案:
监护人谁管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12日晚7时许,在南京高铁南站候车室,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子将一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并将手伸进女孩的裙内,在其胸部“活动”。该起猥亵女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
8月15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通报称:南京铁路警方已于8月14日在河南滑县将犯罪嫌疑人段某抓获。经调查,其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父母,女童为段某父母的养女。南京铁路警方依据查证事实,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段某依法刑事拘留。
8月28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段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评点:
这起猥亵儿童案件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在加害者和受害者共同的家长身边,仅此两点便足够惊心。前者考验了社会的良知,有心人发微博掀起公议,职能部门迅速介入并反馈相关情况。然而后者,管中窥豹可见麻木的一家人和畸形的家庭关系,思之不寒而栗。我们不禁要问:未成年人有监护人管,那监护人呢,谁来管?
“活埋律师案”:
对法治的挑衅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6日,在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参加完一起案件庭审,北京两名律师准备离开下榻宾馆时,20多个不明身份的人围上来,对二人进行殴打,并往一辆商务车上拉拽,叫嚣着要将律师活埋。幸得经过这里的巡逻警察及时制止,警方在商务车上发现铁锹、布袋子。
案发后,已有1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相继归案,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评点:
“活埋律师”,在一个法治社会,这样的叫嚣如此刺耳。从警方在犯罪嫌疑人车上发现铁锹、布袋子来看,“活埋律师”的叫嚣,可能不只是口头威胁,如果不是警方解救及时,后果不堪想象。
这些人何以胆大妄为?谁又是他们背后的指使者?随着案件的侦办,真相将呈现在公众面前。
保姆纵火案:
现实版“农夫与蛇”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22日,浙江杭州市民林生斌家中保姆莫焕晶试图采取先放火再救火的方式,让雇主一家感恩,以便借钱偿还赌债,导致火灾发生,女主人朱小贞及三个年幼的孩子在火灾中丧生。
8月21日,检察机关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莫焕晶提起公诉。
12月21日,案件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的律师未经法庭许可擅自退庭,案件将延期审理。
评点:
这一极端个案,很像“农夫与蛇”的翻版:被告人做保姆,月薪7500元,收入不菲;主人一家待她如家人,案发上月还借给她十万元买房。如此恩将仇报,让局外人难以理解。
案件审理延期,不过是一段小插曲。公正,就快来了。
“无证收购玉案”:
主动作为实现公正
案情简介:
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农民王力军在没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情况下买卖玉米,被当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一审获刑后,王力军并未上诉,但本案引发舆论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再审本案。
2017年2月17日,巴彦淖尔市中院再审后认为,王力军的行为违反当时的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危害程度,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改判王力军无罪。
评点:
王力军贩卖玉米,在农民和粮库之间架起一个桥梁,不仅无害,反而有益于社会。无罪判决,是他应得的公正。
一审判决后,王力军未上诉,之后也未申诉。媒体报道,让本案进入公众视野,而最高法指令再审,是司法为民理念下的主动作为。
携程亲子园虐童案:
呼唤监管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初,上海携程托管亲子园教师打孩子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教师不仅用力把孩子推倒,还强行将疑似芥末的不明物品塞入孩子口中。随后,警方对携程亲子园三名工作人员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11月15日,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公布了对“携程亲子园事件”的调查情况,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伤害儿童的恶劣事件,上海市妇联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负有监督失察、管理不力的责任,现代家庭杂志社领导班子对承接运营携程亲子园项目决策严重错误,对下属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管严重缺失。
11月16日晚,携程CEO孙洁作最终通报,两位人力资源部副总裁被免职。
12月13日,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依法对携程亲子园工作人员郑某、吴某、周某、唐某、沈某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批准逮捕。
评点:
对幼儿负有看护职责的人竟变成施虐的魔鬼,这起案件刺痛了所有人的心。公众期待作恶者受到严惩,更期待职能部门推进切实有效的监管。在“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一美好道德图景实现之前,制度上的“以恶意度人”仍然必不可少。
围殴拘禁记者案:
对媒体权利的粗暴侵犯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4日下午,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热线》记者在周至县人民医院采访过程中,一位院长指使10多位身着保安制服的年轻男子对其拳打脚踢。之后又进行了两次殴打,10多人手持木棍,向记者的头部、胸部、背部、腿部猛击。三次殴打结束后,记者被强行带至医院太平间,对方扬言“你不是要调查太平间吗?让你今儿在里面呆个够!”记者被拘禁在太平间里达数十分钟。
