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雨夜屠夫”林过云连环杀人分尸案在港岛掀起轩然大波。因为该案过程之残忍超出凡人所想象,香港各大电视台以其为原型制作了多部电影及节目,收视率极高。8年后,和林过云一样,大肆奸杀妇女、挖走受害者性器官的性变态罪犯在广州悄然诞生。
罗树标,一个看似普通的中年货车司机,在他和妻儿居住的城中村阁楼里,收藏着他作案以来的所有心得体会和战利品。他说林过云是他的偶像,给了他作案的启发。
“看他杀人时我非常兴奋,也想挑战这件事。”
1994年9月,距离首次发现受害者尸体已经过去4年。广州警方已经连续3次增加警力。有近100人专职负责调查2.7特大连环杀人奸尸案,但还是没能阻止这5年里陆续又增加了12名女性被害人。因为目击者(即受害者)均已死亡,即使警方已经动用当时最先进的刑侦技术,也很难对凶手进行最精准的画像。9月20日凌晨2点,一名从新疆来广州打工的年轻女子贾红跌跌撞撞地冲进广州市海珠区新滘派出所报案,“我刚刚差点被人杀了!”重新回忆起不久前的惊险一幕,贾红表情惊恐。她告诉警察,自己是来广州找工作的,才刚下火车。因为当时天色已晚,火车站附近只有出租车还营业,人生地不熟的她舍不得花大价钱招车到招待所,还在路边徘徊着,结果恍惚之间,手提包也被小偷顺走。(火车站示意图)
走投无路的贾红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一个中年男人开着微型运货卡车路过她身旁时停下来,询问她是否要搭个顺风车进城。为了让贾红安心,男人还把车上的旧警服拿起给她看,告诉她,自己是警察,不用担心。身陷困境的贾红感谢男人一番后便上车了。
起初贾红还觉得自己挺幸运的,但随着车窗外的景色越来越荒芜,她开始紧张,“这不像进城的路”。她来广州之前曾听说过有连环杀人魔出没的事,细细想来,越发觉得这男人可疑。当货车驶进黄埔村后,贾红内心的恐惧到达顶峰,她一边从衣服口袋中摸出10块钱丢到车上,一边打开车门跳车,并向远处跑去。听见身后男人追来的脚步声,贾红觉得自己如果光是往前跑,迟早要被这人追上。她发现前方转角处有个垃圾堆,是个藏身的好地方。在垃圾堆里,贾红蹲了2个多小时,等男人脚步声消失很久,她才缓缓起身准备离开。看见贾红离开藏身处,男人立刻冲上来掐住她的脖子,企图对她施暴。幸好贾红比男人身量高(她身高1.7米),加之路旁有汽车驶过,这才让贾红挣脱男人的控制连忙逃跑。听到贾红的描述,给她做笔录的民警发现,报案人所描述的暴徒,和这几年警方要找的杀人魔非常相似。都是深夜找落单女性作案,作案地点都在这起连环案频发的范围内,尤其是他所驾驶的车,和案发现场留下的车辙痕迹是一致的。听闻报案人看到男人最后开车向黄埔村深处驶去,民警拿出他们之前整理的住在这一片区的嫌疑人照片给贾红一一识别。很快,她的手指向家住黄埔村凌霄里的罗树标,“就是他,他的脸我记得很清楚!”得到贾红的指认,1994年9月20日上午,发现罗树标并未在家后,广州市警方兵分两路,一批人前往抓捕罗树标,另一批人则在他的家进行搜查。走上罗树标居住的这小楼楼梯尽头,一个上锁的阁楼出现在警方眼中。门内静悄悄的,但在场的警员们都有种预感,这桩困扰他们5年的案子,应该要破了。砸开阁楼的锁(罗树标妻儿都没有这把锁的钥匙),房内一幕让警方触目惊心。部分女性生殖器官被烘干放置在架子上,多具女性塑料模特立在屋内。屋内小床上的枕头是用各类女性衣物堆叠而成,储物柜里还有上百件女性内裤和胸罩。后经查证,这些衣物都是受害者当时的穿着以及罗树标多年偷盗而来的。有传闻称,罗树标把受害者部分人皮缝在塑料模特身上,经作者考证相关材料,暂时没有找到相关信息。在阁楼的书桌上,有一本罗树标的日记,掀开封皮写着标题“快餐”。里面细细标注上日期、地点、人名(昵称)、衣着、数字(或许是支付的嫖资)和作案过程。
