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武威市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
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二、实施内容
( 一 ) 学业资助。入学前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发放资助金。资助对象入学就读后,通过在校资助项目缓解困难家庭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负担。根据省财政厅等 5 部门联发的《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本专科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 学子关爱服务行动。在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将受资助家庭困难大学生纳入共青团、教育部门和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促进受资助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才。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在传递党和政府关怀温暖的同时,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为武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1.勤工助学。发挥勤工助学平台育人作用,各高校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时,立足精准资助,优先考虑困难家庭子女。同时, 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 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关爱服务。将全体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协调相关省、市团委联同当地相关高校共同帮扶受资助学生,受资助学生入学后,在后续学业资助、跟踪培养、辅导关怀等方面持续开展关爱服务,有效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励志成才。结合共青团组织开展的 “千校万岗”就业精准帮扶行动,面向困难家庭大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习见习等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困难。
3.人才培育。扩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参与面,持续开展好“挑战杯”“创青春”等品牌项目,组织困难家庭学生在科创实践中学习科学方法、培养科学精神。引导和激励困难家庭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困难家庭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4.返乡实践。结合全国大学生 “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设立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实践内容,按照“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县区团委的“生源地”优势,利用家乡资源创造条件、做好保障,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实践桥梁。
三、资金安排
资助资金争取省级财政安排和社会募集解决,对照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条件,坚持“应资助尽资助”原则,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实施。
四、实施步骤
( 一 ) 制定方案 ( 1-3 月 )
认真研究制定《2023 年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和《工作细则》。指导并督促各县区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市、县区全部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二) 政策宣传 ( 2-7 月 )
学生资助项目启动实施后,通过主流媒体,以及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市、县区团委通过门户网站和团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对象知悉惠民政策。
( 三 ) 社会筹资 ( 3-7 月 )
市、县区团委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关注,踊跃捐资。主动联系对接央企、市属企业、公益基金会和东西部对口协作团组织,争取助学资金支持。全市各级团组织捐资助学资助金统一 汇入省青基会统筹安排。
( 四 ) 业务培训 ( 6 月 )
围绕推进实施学生资助项目,积极组织市、县区两级教育、 民政、团委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干部参加团省委组织的培训,确保熟悉掌握政策内容,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
( 五 ) 摸底统计 ( 6-7 月 )
市、县区两级团委结合同级教育、民政部门提供的困难家庭考生相关信息,开展入户走访,摸底统计资助学生基础数据。
( 六 ) 统计名单 ( 7-9 月 )
1.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市教育局对具有武威户籍、当年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 高专)2023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 2023 级新生,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3级新生。
2.市民政局收集汇总全市城乡低保对象 (含“单人户”施保对象)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数据。
3.资助名单统计工作以县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建立资助对象集中联审制度,由县区团委组织教育、民政部门集中审核后,在县区团委所属媒体上公示 5 天且无异议后,经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团市委。
4. 团市委积极对接团省委做好信息核查报送工作,确定最终资助对象名单。
( 七 ) 发放资助金 ( 8-9 月 )
团省委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 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 (高职高专) 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学生入学前,各县区组织举办资助金发放仪式。
(八) 补充发放 ( 9 月 )
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 9 月 30 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九) 跟踪管理 ( 10 月 )
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市、县区团委对受资助学生按照50%的比例 (其中,市级 20% ,县级 30%) 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
2.各县区团委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至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由团省委予以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取消资助资格, 退返资助金。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团委、教育、民政部门
六、责任分工
团市委: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按要求做好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的数据资料上传工作。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关注,踊跃捐资。组织发放资助金,并督促各县区团委和教育部门开展跟踪管理。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关爱服务、返乡实践,协调相关高校共同帮扶受资助学生,联系省内外高校团委做好困难家庭学生入学后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评定发放工作, 配合教育部门和高校开展勤工助学、人才培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市教育局:督促指导各县、区教育局统计汇总并审核确定 2023 级入学新生数据信息。做好市级高校困难家庭学生入学后 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评定发放工作。联合高校、共青团组织开展 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和人才培育工作。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市民政局:督促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统计汇总并审核确定困难家庭学生数据信息。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七、完成时限
2023年2月开始实施,11月完成学业资助各项工作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八、保障措施
(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由团市委牵头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实施项目。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密切配合,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管理。对照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摸排统计,精准确定资助对象,避免出现漏发、错发问题。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及时了解掌握资助金到账情况,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 三 ) 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定高效、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 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武威团青
编辑:李宝泉 责编:文斌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