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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坦:关于展览

徐坦 打边炉ARTDBL
2024-09-07


该文首发于唐昕主编的《展览》一书。《打边炉》获得作者授权发布。上图为徐坦个展《松了》(18/11/2005-18/3/2006)展览现场。




我想这里说的“展览”是指艺术——特别是当代艺术展览。首先我想列出一些重要的词,依次来谈我的看法:艺术、艺术活动、感受、艺术经验、美学意识、艺术经验共同体、艺术作品(艺术品)。


“艺术”这个词在词典(新华词典)里的解释,是一种正确而有覆盖力的解释,正因为这样,你无法获得意义;我想,它的正确在于它说“艺术”是相对于宗教、科学等等所谓范畴来说的,也是一个范畴;但是我们从日常活动角度来谈艺术的话,想要从词典上的那种“正确”中获得意义就难了,由于它太宽泛也就失去了具体意义。


当我们在日常谈论中想获得明确的意义,我们会发现如果泛泛谈论它,比如什么是艺术,什么不是艺术,这样的谈论常常令人力不从心,说了许多,还是你我各自的看法,距离很大,我想原因是我们日常说的“艺术”一词,本身有太多不一样的含义,宽泛到词典无法提供由许多上下文构成的理解和有效参照。


我想应该把我们常常说的“艺术”一词做一些具体分割。比如在日常活动中说到艺术一词时,我们先去区分这个词在不同上下文里的具体意思,这样或许意思就会明确一些,有助于谈话。


比如我们说去看艺术,是指的看艺术作品(或展览),或是看艺术活动,比如表演。我们说搞艺术,指的是从事艺术方面的活动,主要是创作工作。


在百度上有人说,把饭桌搬到高速公路上吃饭,这很艺术。在线新华词典的例句:“这个房间布置得很艺术”。我们有时也会听到:“——像这样搞,难道还是艺术吗?”诸如此类 。把饭桌搬到高速路上去吃饭,重要的是,这个行为中含有一种“不同凡响”的感觉,而这个行动是否是艺术行为,在于对那个“感觉”的判断。房间布置得很艺术,就如广告里说的“美学大宅”,在于你身处其中会产生一种“美学感受”。


我们在谈什么是艺术,什么不是,是在一个当代情境下的谈论,比如当面对一个事物时,如能体会到某种感受在自己意识中产生,进而区分这种感受是否艺术,那么,这就是关于这种内心感受和经验本身争执的问题,而有“感受”本身是重要的。(如果我们面对一件“艺术品”而又没有产生任何感受,但是在之前已经被告知这是一个艺术品,这种情况另当别论)。


以上这些有关“艺术”的意思,涉及的是与艺术“感受”有关的东西。


贯穿前面例子里的一个关键问题,在于内在的感受,是否是艺术争执,是在这个内在感受层面上的争执,我在这里用一个词:艺术经验,来表述这个内在的感受。


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贯穿在里面的重要隐藏意义,也是“艺术经验”。是为了获得艺术经验,才有了这些艺术活动(至少是借口和理由)。贯穿其中的“艺术经验”,就是艺术一词的中心结点。


艺术经验,来自人的美学意识活动。是艺术或不是艺术,或者什么是艺术,这些问题的答案重点在于,是否引起人内心的艺术经验,也就说是一种来自美学意识的内在活动。


对于独立个体来说,美学意识,是可以透过艺术经验表达的,这是“美学生活”的需求;美学意识是人皆有之的,从不懂事的时候一直到老死,携带终身;由于美学意识的存在,在生活中就有萌发艺术活动的动机,以获得艺术经验可能;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十分赞成“人人都是艺术家”的说法,人人都有产生艺术经验的可能,人人有可能欣赏艺术;如果人人都有艺术经验的可能的话,就有可能做艺术了(也可以不做)。


艺术活动是社会活动(虽然也是个体的),从这个角度讲是以协同方式运作的,包括了教育;所以,从社会和历史角度对艺术经验作观察,我认为重要的是“艺术经验共同体”。


“艺术经验共同体”的发生源于历史。“艺术经验共同体”的变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与社会生活变化带来社会美学意识的变化,二是来自艺术家的工作,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建构了与社会普通的美学需要不一样的艺术经验,这是一种创造,这是艺术史中最重要和直接的上下文。


“艺术经验共同体”是一个社会的美学意识表达的折中“方案”,艺术家个人的艺术经验犹如个人的语言,在说出来之前离不开“语境”的孕育,也就是说,艺术家艺术经验的发生、成长受到这个共同体的左右;而创作,犹如言说,建构语句也是构造道理,想要说的事情来自意识的活动,而个人的意识是“集体中的个人”的意识。另一面,艺术家运作存在于意识中的艺术经验,进一步创造或建构新的艺术经验,还有作品;一旦作品被制作——犹如语言被说了出来,必须被艺术经验共同体验证并被接受或被忽视。


人们(或者是艺术家)将自己的艺术经验附体到一个物质对象上,或者以某个物质性东西作为艺术经验的体验指南或引导,那么就有了艺术作品。通过这些物质的作品,这些人提供给自己和围观者一个产生艺术经验的可能,艺术品被认为(或者被假设为)可以传达艺术经验和满足美学意识活动的需要。


我们回看艺术史,艺术史是在历史资料和各方面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以艺术作品为对象而进行的,对人类艺术经验共同体所作的探测性历史,应该被称为“艺术品史”。这种关于艺术发生和变化与人类美学意识的内在方面的关系描述,是本末倒置的,是一种逆行方式的研究,但也只能如此。而现在对于掩盖于艺术品历史之下的艺术经验活动的直接关注和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