根据罗树标被捕后录下的口供,他觉得自己怀才不遇,社会不公,所以要报复社会。1954年8月22日,罗树标出生在广州市海珠区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中。在当时,双职工家庭已经能过上物质比较充裕的生活了。然而罗家父母没想到的是,自己儿子缺的不是吃喝,而是教育。因为工作繁忙,罗家父母没有察觉自己儿子是天生反社会人格,只是觉得他格外调皮。他们把孩子交给厂附属子弟校管教后便忙着工作,然而,当时学校也没把罗树标掰回正道——他刚小学毕业,便遇到“文革”。在那个特殊时期,没人能管教得了罗树标,还有一堆“推翻权威”的口号让罗树标加速释放内心的恶魔。于是仅在中学期间,他就已经犯下多起盗窃案,和女同学相处时也有猥亵行为,比如故意在排队时贴近女生身后走,假装不经意用胳膊肘触碰同学的胸部。他的这些行为,其实已经被父母、师长发现了,但他最多只被警告过,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惩罚。这些经历给罗树标后来的犯罪壮了胆。罗树标高中时,因为对木工活和机械感兴趣,学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木工以及机械修理技能,但他并不愿以此作为自己谋生的手段,因为又累,收入也不多。于是无所事事的罗树标每天在街上闲晃,很快和一群街头混混打得火热。跟着这群人混,罗树标非常娴熟地学会了偷东西换钱。从人到商店再到工厂,罗树标偷的物件越来越大,价值越来越高。他以为自己永远不会被警察抓住,结果1974年,他就因为盗窃被警方现场抓捕,送至监狱劳教两年。这次入狱经历,让罗树标非常愤怒。他觉得自己不过是顺点东西,凭什么要关他两年。在监狱里,他唯一念头就是自己被冤枉了,“是社会亏了我、欠了我”。等出狱后,罗树标拒绝上山下乡,以此行为“报复社会”。但即使在家躺平,也需要钱来吃喝,何况之前以偷为生的罗树标向来花钱大手大脚。因为父母不给他额外的生活费,罗树标又准备重操旧业走空门。1977年8月2日凌晨2点,经过多日踩点,罗树标翻过围墙潜入广州家用电器研究所的女员工宿舍。选择这排宿舍是因为它是由研究所的露天舞台化妆间改造的,结构简单,不需要爬楼,锁也方便打开。正在罗树标翻动其中一间宿舍的柜子时,他造成的响声惊醒了正在沉睡的屋主人冯丽云。“你在干什么?我要叫保卫科!”冯丽云朝罗树标尖叫道。这句话让罗树标一下回忆起自己劳改的两年生活。为了避免再次入狱,罗树标举起桌上的熨斗朝冯丽云脑袋狠狠砸下去,直到对方没有声息才停止。手中染血的罗树标匆忙逃走,不久后奄奄一息的冯丽云被同事发现送医,经抢救后不治身亡。“我杀人了,会不会被判死刑?”担心自己小命不保的罗树标在家静静宅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每天蹲在阳台往楼下看,会不会有警察来抓他。可惜,碍于当时刑侦手段和社会环境,警方并没有查出杀害冯丽云的凶手是谁,只能提取指纹和基因信息,暂时搁置一旁。这件事让罗树标突然意识到,原来夺取一个人的性命这么简单,而且还不一定被抓捕。冯丽云一案风头一过,罗树标立刻出门继续盗窃。他作案手法越发娴熟,甚至还积攒出经验,如何制造假线索,和警方斗智斗勇。这些经历,在后续他成为连环杀人犯时给予了相当大的“助力”。1979年1月,猖狂的罗树标再次被警方抓获,因为“二进宫”,他的刑罚加重,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从罗树标第一次偷窃开始,一直到他被执行死刑,只有他和妻子刚相恋的几个月里没有作案。1982年,刚出狱的罗树标经父母介绍(另一说法是他在外吃饭认识),和比自己大5岁的河南女生曹真相恋了。因冯丽云一案还没结案,担心自己再次入狱的罗树标隐瞒了自己的坐牢史,希望早日和曹真走入婚姻。为了保证警察查不到自己身上,9月刚领完结婚证的罗树标就带着户口本来到公安机关,把自己户口从家里挪出来,落户到女方的户口本里——家庭住址改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可惜婚后的罗树标金盆洗手才几个月就开始原形毕露。妻子怀孕了,想着养家、养小孩必须有足够收入,罗树标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只有偷是最快的途径。1983年2月,这次作案不到半年时间,盗窃的罗树标又被警方逮捕,最终被法院判处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罗树标人生最好的10年时光,有一半都是在监狱度过。