12月7日,周至县公安局通报称,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李某某、原副院长刘某某及医院保安李某、张某某等12人以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
评点:
正常行使采访职能的记者三次被殴打,被关进太平间拘禁,这是一起有组织、有分工的行为,是对媒体舆论监督权利的粗暴侵犯,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损害。
媒体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每每让人生出“假如媒体缺席”的感慨。保护媒体正当采访权利,法律是不可或缺的利剑。
郎永淳醉驾案:
心存侥幸的代价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5日22时40分许,央视前主持人郎永淳在聚餐饮酒后自行驾驶小型越野车离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酒精检测,郎永淳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7.9mg/100ml。10月6日,郎永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后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11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郎永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宣判后,郎永淳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评点:
当年在央视,他没少播报有关醉驾的新闻,规劝起观众来也是语重心长,但事情落到自己头上,还是没逃过“侥幸”二字。
事发后,他的肠子一定悔青了。他用失去三个月的自由,让公众再次体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有多重要。
“教科书式耍赖”案:
多行不义的下场
案情简介:
2015年,河北省唐山市民赵香斌遭遇车祸,历经数次手术后成为植物人。肇事司机黄淑芬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法院判决承担86万余元赔偿责任,但其转移财产拒不赔偿。
12月1日,赵香斌抢救无效去世。尸检鉴定意见显示,其死亡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12月22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黄淑芬被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评点:
转移财产煞费苦心,面对被害人指责理直气壮,黄淑芬的行为被称为“教科书式耍赖”。之前,案件走的是民事程序,而老人去世,让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得以满足,黄淑芬被刑事立案并被采取强制措施。
面对被害人亲属指责,黄淑芬曾表示:“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我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但刑事追究和民事赔偿并非“二选一”,即便将来法院判决坐牢,该还的钱,也一分少不了。
聆听法治的声音
曙明
十大刑事案件,不过是社会生活一个很小的片段,但透过它们,仍可窥见法治现状的一斑。岁末之际,让我们跟着这些案件,聆听法治的声音。
十起案件中,有三起涉及改判,其中“孙氏三兄弟案”和“无证收购玉米案”是再审改判,“辱母杀人案”是二审改判。尽管改判原因不尽相同,但改判说明,让被告人承受之前判决确定的刑事责任是不公平的。
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高度重视纠正和防范冤错案件,这些为案件纠错创造了良好条件;错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是司法机关的庄严承诺和办案追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审视三起改判案件,我们听到法治进步的足音;每一个公正判决,都是“法治好声音”。
依法办案是司法机关的事儿,但实现司法公正却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参与。“辱母杀人案”一审判决后,多家媒体对判决提出商榷意见;“无证收购玉米案”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并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是媒体的报道让围绕案件的争议为公众知晓,最终推动最高法院指令再审;南京火车站猥亵案,也是有心网友将图片发到网上引发关注,并引起办案机关注意。民众朴素情感不能代替法律,如何更好实现民意和司法良性互动是一个重大课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机关不能关门办案。舆论在很多案件中的发声,是2017年又一“法治好声音”。
2017年,我们听到的并非都是好声音:在湖北荆门,胆大妄为的嫌疑人叫嚣着“活埋律师”,而警方在作案车辆中搜出的布袋、铁锨提醒,他们可能真的不只是说说而已;在陕西周至,正常行使采访权的记者被多次殴打,最终被关进医院太平间,嫌疑人高喊“你不是要调查太平间吗?让你今儿在里面呆个够!”;在河北唐山,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交通肇事责任人理直气壮:“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我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这些声音、发出这些声音的人,让我们认识到法治建设路上不会是一马平川。
至于杭州保姆恩将仇报放火烧死雇主一家四口,携程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更让我们认识到人性之恶。漠视规则危害社会,用法律视角审视,犯罪的人可以看作“病人”,而能治愈他们的,也只有法律。
和上述言行令人气愤不同,郎永淳醉驾却让人不乏惋惜。虽然他已从央视离职,但仍是有一定影响的名人,多年自律积累的良好形象因一次醉驾而倒塌。有网友找出他当年在央视时播报醉驾新闻的画面,一个对醉驾危害认识如此深刻的人最终栽在这上面,让人感慨。很多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要难得多。法治建设也要切忌“光说不做”。
审视十大案件,除了令人欣喜的进步,我们也看到一些问题和缺憾。我们不会为此沮丧,作为社会个别现象,它只会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建设不会一帆风顺,让我们思考:建成法治社会,需要迈过哪些沟坎爬过哪些山。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刘海滨 王佳茹 路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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