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
《会师之地 踢踏甘孜》微信公众号非原创转载文章所含部分文字、图片、音视频来自互联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所含文字、图片、音视频版权归原作者或媒体所有,我们将及时完善著权信息或删除处理。
11月26日
甘孜州疾控中心发布最新健康提示
详情如下👇👇👇
重要提示
公众要密切关注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重庆市,北京市朝阳区,山西省忻州市、太原市、朔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和田市、乌鲁木齐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甘肃省兰州市,山东省济南市,陕西省榆林市、西安市,青海省西宁市,河南省郑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湖北省武汉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等地疫情动态。
1、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州人员,自抵州之日起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
省外有近7日内低风险旅居史人员,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做好居家健康监测,3天期间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省内有近7日内低风险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确需出行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3天期间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
2、来(返)州人员入州前,需提前24小时通过识别扫描下方报备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登记报备,同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3、省外来(返)州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流动,但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入川后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4、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图木舒克市、阿克苏市、阿拉尔市、和田市、库尔勒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3天集中隔离。对近7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他地区、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按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5、入州健康服务站严格查验入(返)州人员健康码、行程码、风险城市旅居史,查验省内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入返(州)人员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其他入(返)州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倡导入州后就近开展一次“落地检”。
6、根据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研判,省内各市(州)按一、二、三类地区进行分类管控、动态调整,公众要按照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进入重点场所(机构)时分别需持有效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进入酒吧、KTV、歌舞厅、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戏厅、健身房等各类空间密闭休闲娱乐场所须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进入餐馆酒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游泳场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党政机关、宗教场所、企事业单位、小区(院落)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进入A级旅游景区和入住星级旅游饭店人员,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对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或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应限制其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弹窗人员可进入酒店、民宿、网约房),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
7、自觉履行个人责任,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集。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地区,及时测核酸,主动扫码亮码、配合查验行程卡,若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