这么多次法律的制裁,对罗树标来说,没有羞愧,只有羞辱。虽然罗树标从学生时代到初入社会,一直走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但他从来没觉得自己有错。甚至可以说,他是很傲慢的。1994年罗树标被捕后,他录口供时用“天才”来描述自己,“我IQ爆棚的!读初中时候,全校2000多人,只选了我去少年宫参加活动,别人都选不上,说明我智商比别人高多了!”这样的自我评价和现实中他屡次入狱的经历对照,让傲慢的罗树标非常受不了。他觉得自己明明很聪明很厉害,社会却不给他机会展现他的才华,现在他要谋生,社会也在拦路,“整个世界都欠我的”。他觉得社会不给这样聪明的自己一个机会赚大钱,就是在逼他走上偷盗的路,“现在我偷了,还怪我为什么要偷,这都是你们逼的!”所以怀才不遇的他决定要报复社会,而且不只是偷点东西就算了。
第三次入狱后,罗树标在监狱里最喜欢混的圈子就是由流氓犯、强奸犯组成的。听见这些狱友说起自己如何残害妇女,受害者在他们手里多么无力、弱小,这些犯罪经历让罗树标非常着迷。“反抗不了政府机关,还对付不了一个小小的女人?”1987年,刑满释放的罗树标已然心理变态。在外人看来,几年牢狱生活让他被妻儿的不离不弃所感动,不仅纠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性格变得内向温和,还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做给人装修的零工及运货的司机。而他真实的一面,是把对社会的愤怒转移到性欲上,没工作时就以偷盗别人晾在室外的内衣内裤来释放不满,获得快感(甚至他还在劳教时,就趁外出劳动的机会,偷窃附近晾晒的女士内衣)。这些他偷来的内衣裤都被珍藏在只有罗树标自己才能进入的阁楼里。就像记录游戏关卡通关过程一样,每一次罗树标作案,都会在自己日记本上写明时间、经过、内衣主人等信息。在他的日记本上,有208条记录与此有关。此外,罗树标迷恋上了看三级片和杂志,越充斥着色情、暴力的影像资料越能引起他的兴奋。尤其是看到受害者毫无还手之力,被凶手杀害分尸等画面,更是让他产生了灵魂共鸣——“原来掌控别人性命的感觉是这么爽”。在罗树标的三级片珍藏中,他最爱的就是以“雨夜屠夫”林过云为原型的《羔羊医生》,以及讲述伦敦某货车司机杀害8名妓女并埋尸其后花园的录影带《雾夜屠夫》。被捕后,罗树标坦诚,每当看到电影里出现暴力、性冲突、性伤害等场景,他就觉得很兴奋很好玩,很手痒,想尝试一下。
在他看来,电影主角割下受害者性器官收藏的行为,比自己藏内衣裤刺激多了,“很有挑战性,想模仿试试”。从他看三级片开始,他就要求妻子配合自己模仿三级片内床戏桥段。发现妻子并不如电影里的演员那样“带劲”,罗树标选择在外嫖娼追求他想要的刺激。1989年至1994年9月,罗树标时常深夜开着车自己的轻型货车在广州城里游走,寻找街边暗娼,再带到家附近的郊外嫖宿。据他自己交代,印象中他招嫖过的妓女已超过260名。当嫖娼成为习惯后,让他兴奋的阈值再度提升,普通的性行为已经不能满足他的兽欲。1990年,罗树标以三级片中受害者类型为蓝本,寻找普通女性作为下手对象。1990年2月7日晚,这是罗树标连环杀人奸尸的开头。这天晚上,看完情色录像带的罗树标久久不能抑制自己想犯罪的心情,他开着自己的货车在广州城里穿梭,想找到自己今夜发泄兽欲的对象。两个多小时过去,他在新洲路段确定了自己想下手的目标,那是一个正在赶路的年轻女孩。罗树标开着车停在女孩旁边,摇下车窗问她是否要搭车,自己是拉出租的,价格很便宜。当时天色已晚,犹豫了一下,女孩上了罗树标的车。让她没想到的是,车子一路向城外驶去,等女孩反应过来时,已经到达罗树标想好的作案地点,琶洲奶牛场附近的偏僻石材厂。次日,路人在广州市敦和路发现了一具半裸女尸,这正是昨晚搭上罗树标车的女孩。
