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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2017年西宁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发布

2017-04-02 西宁发布

3 月31日,西宁市教育局发布2017年西宁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今年,西宁市义务教育招生分配将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信息采集的基础上推进网上录取、网上学籍注册,并继续试行“学区户房”年限管理制度,实施“零择班”制度,做到新生分班过程公开、透明、公平。

2017年西宁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将加强义务教育招生计划管理,优化招生库与学生学籍库对接程序,实施以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作为招生报名、录取分配的基础库,继续推进小学一年级(年满6.5周岁儿童)提前预报名登记进行学位申请和小学升初中网上信息采集制度,而在网上报名、网上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将推进网上录取、网上学籍注册,即录取结果生成后自动进入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凡是不通过招生管理系统录取的学生无法进行学籍注册,西宁城区小学、初中在学籍系统内,依据预报名和分配结果进行一对一的新生报名注册。并继续实施好新生入学分班“零择班”制度,各学校均衡配置任课教师。

针对热点片区学位逐年紧张现状,探索试行“学区户房”年限管理制度,从2016年起,凡同一住房已用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的在小学阶段六年、初中阶段三年内(同一监护人除外),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同时,优化城郊对口直升工作程序,为城郊条件成熟的初中学校合理划定对口小学,逐步提升小学升初中对口直升(单校划片)比率。

今年,西宁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还将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人口信息登记制度,2017年,进城创业和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西宁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法定监护人在西宁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且在西宁城区具有一年以上合法有效居住证(含适龄儿童),可向暂住地所在的学校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招生计划未满的公办小学就读,与户籍适龄儿童统一编班、统一管理。

记者了解到,西宁市在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将实施义务教育虚假信息惩戒,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公安、房产等多部门对小学毕业生户、房等材料进行联审。若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对西宁城区户籍学龄学生一律取消划片入学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分配。非城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取消到公办学校就读资格。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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