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查评估小组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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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司法局联合县人大、县政法委、县社工委、县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检查评估小组,于2017年12月13日至14日,对我县13个镇(街道)2017年下半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2017年12月13-14日,县人大谢金辉、县政法委熊苏华、县司法局朱杰秋、县委宣传部梁少锋、县财政局温慧、县民政局江志强、县司法局何应超等组成检查评估小组,分别到德庆县的13个镇(街道)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检查评估工作。
检查组到各镇(街道),听取了各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对本镇2017年下半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详细汇报,并查阅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档案、宣传资料的派发、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应用情况等资料。
随后,检查评估小组在各镇司法所所长的陪同下随机抽查到2个村民委员会,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实际到村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做进一步的了解。在各个村(居)民委员会,村两委干部对驻村律师每月到村委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在开展村(居)委工作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如何与律师沟通共同解决,做了详尽的汇报,并就考核工作组提出的一些问题做了详细的回答。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以及到村委会实地调查,检查评估小组基本摸清了律师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普遍反映律师能按时按量完成每月一次的坐班服务和每一季度一次的法律讲座,同时能作出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活动,切实做到惠及村民。
检查评估小组强调,在将来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一是必须继续加强对驻村律师的管理,要严格落实日常监督管理措施,决不能对管理工作有丝毫的懈怠,杜绝工作中出现庸懒散的情况;二是律师开展工作必须以法治村(社区)建设为中心,法律服务工作要与村(居)委工作更紧密的结合,深入扎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着实提高村民法治水平;三是必须更密切地联系群众,主动开展法律服务,了解群众需要,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用法律服务真真切切地解决群众的问题。
近年来,村(社区)委会积极发挥好律师顾问的作用,律师自觉参与到村(社区)的各项事务管理工作中,通过对各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律培训,参与村(社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水平不断提高,村(社区)干部解决矛盾纠纷等社会突出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
供稿:德庆县司法局公证律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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