经法医验尸鉴定,女孩身上有与外人搏斗的痕迹,颈部有指印,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另外,在女孩死后,尸体曾遭受侵犯,体内还留有少量精液。这起案件在当时被公安机关判定为恶性强奸杀人案,由刑侦大队进行调查。只是当时广州人口流动性太大,加上无人上报失踪案,案发地点也没有目击证人和摄像头,让这桩案子一时间成为悬案。另一边,奸杀女孩后,罗树标和第一次杀人一样,非常惶恐。当他抛尸之后,担心自己被捕的罗树标还在第二天上午前往抛尸现场查看动静。这次是他首次在受害人清醒时作案,很怕遗漏下什么蛛丝马迹被警察抓住。听闻警方一直在走访调查,罗树标沉寂了一年未出门作案,以避风头,毕竟现在他身上已经背了两条人命。只是到了1991年,看到刑警依旧没找到他头上,罗树标胆子又开始大起来,“我与受害者素不相识,警方根本查不到因果关系,他们是找不到我的。”
他回味着上次奸尸时的刺激过程,很快制订了下一次作案计划。1991年2月26日,忍了一年的罗树标深夜开着车在广州城郊寻找作案对象。当晚12点左右,他在赤岗公交车总站看到一个独自等车的年轻女子。和女子攀谈得知,这个女生是从河南来广州打工的,现在准备去上冲村探亲。罗树标露出憨厚的表情迷惑了女生,告诉她,“好巧,我也正要去上冲送货,要不捎你一截吧。”想到省下的车费,女生同意了。到了上冲附近,正准备下车的女生被罗树标拖住,像对付上一个女生那样,用身体压制住女生,并狠狠掐住她的脖子。等女生断气后,罗树标拖着自己的战利品来到附近的树林中,进行奸尸。次日,警方接到目击者报案,将受害女孩尸体收殓。通过检验尸体上残留的精液,他们判定,这两起凶杀案均为一人所为。这个发现已经引起警方高度重视,但因为缺乏关键线索,这两起凶杀案迟迟未破。这件事让始终关注警方动态的罗树标非常满意。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时隔半年一年才犯案,那种掌控别人生命,为所欲为的感觉让他痴迷。从1991年开始,罗树标每隔两三个月就要犯案一次,因为作案手法越来越娴熟,为了追求更高度的刺激,他愈加模仿录影带中的杀人手法。1991年8月至10月,罗树标再次谋害了两名少女。这两次,他不仅将女孩奸杀后用事先准备好的麻袋装裹弃尸路边,还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切下受害者的乳房、阴部及部分皮肤(皮肤这一点有待存疑,因为阁楼现场并没有发现人皮)。不到两年时间,已经有四名被害者出现,而且死亡时间越来越接近,尸体被损毁程度逐渐加重,这些发现让警方心情相当沉重。说明在案件侦破没有进展的情况下,凶手行径越发猖狂。如果不赶紧找到凶手,或许还会有更多无辜受害者出现!1991年下旬,广州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全市重点必破案件,并成立2.7连环奸杀案专案小组,由市公安局局长郑国强担任组长,全市各区30名精锐警力作为组员进行调查。幸运的是,根据走访调查,罗树标在杀害第四名女孩时,有货车司机经过了那条路。他告诉警方,自己曾在那晚看到一辆轻型小货车停在抛尸点附近,车还在启动状态,但车里没人,车门也是开着的。当时他没察觉不对劲,以为是那辆车的司机下车小便了,在得知那附近有凶杀案,才反应过来,他很可能与凶手擦肩而过,“我没看清车牌号和车子型号,但我能确定这是辆轻型货车。”已经确定凶手的作案交通工具,那么是否离破案仅一步之遥?事实是,并没有。因为不清楚货车具体型号,广州市警方只能夜间在交通要道设卡,盘查开着小型货车的司机们。这种地毯式搜索的方法耗费了大量人力,但收效甚微。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警方已经部署调查后,罗树标沉思一番,决定更改自己的狩猎对象类型。之前他喜欢找“良家”,但这样的女生总是拼命挣扎反抗,还喜欢高声呼喊求救,大大增加了他被发现的风险。还是街边暗娼比较顺从,警惕心差。还有一说法是当时罗树标某次嫖娼时被妓女“整”了,这让他非常生气,准备对妓女这个群体进行报复。总之,从他犯下第四起奸杀案后,罗树标更倾向于在自己嫖娼时寻找作案对象,至于筛选标准,则是“是否顺从”。有相关报道称,罗树标对“不顺他意的、反抗他粗暴动作的、嫖宿时要他戴避孕套的、不让奸两次的、上车时查看车牌以及他逃单后索要嫖资的”一律残忍杀害。