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 “申请考核制”方案公告
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方案
为探索优秀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和模式,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浙江大学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博士生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如下:
No.1
申请
(一)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英语:申请人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成绩有效期2016年9月1日-报名截止日)
1) 通过下列英语水平考试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80、托福≥90、雅思≥6.0、英语专八合格。
2) 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备注: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条件,但科研业绩突出或学术潜力优秀的申请人,由报考导师提出申请,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英语水平要求可放宽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60分。
2.学术研究能力:申请人要求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有效期2016年1月1日—报名截止日,论文IF按发表当年计):
1)以第一作者(排第一位)发表SCI学术论文一篇。
2)以前二位作者发表IF≥3.0的SCI学术论文一篇。
3)以前三位作者发表IF≥5.0的SCI学术论文一篇。
4)以合作者发表IF≥10.0的SCI学术论文一篇(不计排名)。
备注:未达到以上科研条件,但学业基础优良且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普通招考申请人,由报考导师提出申请,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学历和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须符合浙江大学医学院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报名
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材料递交,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29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研究生院《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另须将清单各项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发送至brains@zju.edu.cn,初审无需递交纸质材料;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复试时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材料清单:
1、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上);
3、学业水平证明材料: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原件(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方可报到注册);
4、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原件;
5、符合申请条件的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
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已发表论文全文及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应含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文章类型等信息);录用状态提供录用函和论文校样稿(通讯作者签字)、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杂志影响因子检索证明;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专家推荐意见书;
8、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递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原件;
9、其他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以内);
11、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提供初稿)。
注意事项: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邮件申请材料不全、复试时不提交纸质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根据情况,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No.2
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专家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秘书1名。专家组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进入复试。审核结果将在浙江大学医学院和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网站公布。
No.3
复试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包括导师在内的5名专家组成,成员中须有1名分管研究生思想工作的研究生党总支委员或研究生德育导师。每位申请者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综合素质、知识结构、创新意识、阅读理解、英语能力等。各专家将按照申请人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复试小组汇总评分,对每一名复试学生给予是否录取的明确建议。学院将结合复试结果和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批。复试时间一般在招生当年4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学科自行决定。
No.4
争议处理及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3人,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思政两位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审核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No.5
其它说明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2、本院博士生招生名额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建议申请者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
3、本办法由浙江大学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No.6
联系方式
(一)咨询网址:
http://www.neuroscience.zju.edu.cn/(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
(二)咨询电话:
0571-87073071(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刘老师)
附件信息点击下方链接:https://webplus.zju.edu.cn/_s642/2020/1027/c45474a2211191/page.p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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