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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和《中共甘孜县委办公室 甘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发改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粮油收储公司、供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及企业、退休干部代表召开了甘孜县污水处理收费听证会。会议由县发改局负责同志主持召开。
住建局负责人就甘孜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作了汇报,对比周边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我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1.2元/立方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0.4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0.6元/立方米;低收入群众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会议就污水处理收费面临的困难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并要求供排水公司要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会议就是否同意收取污水处理收费进行表决,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收取污水处理费。
下一步,县发改局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此项工作,待县政府批准后,及时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工作机制。
来源:县发改局
主办:中共甘孜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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