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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遇害案最全梳理!案件会如何走向?背后又暴露出多少人性的丑陋!

2017-11-15 留学哆啦A梦


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这几天,中国女留学生江歌日本遇害案在网络上掀起的又一轮舆论热潮,再次印证了这句话。



据媒体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来自山东青岛的女留学生江歌在东京都中野车站接回同住的室友刘鑫时,在公寓楼门口遇到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双方发生了争吵,继而遭到残忍杀害。


而对遇害人江歌及其母亲的支持、同情,对犯罪嫌疑人陈世峰的讨伐,以及对案件另一位关键人物刘鑫的争议,也再次形成巨大的舆论场,并对案件走向产生着可能的张力。


而案件背后显露的人性之恶、之懦弱、之无力,让中国网友、在日华人及留学生、乃至部分日本民众凝聚起来,显示出空前的团结和行动力。



事件回顾


为护闺蜜,被捅十几刀


1992年出生在山东青岛的江歌,生活在单亲家庭,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2016年4月,她考入日本法政大学研究生院,刘鑫是她在日本留学时的好友。



刘鑫有个同居男友,叫陈世峰。在刘鑫提出分手后,他以公布裸照威胁,并多次骚扰刘鑫。陈世峰的举动让刘鑫慌了,她向江歌求助,并搬去和江歌住在一起。


2016年11月3日,江歌接到刘鑫的求助电话,说被陈世峰纠缠,让江歌去车站接她。接到了她之后两人一起回家,结果遇到了陈世峰。


江歌为保护刘鑫,让她先进了屋,自己在门口挡着陈世峰……最终,江歌被刺十几刀,活活被捅死!


据日本新闻网报道称,刘鑫和江歌两人回到居住的公寓楼时,“发现陈世峰等在公寓楼门口,三人于是发生了争执,江歌叫刘鑫先回房间,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与陈世峰理论。陈世峰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具猛刺江歌的颈部和胸部,致使江歌失血过多而遇难”。这个过程中,江歌大声呼救,但被江歌护在门内的刘鑫,却一直没有出来。


警方发布通告称,刘鑫听到门口的撞击声和呼喊声后报警。当警方赶到时,江歌已倒在二楼走廊的血泊中,其头部遭利刃砍伤,伤口长达10厘米,颈部和手部也有多处刺伤,送医两小时后因失血过多而亡。



江歌被害当天,母亲在微信上发消息给她,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此事发生后,江歌妈妈联系不到刘鑫,到了她老家也找不到人。


于是在网络上公布了刘鑫的信息。



这之后,刘鑫的妈妈出现了。


江歌妈妈贴出的录音▼


江歌遇害294天后,刘鑫露面了


江歌去世的第293天,刘鑫突然给江歌的妈妈发微信,想跟她见一面。第二天双方见面定在了村委会。


刘鑫穿着桃色的运动裤,戴着棒球帽来了,面对江歌妈妈,痛哭道歉。


江歌遇害第294天,江母与案件亲历者刘鑫首次见面。▼

https://v.qq.com/iframe/player.html?vid=v0502hw5gdu&auto=0&width=500px&height=375px


视频中,江歌妈妈哭喊,“十几刀啊,痛死妈妈了,痛死妈妈了!”但这种痛,不知刘鑫是否懂。



在视频中和刘鑫的微博中,刘鑫多次提到,江歌妈妈为了逼她出来把她的全家信息公布到网上的行为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对此,江歌妈妈坦然承认,她确实发过传单希望得到刘鑫的家庭住址,也在网络上公布了刘鑫的个人信息,这是不对的。


但这是在求见刘鑫200天不成,还要屡屡被刘鑫家人辱骂、拉黑之后的下下策,目的只是为了见刘鑫一面。



而视频中刘鑫也承认自己父母确实曾对江歌妈妈口出恶言,说“江歌命短”,但那都是“气话”。



会面中,江歌妈妈就案发细节一再询问对方,但极力克制情绪之下依然情绪几度崩溃。



见面后,江歌母亲问出了困惑她已久的问题。


1

江歌的死和你有没有关系


局面截图


面对江母这个问题

刘鑫开始先表示,

她和江歌关系好…

江母直接了当打断:

“请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刘鑫说:

“因为杀她的是我前男友”


局面截图


2

家里的门到底有没有反锁?


局面截图


这个问题应该是江母还有网友

最想知道的真相!

凶案发生时,刘鑫先一步进门

而江歌惨死在门外

当时门究竟有没有被刘鑫反锁?

刘鑫是这样答复的:


那天刘鑫让江歌在车站等她,路上告诉江歌自己来例假了,江歌让她赶紧回家换裤子,快到楼下铁门的时候,江歌说她想上厕所,刘鑫说那她赶紧(回家换裤子),就急匆匆先回去了。


一回家刘鑫就去卫生间,这时候听到江歌“啊”地一声,她就去开门,开了大概30公分,结果门被撞回来了,她就去看猫眼,想知道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结果门怎么也开不开…然后她去卧室拿手机报警。



听到这里江母连问了几次:

你确定你没有反锁门?



