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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狂扇下跪男子耳光,被激怒的沈阳人开始了一场“全城人肉”

2017-09-02 警察说警事


来源:沈阳新闻综合频道

昨天,有一条10秒左右的视频

在沈阳人的朋友圈热传

视频里一名女子当街掌掴一名跪地男子

**视频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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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腾讯新闻报道,8月30日下午三点四十分左右,沈阳市于洪区汪河路吉利湖街附近,发生一起汽车与电动车剐蹭事故。这本来普通的一起事故,最后却演变成电动车主路中央下跪磕头,驾驶汽车的女车主狂扇其嘴巴的闹剧。
据目击者回忆,电动车主是一位不到五十岁的男子,喝多了酒;汽车车主是一名三十多岁的女性。两车原本由东向西同向行驶,但在车辆和行人都较多的公交站前,汽车剐蹭到了在前方行驶的电动车,骑电动车的男子顿时被撞倒地,胳膊被蹭破。男子爬起坐到路边,女子下车揪住男子不放,情绪十分激动,群众猜测可能是男子醉酒驾驶不稳,突然抢了车道所致。
  
据围观群众称,事故中的汽车仅是前部车灯稍有破损,但男子在女子的责骂声中却跪倒在地作磕头状,连连说自己赔不起。而女子嘴里污言秽语不断,边说着“我还有事儿呢,你耽误我”、“看你就来气”,边连连用力抽男子的嘴巴。  



在视频中,一辆白色轿车停靠在道路中间,轿车尾部有一辆倒在地上的电动车。在轿车车头附近,一名老者跪在一名女子面前,不停地双手抱拳作揖磕头。


女子显得异常气愤,先后抡起右手掌掴男子的左脸右脸。视频中可以听到女子扔出这样一句:“我看着你就来气!”现场有不少群众围观,视频中可以听到有人在劝说。

这段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女子的行为激怒了无数人。很快,女子的相关信息被网友发到网上。沈阳人的朋友圈、微博都是这个视频和网友愤怒的情绪。




很快,这名女子就被网友们冠以了“沈阳最丑陋的女人”的名号。

与此同时,网友们自发人肉起了这名女子。很快,女子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驾驶执照、家庭详细住址、照片等个人信息,被网友们扒了个一干二净,并在网络上疯传。

一些网友拨打她的手机对她进行谴责、谩骂,最终导致这个手机号码申请了保号停机。

昨天晚上,更有一张女子所驾车辆前保险杠被拆掉的照片在朋友圈传播。



记者采访到了一位目击事件的环卫工人,当天两车同向行驶,电动车驾驶人身上有很大的酒气。因为电动车躲车并道,被从后面开过来的私家车剐倒,骑电动车的男子被撞倒在地,环卫工人说,开车女子下车后就先骂人,有别人劝架,女子就说管你啥闲事儿。


事故中私家车前部车灯有破损,而骑电动车男子之所以跪下,是因为他说赔不起私家车的修车钱。


事后,打人女司机拨打了交警队电话报警,但交警出警后,女子已经驶离现场,交警多次拨打她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很多网友都认为这名女子的行为太多偏激。




也有网友指责电动车司机不应该喝酒,更不应该在机动车道上横晃。




当然,也有理智的网友表示视频不全,不做评论。




还有网友表示,视频并没有拍到事件的全部,女子动手打人也是另有原因。




打人女子的电话始终无法接听,有记者辗转获得打人女子朋友的电话,该朋友表示,“不想多说,但事情总有清楚的时候,视频里的未必就是事情的真相”。


这位朋友的回答,为这次打人事件又增加了一丝悬念。“无论怎样,把个人隐私发到网上的这种做法,都不对!她现在根本不敢回家,如果大家是从出于尊重他人的角度来谈这个事情,那么在未得到人家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把人家的隐私发到网上的做法,是否也是一种不尊重?”

且不论事情是否会发生反转

也不论两人究竟谁错的多谁错的少

这名女子已经经历了比被扇耳光更可怕的事儿


网络暴力



即便女子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但她同时也成为了受害者

被侵犯了个人隐私

被网络暴力所伤害

在被扒的个人隐私中,很多确实是真实信息,不过有人谣传女子是28中学的老师,今天,28中学已经辟谣,并作出郑重声明。


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路人,其中有19位都通过手机看到了那段视频,被采访者的年龄段从20岁到60岁,只要手里有智能手机,都通过微信群或朋友圈看到了这段视频,可见网络的影响力确实不容小觑。


不知从何时起,很多网友的微博评论里,都充斥着各种不堪入眼的词句,谩骂声、讨伐声、讽刺声四起,更有甚者恨不得用尽恶毒的话,将你“碎尸万段”,以显示他的“嫉恶如仇”。


如果某个人做了件不道德的事,就会有一群人理直气壮的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其进行各种谩骂,仿佛自己是在“替天行道”。


现如今,在网上肆意地辱骂别人,制造、散播谣言实在太容易了,因为没人知道你是谁,这给那些在生活中无处宣泄的人提供了一个肆无忌惮的释放领地,他们可以将自己心中所有的不满、所有的恶意都释放到最大程度,因此它的可怕程度也超乎想象。


若真是为了对方好倒也可以理解,但显然不是那么回事。有的人觉得自己是“行侠仗义”,很能从骂人这件事上得到自我满足,其实只是“为了骂而骂”,管他是什么人什么事呢,管他事情的真相如何,我只看见了我想看见的,先骂痛快了再说,反正在网络上,没人知道自己是谁。


其实,很多人不过是以一副“道德审判者”的面孔做着比“失德者”更为“失德”的事,只是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在做“伤天害理”的事罢了。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就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一名法官表示,群众们气愤之情情有可原,但于法却不可,一旦达不到情节严重,就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手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事情有无反转尚待调查

不过希望我们的身边

都少一些戾气

少一些网络暴力


一周要览


1、上海民警制服抱娃女子致孩子被摔,涉事民警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2、辽宁12市97家单位招聘1000人!政府机关、公安、教师全都有!快发给身边需要的人...

3、重磅:比执法资格考试更严!公安局领导、法制员等或须通过这个考试

4、公安局悬赏25万征集逃犯线索,这四人谁见过快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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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警察被打的事儿几乎天天发生,究竟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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