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暧昧有罪,要不要判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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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爱上余生
相信自己的感受,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认识世界,这很重要。别人说的很多无非是参考,不太可能是最终答案,更何况结果有很多都是匪夷所思的。
不希望自己去怀疑一切,又不相信答案永恒,虽然我们有信仰和爱。
从有微信号开始,“暧昧”一词就常映入眼帘,人们众说纷纭。如果说谁不清楚“暧昧”是个什么玩意儿未免太假,你我皆俗人,哪能不知道个一二。
几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异常想念远方的亲人朋友,那种痛苦难以表述,但是又总喜欢表达出来缓解难过。
大约是一点左右,在泪眼朦胧下用微信写了几行字,习惯性的发在了朋友圈,这个习惯的养成是不知道手机有记录本,现在知道了也用不惯。
偶尔写字的时候眼角会有泪,早已不可抗拒。发个朋友圈不是为了求助,和得到谁的安慰,只是感到不痛快不能总藏于心中,说出去就像扔了一块压在胸口的石头。
如果不是无奈,也不会总是深夜才睡;如果不是无人诉说,也不会深夜发朋友圈以泄之苦。可这一次发不同以往,以往最多有几个夜游神游过来点个赞,这次却带来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关于“暧昧”。
短短的几行字发出去才几秒,一个陌生女性圈友发来消息:“你很难过吗?”
我没有吭声。
之后感觉自己很没礼貌愈加强烈,应了句:“是的。”
“我也很难过。”她说:“比你更难过。”
“哦”
连续两年在微信朋友圈发公告说明不私聊,对此聊天甚是淡漠。
“你不想知道吗?”
我没有吭声。
“那不聊了。”
我沉默着,不过很诧异,虽然自己还处在忧伤中,可是她说话的语速好快,冥冥中有种不祥之感。
“那好,你说我听。”还是心生好奇问了一句。
“我被强奸了。难道爱一个人非要上床吗?”
“什么?真的假的?”
“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样?”
“就算是吧,我怎么清楚,你先冷静一下!”
“他像哥哥一样,可是他强奸了我。”
“什么时候的事”
“十几分钟前”
“那保留证据,赶快报警啊!”
一个被强奸的人竟然求助一个异地的陌生人,又是夜半三更,压力很大。还小有疑惑,为什么要告诉我?看来就是个巧合,我发的朋友圈内容被她看见,产生了情感失落的共鸣。
“我只想知道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样?”
“认真的讲不绝对,但男人确实管不住下半身。”
“我们认识两年,他对我一直很关心,可是现在我再也不想见到他!”
她一直在哭,在愤怒中抽泣,还有绝望,对这个被足够信任的男人绝望,对所有男人的绝望。
“你结婚了?你这是暧昧的后果。”
“结了”
“你不知道反抗吗?你应该知道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单独相处的危险。”
“一个女人是很弱的,我很娇小,怎么反抗?”
“你可以喊叫啊!快别说了,先报警。”
“我不敢,我不想离婚。”
“那些混蛋就是吃定你们女人这一套,报警吧,不然还有受害者。”
“我不敢”
“不敢也得报,别破坏现场,保留证据。”
“我不想离婚”
“你在哪里?哪个位置?我来报警。”
“信阳”
“具体位置”
“我不想离婚”
“你老公不会原谅你吗?我觉得会,你是受害者,你不是自愿的......”
“是你你会吗?”
“会”
“谢谢你,他不会的。”
“如果不会,这样的老公不要也罢,离就离吧!”
“我不想离婚”
“那你这样会不会一辈子梦魇?”
“我没有办法,你们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你就这样放过那个男人吗?”
她没有说话。我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悲伤,一门心思劝她报警,几番劝导之后,感到无能为力。
“有哲人说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接触男人要注意他是否有非分之想,重要的是你干嘛要和他夜里独处呢?”
“我们一起吃的饭,他专程过来送我礼物。”
“第一次吗”
“嗯,网上聊了两年。”
“真让人头疼,我想看看他什么样子。”
“相面吗”
“只是好奇什么样的男人藏得这么深。”
她说没有照片,但是传来一张截图,是一个K歌软件上的头像,并说通过这个平台认识的,还反复强调他很暖。
一个50岁上下高大且臃肿的男人,眼神中充满了淫秽,以一副小领导的姿态坐着的头像,可能对于一些人而言是憨态可掬。她所说的暖八成就是他的“油腻”。
“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我认同你的观点,不过你确定不报警吗?”
“以后我再也不会见他”
“唉”
......
知道再聊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这样的过去,又安慰了她几句之后便睡了。
第二天早上,拿手机的时候想起这个事,看见她换了个背影头像,朋友圈发了个问候早安的鸡汤内容。
“还好吧!”本无心说话,可还是问候了她一句。
“好”
就这样不了了之,再无联络。到现在也不知道她还在不在我的微信好友里。不在也能理解,毕竟我是个男人,她对男人已经有了深深地恐惧。
这是一个“暧昧”导致强奸的故事,可以说暧昧是危险的,可是这阻挡不了人们的前仆后继,或许是因为没有暧昧,人们不知道怎么去生活,甚至没法活。
可以看出故事女主之前十分喜欢她的这个网络K哥,这在两性关系中平常得很,哪有夫妻之外没有喜欢的人呢?怪就怪她碰到了个潜水极深的渣男。
虽然很多男人与女人接触都有隐晦不堪的目的,可也不至于做出强奸这种恶劣行为。
都说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想必他们的感情也仅存于喜欢之间,没有什么爱。或许她有吧!也是被他糟蹋得一文不值。
让人更为痛心的是这样的婚姻,被强奸后都不敢报警的婚姻,令人哭笑不得。
话说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过是社会的需要,并不是坚不可摧纯粹符合人性的制度,每个婚姻中的人都在不断地成长探索着,在责任义务中对婚姻三百六十度的维护着。
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把这责任义务做到极致的微乎其微,稍有闪失的婚姻就会不保也是无奈。
故此,是不是应该给予婚姻更大的宽容?在此,更多的是试问像他老公那样的男性。
如果说暧昧有罪,要不要判它死刑?
奔跑的迷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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