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广广播体操和工间健身制度的通知
省直机关各单位工会,各市(州)、县(市、区)文体局、总工会,有关部门:
为积极落实《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青海省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掀起健身热潮,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现结合我省制定的《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的通知》(青体办〔2019〕62号),着力在“持续”上下功夫,切实推广广播体操和工间健身制度,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营造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为健康青海和高原体育强省建设增添活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广播体操和工间健身制度作为全民健身的重要手段和平台,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的关键时刻,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广播体操和工间健身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体育带动全社会复工复产、提振信心、凝聚力量的独特作用,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二、范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三、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15分钟,具体时间可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具体安排。四、地点因地制宜,各单位结合办公地点自行选择。五、活动内容以第九套广播体操为主要推广内容,结合“全民健身进机关”活动成果,可选择“八段锦”“24式简化太极拳”等优秀传统健身方法,形式不限。各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健身活动,采取集中或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六、有关要求(一)各地区、各单位要从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的政治高度,切实落实广播体操和工间健身制度。各地区、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广播体操和工间健身制度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加强宣传引导,提倡劳逸结合,以每日的“小变化”来获取健康受益的“大效果”,以体育锻炼换来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从而更好地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让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领积极向上的社会新风尚。(三)为加强工作检查督导,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各级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定时总结推广普及广播体操、落实工间健身制度工作情况,今年将适时组织举办全省广播体操、工间健身比赛和展演活动,检验和展示广播体操、工间操制度落实情况。(四)为及时总结推广落实广播体操和工间健身制度的经验和做法,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将本单位开展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报送至邮箱:qhstyjqtc@163.com。青海省体育局
中共青海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青海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