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色坊:中国男孩网约如同吐痰!数据令人担忧……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将认定为“重伤”
采编:长生证道、李律师
《关帝戒淫经》开篇说:
“帝君曰:“淫为万恶之首,孝乃百行之先。淫人者,杀其三世,一经败露,丑行遍传。父不以为女,夫不以为妻,子不以为母,甚至刀悬颈项,男女并亡。抛尸露骨,辱及宗亲。问谁家之女流,全无教诲。问谁氏之男子,竟类马牛。”
很多人会发出疑问,觉得此经说得是不是有些太严重了?身边明明有很多邪淫之人,但他们的身体不也好好的吗?
如果有此种看法,只能说明大众没能看明白事物的本质。哲学上说,量的积累才会导致质的变化,《关帝戒淫经》所说的其实是最后结果,而大众看到的是中间过程。年轻人身体正当强健,邪淫之后或许看不出什么,且待年老之时再看便都知晓。
中国古人还有句话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邪淫的本质仅仅是伤害身体吗?
大众在动邪念的时候应当想一下,这个人她虽花颜玉貌,但并非我偶,她是别人的女儿、别人未来的妻子,甚至是某个孩子的母亲。设想一下,自己的女儿、妻子、或者母亲被外人动邪念你内心会如何想?肯定会非常气愤与伤心,那个淫邪之人即使是个伟人、才子又如何?你还会认为他是伟人?之所以有此种回答是因为没有淫邪到你的至亲而已。假如自己作为父母或者子女,当得知自己有一个淫邪的孩子或者双亲的时候,你内心又会如何想呢?只有把这一念想推己及人,才能避免邪淫的无限扩大。
淫邪的果报不仅仅是身体健康问题,
邪淫的果报是极为可怕的,比如身体健康垮塌,各种疾病随之而来,甚至是要命的病,包括种种性病,心理扭曲,淫念一生,种种恶念都生,以致恶行昭彰,身受恶报。我见识过各种人得什么淋病啊,艾滋病啊,还有各种心理变态的,已经欲罢不能,还有活着的时候就会有吸精鬼,各种魑魅魍魉前来毁害。这是现实危害。
还有无形危害:害阴骘——骘是定说,上帝冥冥中有安定人的道理,那就是本善的性,和做人的根源,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淫邪败德丧行,伤天地,灭良心,截断了阴骘之理,便会使一生福分尽被天削,潦倒终生,灵魂被神收回,投入永火销号。
案例:多少中国男孩和网友发生过性行为?这份数据令人担忧……
来源:环球时报GlobalTimes
最近,博主周蓬安的一篇文章,引起了不少人的恐慌……
时评人周蓬安在其微信公号的一篇题为“周蓬安:季增4万例,谨防中国成‘艾滋病大国’”的文章中写到,中国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在近几年呈暴增态势,原因包括中国从2010年取消了对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外国人的入境限制,以及大量非洲留学生的涌入。
言下之意,艾滋病病例增加,和老外(尤其非洲学生)来中国有脱不开的关系。
这就……有点冤了啊……
这篇文章发表后引发了很大的争议。大部分的网友指责周歪曲事实,故意博人眼球。
国内性学、艾滋知名学者张北川教授在接受《环球时报》英文版采访时驳斥了周的文章。他称这篇文章将中国艾滋疫情的上升归结于外国人是过分夸张,同时也反映出大众对与艾滋病毒的无知,以及对外国人的异化和排斥。
张北川教授还说,世界上很多国家没有对患有艾滋病的外国人进行入境限制,但这些国家并没有发现艾滋疫情有明显波动啊!
虽然老外们莫名接了个锅,但国内艾滋病病例上升,却已是不争的事实。
数据触目惊心——
来自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6月,全国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820756例。2018年第二季度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40104例。
根据北京晨报2016年的报道,2014年,全国报告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共104000例,几乎是2008年的两倍。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艾滋病不是被老外随地乱洒的,它主要的传播方式也只有“性、血液、母婴”这三种,那么感染病例上升,是否和下面这几个字有一定的关联?
