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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警察接受过的那些锦旗,那些故事……

2018-02-23 郑澄江 警察说警事



今 38 33782 38 13005 0 0 3585 0 0:00:09 0:00:03 0:00:06 3585,我刚到单位,孙处长就指派我到楼下接待一下送锦旗的市民。结果没想到,接待大厅里一下涌进来四名群众,他们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刑警雄风 破案神速尽显神威”的锦旗交到我的手里,表达他们对刑侦支队和东洲分局的谢意。


通过交谈,原来他们是前两天发生在我市东洲区的一起杀人案件被害人的家属。他们在表达谢意的同时还向我提出个不情之请: 他们想尽快回到被害人遇害的家里(犯罪现场),打扫一下凌乱的房间并取一些急需的物品。我立即用手机联系到东洲刑侦大队技术中队的姜涛队长,向他说明了情况。姜队长告诉我,昨天他已经将一些证件和一些卡返还给了他们,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在室内遗留的一些痕迹物证有待进一步核实,技术部门随时可能复勘现场,因此暂时还不能把钥匙交还死者家属。被害人家属听完我的解释后,一致表示理解,满意地离开了。



我从事宣传工作13年,这些年,接待过不少送锦旗和感谢信的市民,他们满怀感激的向帮助自己的警察连声致谢的场景我都记忆犹新,每一面锦旗和每一封感谢信背后都有一段段感人的故事,我从中感悟到:我们的老百姓有时是那样的孤立无援;有时是那样的渴求出手相救;有时是那样的容易满足;有时是那样的懂得知恩图报。他们用最质朴的传统方式表达他们对民警的敬意,正是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丰硕成果的具体体现。让我再讲几个小故事以飨读者。


一个眼神引发血案 民警筛查锁定真凶


去年8月28日上午,市民老耿和朋友来到我局,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送到宣传处副处长孙玉学的手里,由衷地感谢东公园派出所民警查出伤害他的凶手。


2015年2月22日晚上9点多,老耿与朋友步行至礼泉路附近时,老耿与迎面走来的一名醉汉对视了一眼,醉汉横眉立目地质问:“瞅我干啥?”老耿解释说:“认错人了。”本来小事一桩,可没想到,醉汉掏出一把刀,从老耿身后扑了上来,连刺老耿后背、前胸各一刀。老耿瞬间倒在血泊之中。老耿的朋友赶忙拨打120和110。老耿的心脏和肺部均有不同程度损伤,造成血气胸。经过三天三夜的抢救,老耿才脱离危险。后经法医鉴定:老耿为轻伤害(一级)。案件引起了东公园派出所高度重视,所长兰鹏和民警林龙飞根据被害人的描述,将辖区内所有有伤害和寻衅滋事前科的人员逐一进行了比对,最终,他们锁定曾有伤害犯罪前科的曹某某(44岁,家住东公园街)系此案的始作俑者。民警迅速展开外围工作。8月22日晚,迫于警方压力,曹某某到东公园派出所投案自首。

精神女患失联多日 警方查询父女团圆


今年2月24日,家住葛布地区的张某某(女,44岁,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与父母失去联系。张某某的家人到处寻找未果,只得到顺城分局葛布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及周边地区四处寻找也未找到张某某。4月11日,葛布派出所将信息报到顺城刑侦大队。顺城刑侦大队情报中队民警本想通过网上查询查找张某某的行踪,但因权限所限,收效甚微。顺城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马长河将情况上报到市局情报处请求协查。4月14日,情报处民警崔慎龙经过在网上深入细致地查询,获悉张某某在沈阳曾有过几次入住登记信息,最后的登记显示在沈河区站北旅社。马长河立即将信息反馈给张某某的父亲。4月15日,张父带家人驱车赶到站北旅社,将正处于发病状态的张某某规劝回家。


