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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界高层,曾有多烂

老杜145 知灼 2023-11-26


10月16日,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孙成伟落马。


这是辽宁警界落马的又一个“警虎”。


孙成伟在8年前,就已经退休了。


孙成伟落马三天后,他的前领导——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在湖北襄阳“过堂”受审。


王大伟是孙成伟在公安厅任职纪委书记期间,第三个直接领导。


而前两名公安厅长,也在两年前陆续被查后并被判刑入狱。


履历显示,2009年10月,孙成伟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


2015年6月,退休。

孙成伟落马前,已于2016年退休的辽宁省刑警总队总队长、公安厅巡视员杨振福也落马了。


一个退休8年,一个退休7年——先后落马被查,最大可能性是与陈年旧案有关。


实际上,孙成伟赴任辽宁省公安厅前后,应该是辽宁警界最黑暗的时期。


一句话:彻底的烂透了!


2009年10月,孙成伟从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长一职,升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


他当时的直接领导,就是后来贪了5.4亿余元的辽宁第一个“警虎”李文喜。

李文喜,执掌辽宁公安厅近9年。


孙成伟调来时,他已担任公安厅长达7年。


时间拨回2000年1月,李文喜由地方公安调入辽宁省公安厅,拉开了辽宁省公安厅长达20年的黑暗史。


李文喜调入省公安厅数月后,即晋升为正厅级的副厅长。


又不到两年,再升为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在媒体的镜头前,李文喜经常侃侃而谈,更誓言要做辽宁全省人民的“门卫和更夫”,且展现了其亲民的一面。


但光环之下的李文喜,却是彼时辽宁警界最大的“黑手”。


据报道,文喜的多名亲属在辽宁经商,主要涉及矿山生意,李文喜为家族生意保驾护航。


在他任公安厅厅长期间,辽宁警方经办的“袁诚家案”引发了巨大波澜。



袁诚家是鞍山金和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李文喜同为本溪人。


2014年1月,袁诚家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被营口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妻谢艳敏获刑3年5个月,法院还判决追缴、没收该组织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一审宣判后,袁诚家约24亿元财产被罚没。


袁诚家的一位亲属后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当时公安厅从全省多地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在案件侦查阶段,未经法院判决,警方就将袁诚家的两个矿业(鞍山金和、隆盛达)查封并捆绑销售,“这两个矿价值数十亿,仅被卖了9.2亿,而且这9.2亿也未返给袁”。


不过,后来在各方压力下,2017年8月11日,辽宁省公安厅做出决定,返还袁诚家夫妇各项财物款约6.79亿元。


2021年1月25日,李文喜落马被查。


后据法院认定,李文喜敛财至2021年,也就是说,时年71岁的他仍在敛财。


李文喜是在2011年3月腾出公安厅长的位置,接任公安厅长的是薛恒。


2011年1月,薛恒当选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同年3月兼任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仅仅两年后的2013年3月,薛恒便卸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一职。


薛恒担任公安厅长期间,孙成伟也是公安厅纪委书记。


2021年8月23日,李文喜落马几个月后,66岁的薛恒就主动投案了。


后经查实,薛恒贪腐折合人民币共计1.35亿余元。


与李文喜差不多,薛恒在主掌辽宁省公安厅期间,也干了很多“脏事儿”。


其中一个案例,是薛恒兼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期间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并将其转变为“刑事案件”,进而制造一起冤案,后被受害人实名举报。


2007年,辽宁省抚顺市女企业家李月英因与薛恒的一个同乡杨清明发生矛盾,被安上了骗取贷款、职务侵占、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多项罪名。


彼时杨清明以“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为由,经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薛恒指示,抚顺市警方对李月英立案调查。


李月英称,一位自称“薛恒大舅哥”的人和她谈判,“不给杨清明税后1.035亿元,马上就安排警方异地办案。”


谈判不欢而散。


后在2012年2月21日,辽宁省公安厅将案件指定本溪市公安局管辖,后以涉嫌骗取贷款罪,本溪警方对李月英刑事拘留。


李月英最终因犯骗取贷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后来,12名辽宁省人大代表联名向省人大“上书”,要求重新调查此案。


2017年2月,本溪市中级法院将此案发回重审;2017年3月,公诉机关明山区检察院对李月英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9年9月,明山区法院向李月英支付12.8万余元的赔偿金,并于2020年1月刊登致歉公告。


薛恒让出公安厅长后,接任者是王大伟。


2013年3月,王大伟开始主掌辽宁省公安厅。


一直到2022年3月1日,时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官宣落马。


2023年10月19日,王大伟受审。


他被控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高达5.55亿余元。


经查,王大伟的问题包括:


为掩盖“裸官”问题,搞假结婚欺骗组织;大肆卖官鬻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生活腐化,道德败坏;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贪婪无度……


李文喜、薛恒、王大伟三人担任辽宁省公安厅“一把手”的时间从2002年5月延续至2022年3月,长达20年。


受贿数额总计超过12亿元。


实际上,这几年,辽宁省公安厅被查的领导还远不止这三个。


7月12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家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被公诉。


刘家铎2008年5月起,任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2010年4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


2015年8月起,他开始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公诉显示,刘家铎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一提的是,刘家铎从开始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时,其领导就是王大伟。


2023年4月20日,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警务专员周朝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被提起公诉。


公诉书显示,周朝东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履历显示,周朝东在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总队长。


2017年12月,他开始任公安厅副厅长。


一直到2022年6月被免职。


2022年11月4日,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董雪峰被查。



董雪峰曾是李文喜的下属,也曾与后任公安厅长的薛恒搭班子。


2015年4月退休。


经查,2003年至2014年,董雪峰任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主任,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多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2020年9月23日,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白月先被查。


履历显示,白月先于2008年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并明确为正厅级。



2014年,白月先转任辽宁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2018年1月同时担任辽宁省政协常委。


2018年5月退休。


值得一提的是,薛恒主政辽宁省公安厅时,白月先是其副手。


2021年7月,白月先被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其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021年5月,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副厅级),后任司法厅副厅长的姚喜双被查。


此外,2021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孟炜被双开。


孟炜进入辽宁省公安厅任职10余年,先后担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省公安厅信访处处长。


他也曾是薛恒直接下属。


2022年9月,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副厅级),后任鞍山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陈志刚被查;


2021年11月16日, 辽宁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政委(副厅级)、辽宁省盘锦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落马;


2022年5月17日,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刘乐国被查。



履历显示,2003年10月,刘乐国进入辽宁省公安厅工作,担任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2008年9月任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8年9月,刘乐国离岗待退休,1年后退休,2022年5月官宣被查。

辽宁省纪委指出刘乐国存在的不少问题:

包括攀附“孙力军政治团伙”;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规私存涉密材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程款拨付、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等……

另外被查的还有曾任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的张德威;

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总队总队长的贾万根;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姚伟。

2022年6月16日,辽宁省法学会原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孟冰(正厅级)落马了。


孟冰长期在辽宁省公安厅工作。


历任是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副厅级),2015年8月成为治安总队总队长。


2020年10月,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主动投案。


王立科此前曾辽宁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而彼时孟冰曾是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




王立科是辽宁走出来的“警虎”。


曾于2012年11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2022年6月17日,王立科案开庭,他被指控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


此外,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王立科海还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悉,娄河是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县涉黑组织成员,上世纪90年代开始,累计送给时任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王立科财物达8000多万元。


根据现已公开的资料,王立科,李文喜、薛恒、王大伟四人受贿总额达20亿元。


这还不算上述诸多公安厅副厅级领导。


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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