——无保护性行为。
前段时间,Global Times的记者去参加了一个论坛,论坛上的专家给出了惊人的数据……
最新的青少年艾滋疫情显示,15到24岁的青年和青年学生的新报告数,从2012年的12819例上升到2017年的19384例。
近年来飞速发展流行的网络社交平台,无疑在某种程度上,给了无保护性行为滋生的温床。
有一个高中男生,就曾因和网友发生了性行为后,因为害怕感染艾滋病,向张北川求助了……
一个读中学的男生,最近和一个他在社交平台上认识的成年人发生了性行为。这名中学生称,他的行为是受到了社交平台上色情图片和网上约炮信息的诱惑。
男生称,他发现很多小学生和中学生都注册了此类社交平台。
出于担心感染艾滋,这名学生近日联系到张北川教授寻求帮助。
(图via人民网)
有多少青少年和网上认识的人发生过性关系?
下面的数据令人震惊……
全国艾滋病信息资源网络的“青少年全力以赴”新媒体平台针对15-24岁的青少年,在2017年开展了网约性行为现状调查。在收集的8771份来自各个年龄层的样本中,共有1177人有过网约性行为,占13.4%。
1177人中有425个女生,752个男生,男生使用网约平台的比例明显高于女生。
在网约平台上出现多性伴的现象很常见,在最近一年中,766人(占比65.08%)有1-5个网约对象,102个人(8.67%)有6-10个网约对象,还有39个人(4.76%)网约对象人数超过20个。23%的人最近一次和网友发生关系没有使用避孕套。
面对这样严峻的数据,张北川教授认为,很多男孩子发生网约性行为,都是受到成年人的引诱……
张教授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去年有90多个16岁以下的男孩子,通过同性性行为感染艾滋,其中大量是成年艾滋感染者故意传播导致的。
“我们不能因为青少年艾滋感染高发而指责青少年。这已经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这个问题是由多方面因素导致的,包括性教育的缺失和网络监管的不足。”
互联网的流行,为青少年认识世界带来了便利,却也打开了一道充满危险的大门。
如何做好监管把控,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地成长,这也成为了教育、卫生、网络监管等部门需要共同努力应对的问题。而学校和家长,更是责无旁贷。
原标题:故意传播艾滋病 无论怎样从严重罚都不为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该解释,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认定为“重伤”,并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在当前防艾控艾的大背景下,此司法解释的出台表明了司法部门对传播艾滋病行为依然保持着高压态势,这对惩戒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
我国刑法专门规定了传播性病罪
为打击故意传播性病行为,我国刑法专门规定了传播性病罪,即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其中,即便该行为没有导致他人罹患性病,也不影响对其的定罪量刑。之所以列出专门条款规制传播性病行为,主要在于性病是一种传染性强、复发率高的疾病,对人体的身心健康有着非常大的危害,并会危及家庭和睦、影响后代健康,甚至导致胎儿畸形。
此次司解做了与传播普通性病不同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将传播艾滋病行为单独列出,做了与传播普通性病不同的规定。其一,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其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又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普通性病患者只有以卖淫、嫖娼方式传播性病的,方构成犯罪。但如果导致他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则无论行为人是否系卖淫嫖娼,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即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下,如果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也构成犯罪。这明显严于对传播普通性病行为的处罚,其目的是严厉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报复社会的行为。在现实中,不排除一些患者为发泄私愤,以“约炮”、“一夜情”等非卖淫、嫖娼的方式传播疾病。
虽然全世界众多医学研究人员付出了巨大努力,但至今尚未研制出根治艾滋病的特效药物,也没有可用于预防的有效疫苗。可以说,艾滋病是一种危害极大的传染性疾病,患者在临床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涉及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多处。感染艾滋病病毒后,该患者等同于被判处了“死刑”,将遭受极大身心折磨。为宣传和普及防艾知识,世界卫生组织早在1988年1月便将每年的12月1日定为世界艾滋病日,各国对防艾控艾也相当重视,纷纷出台各种政策抵制艾滋病的蔓延。
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不仅是对社会公德和良风善俗的侵害,更是对不特定人的身心健康的极大戕害。可以说,传播艾滋病行为比贩毒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后者造成的危害尚可通过医疗技术手段减少或挽回,前者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害则无药可治。对此,有关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从严执法的态度,让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受到严厉惩戒,进而减少人们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和恐惧,促进防艾控艾工作有新的进展。
文章源自法制网 特约评论员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