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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公平竞争审查
本报3月3日讯(记者 范俐鑫)在今天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物价局局长陈充介绍,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都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我省明确了审查对象。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我省各级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部门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进行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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