到了1992年,他亵渎尸体的地点已经不仅仅限于野外,多次作案让他胆子越来越大,有两三次直接带着受害者的器官或尸体回到阁楼上,与尸体同睡、奸尸,甚至切割尸体,用麻袋、油桶、木箱装好,开车送到野外丢弃。很难想象,在日常生活中常以内向腼腆一面示人的罗树标,犯案时如此胆大妄为,甚至根本不想办法隐藏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过这一切,都和他在犯罪过程中所习得的反风险意识相关。我认为,罗树标在杀人后敷衍处理尸体的行为,源自他在家中无人敢反驳的地位及屡次逃脱追捕的放松警惕。虽然罗树标婚后住在妻子的房里,但在家里没他允许,任何人都不得进入他在这间房上加盖的阁楼里。平时儿子女儿好奇往楼上走,都会被罗树标妻子阻止,让他们别去那里,不然“爸爸会生气”。罗树标每次扼死被害者后带回家,都接近凌晨,这个时间点正好和他的妻儿日常作息错开。因此四年时间里,罗树标两个孩子从未怀疑过父亲是杀人凶手,甚至他的小女儿一直觉得他是个好爸爸,因为在她某次生日时,罗树标突然送给她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像大多数二十世纪的家庭妇女一样,结婚后发现丈夫的劣根性,她选择忍,即使这个男人住的是她的房子,时常不忠。而且罗树标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只要他做“坏事”没出现在自己眼前,她就当无事发生。此外自己还比罗树标大几岁,这就让她在这段婚姻中更为自卑,她害怕如果自己太过较真,就会被丈夫抛弃。尤其是当罗树标第三次出狱后有正当工作开始,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他更让他妻子敬畏。即使她明明也从种菜和开小杂货店获得收入。另一原因是他对她“还算不错”。很难想象,在外草菅人命的罗树标,在家是另一副模样。陌生人只要对他稍有不从,立即会引起他的杀意,毫无怜悯与同情心。但他对妻子反而有些维护,比如他因嫖娼染上性病,害怕传染给妻子,就借口晚上拉货主动和妻子分居。(当然,这也很可能是他对正常的性行为已经不感兴趣了)总之当罗树标热衷于嫖娼,还养成偶尔带妓女回阁楼嫖宿的习惯后,罗树标妻子对丈夫和妓女交往的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他手边偶尔出现陌生女性的衣物首饰后,罗树标妻子也直接视若无睹。如果丈夫把一些女性衣物赠予她,她就欣然接受,因为她已经默许了丈夫嫖娼的行为,认为这是他在外的情人送的。1993年,某次罗树标带尸体回家奸尸后,处理分尸产生的血液时,承装血迹的盆突然打翻,这导致尸体的血从阁楼门缝里流下。当时还在做家务的罗树标妻子看见楼梯汇成血河,人已经吓傻。当她敲门询问丈夫发生什么事时,罗树标只称,这人的确死了,但不是他故意杀的。“昨晚开车太困,路边撞到一个人,我想着送医院好贵,就先带她回来求情。没想到今天她就死了,我只能把她藏在鞋头柜。需要帮手。”“你一定要帮我,我们夫妻是一体的!我去处理尸体,你来帮我把血迹擦干净,我们都要将这件事瞒下。”听见丈夫的恳求,罗树标妻子默默拿起抹布,将屋内所有溅上血迹的地方都擦干净。因为几次入狱的经验,罗树标把所有防范意识都放在了和警方周旋上。他每天都会关注新闻,时刻警惕警方动态,一有风吹草动就停止行动,顺便看看警方有没有采取更尖端的科技,可以直接将自己和尸体上遗留的基因信息匹配上。在这个过程中,他得知专案组从30人升级至60人,最后高达100人都专职负责他这起连环杀人案,还知道了审讯期间第一次使用了测谎仪,为的就是尽快找到自己。有几次罗树标差一点就要被抓住,但他的侥幸逃脱,更是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当罗树标作案后,开着货车准备抛尸时,警方正在他不远处设卡查验。他凭借着对新滘镇地形的熟练程度,成功通过盘根错节的小巷离开小镇,前往自己预设的抛尸点。另外,1992年5月,因嫖娼被抓的罗树标又要被关在劳教所半年。那时看守所里常常宣传警方在自己所犯下的杀人案中又取得了什么进展,这些让罗树标非常恐惧,会不会还没出狱,就被确定身份了。可惜,直到半年后他被放回家里,都无人发现他的异常。