4月25日上午,张父带着一面绣有“情深似海除危解困,行动化雨润物无声”的锦旗送到市局,以表达他们全家对民警帮助找回女儿的恩情。


 “小凉快”转眼间失窃 俩民警两小时找回


今年3月23日中午,市民老于和妻子找到我们,将一面绣有“立警为民 破案神速”的锦旗交到我手里,他们是来感谢顺城分局刑警大队的侦查员范辞涵和曹庆川的。


事情是这样的:3月18日中午11点多,老于来到顺城区的雅尔森饭店就餐。1点30分,当他走出饭店,发现停在门口的红色金鹏牌“小凉快”(小型三轮车)不翼而飞了。心急如焚的老于赶忙拨打了110报警。


老于是抚顺某企业的下岗工人,这“小凉快”是他拉脚赚钱的谋生工具。面对弱势群体的求助,赶到现场的顺城分局刑警大队责任区二中的侦查员范辞涵和曹庆川一面安慰老于别上火,一面调取了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因为此前,顺城地区发生过几起类似案件,其中有一台失窃车辆是在石油医院对面的楼群内找到的。两名侦查员通过图侦很快发现被盗的“小凉快”也消失在那附近。他们按图索骥,果然在那楼群一隅找到了老于失窃的 “小凉快”,但车上的五块电瓶已被蟊贼卸走。


当天下午4点多,侦查员把消息通知了正在家里惆怅的老于,老于万万没有想到民警会这么快就把车找到。看到失而复得的“小凉快”他万分激动,又要请侦查员喝酒,又要给侦查员买礼物,都被俩侦查员婉言谢绝了。范辞涵同情地说:“你千万别这样,你靠它养家糊口不容易!为你挽回损失是我们警察应该做的。”


 “裸奔”男子两次迷路 民警出手助其回家


45岁的老洪是某企业的一名电工,因受脑外伤常年在家休养。多年前,他父亲把家里的一套平房借给一个亲属无偿使用。几年后,他父亲去世了,而他家那套平房因棚户区改造变成了楼房,而那个亲戚却占了他家的房子不肯归还。他索要多次无果,就到处上访,成了一名上访专业户,后来,还因此被行政拘留7天。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他手捧两封用红纸写的感谢信找到了我。



患有脑外伤后遗症的老洪很难迈过这道坎儿,就突发奇想,决定采取“裸奔”的方式引起关注度,以达到他的诉求。他于4月30日和5月1日夜间两次只穿了一条内裤从家里外出,沿大街漫无目的“裸奔”。第一次,他在望花区的工农街迷了路,结果他被工农派出所民警接到所里,民警给他找来秋衣秋裤取暖,并付了车费,把他送上了回家的公交车。第二次,“裸奔”到高湾地区的他又找不到家了。高湾派出所的民警陈福民把自己的一身运动服给他穿上,并给了他50元钱,让他打车回家。两次遇难被救,老洪深受感动,连声称赞“警察好!”。


了解了内情后,我语重心长地对老洪说:“我们民警做这些事都是应该的,每一名民警遇到这样的情况都会帮你的,你不用谢。另外,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傻事了,既不合法,又有伤风化,还容易生病,得不偿失。”他连连点头称是。同时,我和他详细讲解了如何通过找律师咨询,到辖区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问题。他激动地说:“其实,我虽然被拘留过,但我一点不恨警察。特别是通过这两次被警察救助,我觉得警察真好!我以后再也不上访了。”目送老洪离开时,他频频回头向我招手。刹那间,我心头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热流。我想:老洪未必没恨过警察,但以后他可能真的不会了。


几个小故事让我感触颇深。我想:作为一名公安民警,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基层民警一定要时刻把人民装在心中,要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多做实事,多做好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那样就会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加深警民鱼水之情,和谐的警民关系就会大有改观。老百姓是水分,是土壤,是根基,只有水足,土肥,根深,我们的公安事业这棵参天大树才能枝繁叶茂,硕果累累。



(作者单位:抚顺市公安局宣传处)


(图片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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