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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2017公益性岗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7-07-17 弘小编 弘正学苑

关于2017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16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16〕33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结合县直各单位申报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将2017年开发公益性岗位55名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管理、机关事业行政辅助和后勤服务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

户籍在我县辖区、年龄30周岁以下,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由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手续);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5、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当年毕业);

7、采煤沉陷区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当年毕业)。

二、报名办法

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专业、条件等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门口发布与张贴向社会公布,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7、近期一寸免冠照5张;

8、《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四、报名地点

乡宁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原劳动局一楼职介大厅)。

五、招用程序和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是否与招用专业相符。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各岗位的性质特点和招用计划、报名人数的多少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采取笔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招用工作。

笔试定于2017年7月22日上午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招用工作要因地制宜,方法要灵活多样,保证用人单位选择到合适的人才,就业困难人员选择到满意的岗位。招用人员确定后,由人社部门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由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对县级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142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七、组织领导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咨询电话:0357-6039208    0357-6833121

 

附件1:2017年各单位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doc

附件2:乡宁县2017年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doc

                    

乡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 7 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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