社会的艺术经验共同体是在变化中的。社会中广泛的不断更新的“美学生活”的需要,社会的个体以及人群的美学意识活动以及艺术经验是随着生活变化而不断变更的,所以艺术家的工作在于不断扩展艺术经验共同体的范围,使其朝多层面、多方向发展,让更多的人获得更广泛的或者更独立的美学体验;这也同时也成为人类文化或文明的度量指标。


我们的艺术经验是被艺术经验共同体主导的。但是我们来自个人化生存经验和艺术经验,常常会像学生上课“开小差”一样。“开小差”不断给予我们创造契机,在艺术家个人内心,个人的艺术经验为了“自留地”而和共同体不断“讨价还价”,这从一方面体现了艺术经验的创造过程。


艺术作品和艺术经验之间的关系,存在一种假设,假设观众和艺术家本人一样,会产生相似的艺术经验,这是一个一看就有很大漏洞的假设,从艺术家的艺术经验到观者的艺术经验,中间有个独木桥,就是我们说的艺术品。


对于一个所谓的艺术作品的解读,重要的是你自身的“艺术经验”的发生情况。在你面对一个艺术品时,你内心发生某种比如感悟、感动、启发之类的活动,用现在流行的话讲:感觉来了,或许艺术经验就发生了(实际上有没有,发生只有自己最清楚的)。


即使你面对一个人人都赞不绝口的艺术名作,而你内心什么都没发生,那么,这就和你面对任何不是艺术品的东西时的情况一样。如果艺术经验没发生,艺术也就没有发生;无论你面对的是什么,艺术经验发生了,艺术也就发生了。


对于当代艺术来说,艺术经验的获得与社会生存经验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艺术经验有一种进一步社会化的趋势,事实上这种趋势也是西方现代艺术发展总方向带来的。导致艺术与社会生活事件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在这种情况下,在社会生活中发生艺术经验的机会越来越多。所以关注艺术经验的日常发生,对于当代艺术来说变得越来越重要。


存在于在社会生活中和艺术活动中的艺术经验是活跃的,不断发生着、变化着,远大于艺术作品所能够呈现的,也就是说艺术作品只和一部分艺术经验有关,如果我们执着于认为物质性的艺术作品就是艺术经验自身,我们会十分强调艺术的形式:绘画,雕塑,装置,录像或者电影;而强调注重艺术经验流变性考察和表达,则不执着于作品形式本身。艺术经验本身在不断变异、没有定性,那么物质性的作品的形式也应该处于永远不确定中。


注重概念及意识活动运作的创作,更加重视内在的艺术经验的运作,比较起那些注重视觉愉悦的艺术来说,需要的物质显现形式显得相对精简和不确定,我们会说这种艺术更为“非物质”化。前面是开场白,现在开始说正文:关于艺术展览。


我们去看“展览”的时候,我们意识到去看“艺术”,但是,应该很清楚的是,作品是不等于艺术经验的。我们要获取或享受艺术经验,必须先考察特定的“艺术经验共同体”——在共同体内有不同文化、地域分支和角色。不进入具体的共同体区域,你将无法解读和获取经验。


所以任何展览,并非一个开放的空间,只有开放的愿望。而有没有这个愿望是很重要的,结果是非常不一样的。


毫无疑问,展览,虽然理由都是开拓艺术、发展艺术(扩展艺术经验,及艺术经验共同体),但是目的不一样。艺术(品)展示活动有不同目的,让我想起美国的“次贷危机”的事件。在美国,一些银行、金融公司,将银行的购房贷款打包再次出售,变成了金融产品,即使这个金融产品是有关购房、住房的,但是事实上却和推动改善社会住房状况无关。就是说看起来是关于“买房子”的事情,但其实是金融方面的运作。我想,很多艺术方面的展览也是如此,从表面上来说是有关艺术品的展示,但不是为了生产或推动艺术经验方面的事情,而是一个“金融”方面的活动,来这里主要不是为了获得艺术经验,而是为了交易,或者满足对交易的好奇心。


一些声称以推动、发展艺术创作和向公众提供艺术经验为己任的机构和展览,其中一些是权威机构和权威展览,由于运作方式、制度背景、权势人群的影响,事实上这些机构和展览成了大范围的艺术经验共同体的主导。这里展示的艺术作品,除了提供一定的艺术经验,还是共同体各种主流价值的风向标。无论如何,这种展览提供了世界主流(主导)意识形态的对艺术的引导和解读,是解释权的拥有者。在这里可以看到大范围艺术经验共同体和个人或者局部共同体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包含着权力。


由于艺术,特别是当代艺术,是当代意识形态活动非常好的媒介,所以我同意很多人的说法,即当代艺术不仅有可能成为某种资本主义社会的“景观”,而且“很政治”,我们在全世界都可以看到以近似的普世价值和美学为理由而生产的各式各样的艺术作品。当代艺术成为较深层的、全球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另外一些展览和展览机构,由大的财团支持,从表面上看是为了推动和建构社会艺术经验共同体,实际不是为了这个目的,而是通过艺术经验活动吸引社会的注意,扩大自己的营销,那么艺术上越有吸引力,营销效益就越大,这就是所谓双赢。


艺术家通过展览和这个大环境的共谋,期待在“双赢”中获利,期待有可能成为这个时代宏大画面上耀眼的一个光点。


在今天,纯粹为了艺术经验而工作的机构和艺术家个体以及展览,在社会上是少数。任何与“双赢”不合作的个人、展览或机构,都将面临越来越狭窄的前途。(还有一些人和艺术家人群,本身不受“双赢”的青睐)。


作为艺术家,我们在这样的环境里能做的事情,既不是以成功的创作成为这个“景观”中的一个美好光点,也不是要用艺术来“螳臂当车”,而是通过工作,启发更多的独立个体去反思和独立面对自身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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