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村(社区)“两委”换届系列报道①】@当阳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您必须知道的事儿!

当阳党建 2021-07-14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省委、宜昌市委统一部署,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18年10月下旬全面启动,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次序开展,12月底前全部完成。近日,小编就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当阳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同志。


选人用人标准是什么?——  德才兼备,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1


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农村,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发展本领过硬,能适应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带领群众共创美好生活;协调能力过硬,办事公道,善于做群众工作;服务水平过硬,对村民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直,敢于担当,自我要求严格的优秀人才进“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在社区,注重选拔有担当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有服务意识,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有协调能力,善于统筹整合资源;有治理本领,善于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优秀人才进“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服务能力强、基层治理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


哪些人不能列为候选人?——  多种情形列入“负面清单”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强,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党的惠民政策;

(2)法治意识不强,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不依法办事,乡村(社区)治理较差,存在“村霸”、非法宗教势力、黑恶势力;

(3)工作业绩不优,连续2年绩效考核在本镇(办事处)排名靠后;

(4)群众满意率较低,缺乏服务群众意识,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任期内所在地多次出现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等。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

(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9)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恶意失信,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

(10)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提名情形的。


对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以外的其他受处理处分人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参照《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综合考虑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审慎研究决定能否推荐提名为候选人。


班子结构如何优化?—— 提高年轻干部及“一肩挑”比例

3


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村“两委”成员一般3至5人;社区“两委”成员一般5至9人,具体职数由各镇(办事处)党委和政府根据实际核定。


在农村提倡村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注重吸收优秀乡土人才、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兼任村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在社区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注重吸收驻社区民警、驻区单位负责人、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业主等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兼职委员不占村(社区)“两委”成员职数。

继续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因实际需要确需分设的,镇(办事处)党委和政府要逐村(社区)研究审查,报市委组织部把关审核。

提倡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实行分设,不受“一肩挑”比例限制。

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统筹推进团支部书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确保所有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妇联主席应当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提升村主职干部中女性的比例。

要结合换届工作,提倡把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者成员。


如何拓宽选人视野?—— 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

4


对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结合“贤达建功、能人建乡”行动,注重从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网格员、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和教师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引回。

对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聘请。

对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村(社区),可参照《关于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通知》(当办文〔2018〕24号)文件执行。

来源¦  市委组织部

编辑 ¦ 木子

投稿邮箱 ¦  dydjwz@163.com

往期回顾

· 观《平“语”近人》(第五、六、七集),感受总书记的家国情怀(学习签到)

· 观《平“语”近人》(第二、三、四集),感受总书记的家国情怀(学习签到)

·《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第一集:一枝一叶总关情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