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佳木斯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材料相关事项通知
一、申请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
2016年11月25日开始至12月05日截止
2.现场申请时间
2016年12月16日开始至12月30日截止
二、申请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报名时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申请表和报名表均在现场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扫描打印,申请人携带原件办理即可。原件审验后退回。
三、申请地址
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2666号,市机关中心四号楼,一楼101室,佳木斯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大厅。
四、咨询电话
11月22日-12月15日请拨打0454-8809032
12月16日-12月30日请拨打0454-8515118
12月30日后请拨打0454-8809032
五、考生注意事项
1.现场申请必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并检查身份证背面的时间在有效期内;
2.现场提交的学历应为报名司法考试时所填写毕业证书原件。
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不到的,请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请检查照片的尺寸,按(46mm×32mm)进行裁剪,并在照片背后用油笔写清本人姓名;
4.申请期间周六周日不办公,请考生安排好申请时间,尽早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