刘鑫肯定地回答:没有

并称她当时根本不知道

是前男友陈世峰在杀人

她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因为自己胆小

一直到警察来了都没有出去看一眼



采访中,刘鑫说自己不想推卸责任,承认江歌的死与自己有关,但也一直在重复,“我真的没有锁门。我真的没有锁门。因为警察来的时候,我是直接开门的。”


刘鑫流泪致歉,并对事发后自己为何始终未面见江母做出解释。


一年前的那个深夜到底发生了什么,江歌已经无法亲口告诉我们,而这位室友在多次拒绝见面之后终于给出的回答,显然也无法平复江歌妈妈难抑的悲痛。


从11月9日至12日,随着视频不断披露,江歌案的热度持续上升,在社交网络上的讨论热度甚至一度超过“双11”。

 

江歌案相关词仍停留在热搜榜(“苦咖啡-夏莲”为江歌妈妈的微博账号)


面对案件留给生者的悲痛和不断加深的伤害,网友们不断在网络上表达着对于凶手陈世峰的痛恨和谴责,以及从实际行动上帮助江母的意愿。



与母相依为命的“小歌子”


微博照片里,24岁的江歌露出牙齿微笑着。她身高165cm,皮肤白皙,脸颊瘦长,戴着黑框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


江歌出生于山东青岛某村落,家境并不富裕。她一岁父母离异,全靠母亲做些小生意维持生计。


江歌表哥告诉记者,2015年4月,考虑到每年十来万的留学费,以及人身安全问题,亲戚们都反对她出国留学。但一心想过平淡日子的江母,在关键时刻卖掉一套房,存了20万银行保证金,支持女儿。


江歌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


机场送别那天,看到女儿转身进了安检,她便哭开了。“不放心她一人在国外,好在江歌争气,不仅顺利考取法政大学管理学硕士,还一直坚持打工。”江歌表哥回忆,妹妹总是报喜不报忧,只是偶尔才会私下说,学业很忙,要做市场调研,还在勤工俭学,觉得辛苦。


《日本留学打工限制》规定,在日留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一周工作时间为28小时。同时做两份工的江歌,每周都打工28小时。


江歌曾告诉表哥,一月能赚五六千,交完约6万日元(约合4000元人民币)房租后,还略有盈余。她心疼母亲不容易,希望毕业后能在日本找个好工作,多积累些工作经验,就回国好好陪母亲。


江母说,女儿是她快乐的源泉。


母女俩相依为命20余年。在江母眼中,“小歌子”是她生命的全部。


为了供女儿读书,她批发布料,再做些衣服,到集市上卖。后来她开了超市,早上7点经营至夜里10点才关门。“她不想孩子过得比别人差,一直很拼。”江歌表哥说。


去年8月,想念女儿的她第一次来到日本,江歌用打工的钱给她买了昂贵的手表和项链。往年,她过生日,女儿也总会买些装饰品。


她对生活满怀期待。去年4月江歌入学读硕士时,她听从了女儿劝慰,转让经营三年的小超市。想着换份轻松的工作,她去考了月嫂证书。没想到,工作还没找到,便听到女儿的噩耗。


起底江歌案嫌犯陈世峰


陈世峰大学本科毕业视频


13日,记者在微博名为“华文播报”的账号上,找到了一段疑似陈世峰大学本科毕业时的视频。这个账号的简介为:“华文播报,播报你我的新鲜华文。华文学院非官方微博。”


https://v.qq.com/iframe/player.html?vid=g0504m9n4km&auto=0&width=500px&height=375px


这段视频开头,出现了厦门华侨大学2013届字样,这与此前江歌母亲在微博上曝光的陈世峰信息一致。视频开头,也出现了陈世峰的名字。



该视频发布于2013年。视频中,疑似陈世峰的人头发微卷,戴着黑框眼镜,面带腼腆微笑,说毕业后,自己会去泰国一年。在泰国农业大学孔子学院的官方网站,记者发现2014年该校关于陈世峰主持某校园比赛的报道。



这段视频一个章节的主题是畅想五年后的今天, 这位疑似陈世峰的人在视频里说: “生活一定会更好!”然而3年后,他却举起刀残忍地杀害了江歌。


大学期间曾殴打前女友


https://v.qq.com/iframe/player.html?vid=y0504wjbaou&auto=0&width=500px&height=375px


11月13日,有网友爆料,现年26岁的陈世峰在2015年赴日留学前,疑曾在大学期间殴打当时的女友,踹其肚子并扇耳光。


江歌妈妈日本联名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


陈世峰在日本,是否会被判死刑?


