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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仑区柴桥幼儿园辖区招生公告


2020年北仑区柴桥幼儿园辖区

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仑教〔2020〕27号)文件要求,结合柴桥幼儿园辖区各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柴桥幼儿园辖区招生简章,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龄要求: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在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幼儿。

学籍要求:

1.本区户籍儿童

户籍在柴桥街道的适龄儿童(有效户籍及有效房产的截止日期2020年5月31日)

户籍在北仑区的适龄儿童(有效户籍及有效房产的截止日期2020年5月31日)

2.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父母双方在北仑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并在报名之日仍在缴纳的适龄儿童。

3.特殊需要教育的幼儿详见北仑区阳光学校招生公告。


二、招生原则

按照《2020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内的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若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入园的有效房产。(详见以下链接《2020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仑教〔2020〕27号)。


点击链接


《2020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三、招生计划、范围


四、网络报名办法

2020年均采取网络报名,家长可在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下载“浙里办”APP,请提前进行实名认证。(具体办法参照“北仑教育”发布,详见以下链接《2020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网络报名方法》)。


报名方法请点击链接



《2020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网络报名办法》

(请家长们务必仔细阅读此文件)

1.具有北仑区柴桥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在2020年5月25日9:00~31日17:00期间进行网络报名。

(2020年6月11日~14日,发布北仑区各相关幼儿园空余学位公告。)

2.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在2020 年6月15日~21日期间进行网络报名。


针对网络报名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以到幼儿园咨询,我们会派专人给予指导,协助家长完成网络报名,咨询时须随带好报名所需全部证件原件资料。

现场咨询时间:

柴桥街道户籍:5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非本区户籍: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咨询地点:各幼儿园大门口。

到幼儿园现场咨询的家长(不带孩子)需戴口罩、亮绿码,测体温,排队时注意1米间隔。


五、网络预录取

1.柴桥街道户籍儿童预录取时间:2020年6月3日8:00—18:00

2.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非北仑区户籍预录取时间:2020年6月24日8:00—18:00


六、现场确认及所需材料

对象:收到录取信息的报名幼儿。

方法:根据收到的“预录取信息”的时间安排,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幼儿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地点见下面表格)

来幼儿园现场确认时,需戴口罩、亮绿码,测体温后,方可进入确认现场,排队时注意1米间隔。(为了减少人员密集度,请按约定时间前来。)

(一)北仑区柴桥街道户籍儿童:

2020年6月4日~5日,上午8:00~11:30和下午13:00~16:30,家长带好报名孩子和以下证件:

(1)幼儿出生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入园孩子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须占50%以上,不含50%);

(4)《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可通过下载手机APP金苗宝,绑定儿童信息,直接打印,也可由家长携带预防接种证,前往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打印)。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其中户籍、房产证有效期截止2020年5月31日。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因幼儿园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无法全额接纳重点服务区域幼儿,按入户早晚被统筹调剂至其它幼儿园的幼儿,家长可以根据自愿选择的原则自行确认。不愿意被调剂至其它幼儿园的可以在2020年6月15日~21日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及其它幼儿园报名。


(二)非北仑区户籍儿童:

2020年6月25日~26日,上午8:00~11:30和下午13:00~16:30,根据预录取反馈信息,预录取非北仑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小孩到网络预录取的幼儿园,并须随带户口簿(父母、孩子、户主一页)、父母双方浙江省居住证(或房产证)、父母一方社保证明(父母其中一方在北仑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延续到报名登记日仍在参保证明)、出生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证件。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备注:因幼儿园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无法全额接纳幼儿报名,先按房产获得时间早晚录取,再按父母的社保缴纳时间长短录取。

 

 以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七、收费标准及咨询电话


八、录取通知

1.录取名单公布时间:2020年6月11 日~7月5日

2.北仑区柴桥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名单。

3.穿山幼儿园、紫石幼儿园、天兴幼儿园录取名单将粘贴于各自幼儿园大门口。

4.未录取名单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一: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及说明

1.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一类的普惠性幼儿园设立重点服务区域,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的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落实相关的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援鄂抗疫的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子女以及由区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骨干子女等特殊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园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3.落实“青年北仑”相关政策。有序接纳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非北仑户籍青年的子女入园就读。

4.明确“有效房产”定义。有效房产是指国有土地或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不含50%),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读幼儿园的有效房产。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其中房产、户籍有效期截止2020年5月31日。

5.在登记信息时,适龄儿童父母如拥有多处房产,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录用依据。

6.需要特殊教育的幼儿详见北仑区阳光学校招生公告。

7.申请延缓入园。适龄儿童年满三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医院等相关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后,报所在重点服务区的幼儿园备案。

8.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办理入园手续后,各辖区中心幼儿园统筹管理落实各辖属园为幼儿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以幼儿身份证号为依据。

9.如果父母存在离异、丧偶或配偶服刑、残疾等情况,可仅出示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异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丧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关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配偶残疾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附件二:幼儿园在招生录取时按下列顺序(不含高收费幼儿园)

第一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的自然村。

第二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

第三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

第四顺序位:适龄儿童在第一至第三顺序位中,但所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已满额,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

第五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无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

第六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内。

第七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北仑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延续到报名登记日仍在参保,同时适龄儿童父母其双方在北仑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上述一至七顺序位儿童在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可录取人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园学位余额数时,本街道户籍的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非本街道户籍的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顺序。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非北仑户籍青年的子女,首先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再按取得社保缴纳连续时间长短录取,满额为止。

插班生招生报名,各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需接受插班生报名入园,录取顺位依据新生录取顺位。


附件三:打印查验证明的途径

1. 打开微信,关注“健康宁波”公众号。

2.点击“计生公卫”→“疫苗接种”。

3.输入原金苗宝账号密码登录,没有则点击“新用户注册”→登入后绑定儿童(右上角有个“+”符号绑定儿童)。

4.点击首页面中的“入学查证”进入查验证明打印界面(登录后如首页面没有“入学查证”功能,则点击右上角“...”,再点击刷新功能进行刷新)。

5. 点击“查验报告预览”,截屏保存图片后打印上交学校。或者点击“复制链接下载”,将复制的地址发送到qq等介质上在电脑端浏览器打开下载并打印。




柴桥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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