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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安局关于敦促注销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QQ、微信账号的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关于敦促注销
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
银行卡、支付宝、QQ、微信账号的通告
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QQ、微信账号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对主动到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QQ、微信账号的个人(单位)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注销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QQ、微信账号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广大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者0818-2185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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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公安▼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