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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的朋友看过来---三大诉讼法关键点比较之一【检察监督】

2016-07-21 司考之家 盘县红果街道法律服务所



#三大诉讼法关键点比较#之一

【检察监督】



行政诉讼
1.监督范围(1)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合法性有权进行法律监督 (2)检察院对法院和行政诉讼参与人都有权进行监督
(3)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包括审判和执行阶段。审判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每个审判程序大体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和送达阶段。检察院有权对上述程序和阶段实行监督。

2.监督方式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是抗诉。新的行政诉讼法中也增加了检察建议。
(1)抗诉:最高检对各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法,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2)检察建议:①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法,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检察院备案。
②也可以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3.监督原则(1)上抗下原则: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的诉讼行为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即抗诉的对象是下级法院的行为。受理抗诉的法院与提出抗诉的检察院的级别相同。
(2)抗诉必须受理原则: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必须受理并要开庭审判。
4.活学活用(1)抗诉:沈阳市检察院对沈阳市和平区法院的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发现违法的,有权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2)检察建议:和平区检察院对和平区法院的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发现违法的,①有权向和平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沈阳市检察院备案;②也可以提请沈阳市检察院向沈阳市中院提出抗诉。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1、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要求立案(或撤销案件)。
2、侦查、审查起诉监督①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监督侦查工作;②对侦查过程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3、审判监督①对审判过程的监督:庭后以检察院整体名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②对审判结果的监督:提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③死刑复核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刑诉法第240条)
4、执行监督(1)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2)对刑罚变更活动进行监督。(对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检察院以提出纠正意见方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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