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出国须知】提醒赴荷兰中国公民慎重携带药品入境

2017-09-10 (转载) 扬州外事
33 22584 33 7545 0 0 4085 0 0:00:05 0:00:01 0:00:04 4085

(图片来自网络)




  近期,有中国公民携带归脾丸、益母草颗粒、金嗓子喉片等中药或中成药入境荷兰,因药品含有云木香、石斛等荷兰禁止入境的植物成分,被机场海关没收,并处以罚款。

  中国驻荷兰使馆提醒赴荷中国公民慎重选择携带的个人药品,入境前请提前了解荷兰海关在药品方面的出入境管理规定(荷兰海关网站:https://www.douane.nl/)。如确有需要,请随身携带医生处方及其翻译件等证明材料,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与中国驻荷兰使馆联系。








  

  驻荷兰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31-70-3065083或+31-684557449。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86-10-59913991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