12月11日,东京法庭将对江歌案进行为期一周的开庭审判。


从事日本刑法研究的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泽善说,日本的刑事诉讼流程跟中国几乎没有区别,但“一般情况下,在日本杀害3个人才可能被判处死刑,按照惯例,凶手杀害1人一般获刑13年。”不过,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是日本国籍的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为非日本国籍,法院判决可能有区别。


郑泽善说,从目前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陈世峰是否会被判死仍不好判断,“即便被判死刑,中间可能也需要很长时间,日本对待死刑非常慎重,需要证据完全确凿、没有任何疑点,这要靠充分的调查。


江歌妈妈日本联名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


11月11日,江歌妈妈出现在东京池袋公园,发起“征集判决陈世峰死刑签名的活动”。


而同时在现场的,还有赶来担任志愿者的数十位华侨华人。


在帮助江歌妈妈完成前期准备后,他们在现场举展板,发传单,征集签名。

 

池袋签名现场


“在日华人圈”公众号在《华人正能量!江歌妈妈赴日举行联名签字!数百华人到场支持!》记录了当天签名活动的细节。


据记录,当天上午有近百华人来签名、看望慰问江歌妈妈。


下午,签名处转移到了池袋西口广场,更多华人从各地赶来,有带着孩子的家庭主妇,有特意请假的上班族,有背着书包的留学生,大家默默地排着队,签名、安慰、拥抱。

 

赶来签名的华人安慰江歌妈妈


更有一位日本友人在了解到江歌事件后,不断安慰江歌妈妈,同时一边流泪一边道歉说,对不起,让您的女儿在日本受害,是我们日本的错,您节哀,希望以后日本社会努力改善治安问题,减少这样的悲剧。


与此同时,一场网络签名也在进行着,从8月份开设网上签名活动以来,江歌妈妈辗转通过微博、微信、知乎、论坛,不断发送网上签名的请求,链接开通后前30个小时内一度征集到18万签名,到11月10日,这个数字已经上升到30万。


“我想对广大的网友们说一句谢谢,可以说,如果不是你们,我不可能活到今天。”在池袋公园征集签名活动时,江母面对镜头说了这句话,并深深鞠躬。

 

江歌妈妈微博截图


江歌案的几个疑问


群情激愤的全民愤怒之后,我们似乎还欠江歌被害案一份理性的声音。法制网就此事件所涉及的焦点法律问题采访了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齐晓伶律师:


为什么江歌案不是由中国法院管辖?


“在境外犯罪,不能被引渡回中国受审吗?”在看了江歌母亲和刘鑫见面的视频后,不少网友提出了引渡的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齐律师认为,此案之所以在日本起诉,是因为案件发生地在日本,依据属地管辖原则,日本有管辖权。在国外犯罪的中国公民,我们依据属人原则也有管辖权,但属地管辖在刑事管辖权中比属人管辖具有天然的优势地位。


谈及原因时,齐律师说,主要是因为一方面行为地管辖最有利于取证;另一方面一国要对本国公民适用本国刑法,需要实际上控制了该涉嫌犯罪的公民。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为地国已被刑事司法控制,而行为地国与国籍国之间又没有引渡条约,那么国籍国就不能实现刑事管辖权。


刘鑫在案发时没有给江歌开门,是否构成间接故意、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不作为犯罪是指负有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因而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本案刘鑫如要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需要具有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


“根据网络上的已有资料,如果确实是江歌主动提出帮助刘鑫应对其前男友的,那么很难说刘鑫承担法律上的救助作为义务,也就很难说她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当然,究竟怎样还要看证据。”齐律师说。


江歌妈妈通过微博散布刘鑫及家人信息,是否侵犯其隐私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其侵权责任。因此,我们在互联网上不应该轻易公布他人的信息,这可能会涉嫌侵权,严重的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齐律师认为:但是根据网络现有信息,刘鑫事件有其特殊性,江歌妈妈在极力恳求见其一面被拒绝甚至消失之后,无奈之下才借助网络逼刘鑫出面及出庭作证,江歌因帮助刘鑫而死,江歌妈妈的这一要求可以说完全是情理之中。当然,如果刘鑫认为江歌妈妈侵犯了其隐私权,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开庭后,刘鑫是否有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


“直接、言词原则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律义务。依据日本法律,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作证,是要受到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的。”齐律师说。

 

日本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宣誓或者拒绝提供证言时,可以裁定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锾,并可以命令赔偿由于拒绝所产生的费用。


第161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宣誓,或者拒绝提供证言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拘留。犯前款罪的,可以根据情节并处罚金和拘留。


如果本案依照中国法律进行审理的话,刘鑫也是有出庭作证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除非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犯罪嫌疑人回国后 ,中国司法机关可对其进行追诉。


“华人犯罪,中国法律还能否对其进行追责?”针对不少网友的进一步追问,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

依据中国刑法第十条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就江歌案件而言,刘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处罚后,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

但追诉权行使的一个充要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回到中国只有犯罪嫌疑人本人在国内,才能适用刑法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规定:

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到该案,如果刘鑫的前男友回到中国,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则由其入境地或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害人江歌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案件还需要等待法律判决,但在最后希望借用网友的一句话:“所有人都该坚信,善终究会战胜恶!应该把粗口的冲动转化为实际行动,传播出去,我们一起帮助无辜的善良少女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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