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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院发布行政司法审查报告助推争议实质化解


宁夏高院发布行政司法审查报告助推争议实质化解

建议行政机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日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19年度)》(以下简称报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作出批示对《报告》给予肯定,要求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在党校培训中增设相关课程,提高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报告》显示,2019年,宁夏各级法院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888件,审结3420件。其中,妥善审理涉及土地资源、城建拆迁、治安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一审行政案件834件,妥善审理民营企业提起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315件,成功协调撤诉64件,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及时救济。出台《关于办理行政诉讼相关案件中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巡回审判实施办法(试行)》等,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持续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2.72%,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报告》经过对2019年度行政机关败诉行政案件进行分析、梳理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中主要存在部分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高,对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的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法律审核作用发挥不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适用能力较弱,行政机关应诉意识不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与人民法院还未形成合力等问题。

《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专业化、经常化培训,增设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应诉等课程,开设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及配套机制,在各级行政机关尤其是涉诉较多的行政机关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形成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化解争议、人民法院调解三重化解机制。进一步发挥府院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通报行政机关行政案件败诉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等。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风险防控预案和建立涉诉后与法院的联系对接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机制,全面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


撰稿:马荣
编辑:王锐
审核:高向荣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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