这些种种经历加在一起,让罗树标愈发膨胀。受害者的衣物、首饰,他丝毫不处理就送家人或珍藏,剩下的高价值首饰,则立即进了当铺。比如第七个受害者,身上戴的金项链等首饰当天就被拿去换钱,作为后续嫖资。作案时他也变得越发大胆,不再控制自己的变态欲望。除了割去受害者的乳房和外阴,罗树标还把她们的内衣以及自己的袜子塞进受害者的嘴和阴部里。他想以这种方式向警方挑衅,意思是,就算我留下这么多信息,你们也抓不到我。屡次成功作案的罗树标并不知道,在他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比警方技高一筹的时候,经过几年的摸排调查,专案组早已逐渐将嫌疑人范围缩小,即使没有贾红的报案,再过不久他也会被抓住。1992年3月,为查明凶手,广州市公安局刑侦处印刷了36000余份包裹尸体的麻袋的照片,几乎每个民警手里都有一份,这样就方便他们在自己所管控辖区内逐户摸排。也是在走访途中,警方在抛尸点附近的山路旁发现了清晰的车辙,这给了他们极大启发,推测出了凶手所开货车的型号。另外,为了查明裹尸麻袋来源,刑警门走访了两广等4个省,3800多家粮食和麻纺厂,提取了4600多家公私合营粮店的米样,最终总结出作案人的血型和模拟画像。据受害者的穿着打扮、抛尸地点,警方认定,“凶手定对新滘非常熟悉,他有稳定家庭,所以犯案时间固定在深夜。他曾有过别的犯罪行为,比如流氓、嫖娼、调戏妇女。这个人或许依靠个体运输业维生,至少家里拥有一辆0.6吨轻型货车。”
1994年9月20日,贾红报案后,罗树标的自由只剩下几小时。在罗树标家里,面对突然上门的大批警察,罗的妻子显得有些吃惊。被问及丈夫去向,她只说,罗某告诉她早上要拉货就走了。后经新滘镇派出所所长以孩子为筹码劝说,罗树标的妻子终于松口,其实她刚刚还在替丈夫隐瞒。“他早上告诉我,要去外面干活,让我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取出来,然后去最近的火车站等他。”一小时后,罗树标被捕。他留下的日记和凶案现场指纹比对让整桩案子得出定论。
令人惊讶的是,罗树标对自己所作所为供认不讳,他也没有表现出一丝对受害者的愧疚。每次录口供时,都在说自己在犯案时得到了什么样的满足。犯罪心理学家分析,罗树标是典型的性变态系列杀人犯,“他们(性变态罪犯)所追求的不是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而是被害人在死亡过程中精神和身体上的种种反应以及所有这一切给他带来的性快感。他们无法与受害者共情。”因罗树标残害数十条人命,数罪并罚,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落网近3个多月的罗树标一审被判处死刑,1995年1月20日执行枪决。
而他手下的13条冤魂,在警方比对了1686000份指纹后,仅两人被查明身份,其中一人父母拒绝到场认尸,不接受女儿被害的消息。讽刺的是,罗树标被抓捕后像林过云一样出名了——因为他作案动机匪夷所思,犯案过程骇人听闻,当他落网后,海内外媒体纷纷追踪报道。当他死后,他也成为暴力三级片的原型,被赋名为“广州杀人王”。他终于成功地模仿了偶像林过云。主要参考资料:
南风窗 1995年04期 作者/理清《“变态色魔”落网纪实》
公安研究 2002年01期 作者/赵桂芬 郝宏奎《性变态系列杀人犯罪行为人的心理特征》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09年01期 作者/宋胜尊 李向玉 《对三十例残害女性系列杀人案的实证分析》
广东省志 1979-2000总述卷·大事记卷 2014.04.3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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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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