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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检察院民行科召开“基层民行推进年”专题座谈会[99期]

2017-06-19 陈婷婷 阳山检察

6月14日上午,阳山县检察院民行科邀请阳山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和律师代表召开“基层民行推进年”专题座谈会,会议由钟剑华副检察长主持,阳山县司法局欧阳广华副局长等人及部分律师代表和阳山县检察院民行科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钟剑华副检察长重点介绍了民行科的职能职责。民事行政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一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监督范围主要是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对执行活动的监督。钟检指出《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民行申诉案件案源少是制约阳山县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律师和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与群众接触多、信息灵、渠道广,掌握大量民事行政纠纷的第一手资料,是民事行政检察重要的案源渠道。建立起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机制,就能在第一时间收集到案源线索的同时,还能积极协助阳山县检察院做好化解矛盾、息诉服判工作。


与会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律师表示,通过本次座谈使他们对民行检察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他们表示,今后将向当事人宣传介绍检察机关民行检察的法律监督职能,通过适时引导当事人到检察机关申诉,使当事人既能节约诉讼成本又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维权途径的同时也为律师们增加了一条法律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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