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鹤壁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1.浚县善堂镇光明村党支部书记徐长坡、村委主任李战军对危房改造申报把关不严问题。在2015年危房改造申报中,光明村村委会未按照规定督促该村村民赵国运按质按时进行危房改造,而是以新建房屋上报善堂镇村镇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所,致使赵国运违规享受国家危房改造款8250元。2017年5月,经浚县善堂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徐长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战军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2.淇县高村镇花庄村党支部书记段永魁、委员王金亮在危房改造资金申报审查中未认真履职严格把关,致使村民骗取农村危房改造待遇问题。2016年8月,王金亮利用职务之便,在其亲属孙丹华申报危房改造资金过程中给予帮助,对其申报材料审核不严格,致使孙丹华骗取农村危房改造待遇的申请材料逐级通过。2017年4月,淇县高村镇纪委决定给予段永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金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淇滨区大赉店镇李福营村在村危房改造中违反工作程序,致使村民冒用他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问题。2015年,淇滨区大赉店镇李福营村危房改造工作未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致使村民吴新安冒用他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给国家造成损失。2017年3月,经淇滨区大赉店镇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时任李福营村党支部书记杨桂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山城区鹿楼乡生产办主任李娟违规审批发放救济款问题。2014年1月,时任鹿楼乡民政所所长李娟在为马庄村马红江(原鹿楼乡兽医站工作人员)、张合云(马红江之妻)办理救灾救济款时,没有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认真核实,只是通过查看村里出具的证明材料就进行了审批,违反救灾救济款发放程序。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应超过两次,鹿楼乡民政所存在对马红江超标准救助的情况。2014年,马红江违规领取3次救济款,共计4800元;2014年至2015年,张合云违规领取4次救济款,共计7200元。2017年6月,山城区纪委给予李娟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鹤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