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㉖——有人现身说法告诉你 买卖银行卡的“代价”有多大!
听说可以利用
闲置的银行卡、电话卡等赚钱
???
少则一百多则一千
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
有极小一部分心动的人
为了蝇头小利
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
为违法犯罪分子
提供犯罪空间
这不
有人现身说法告诉你
买卖银行卡的“代价”有多大!
今年四月,分局凤北派出所接到一条案件线索,辖区居民张某涉嫌帮助网络犯罪。获得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展开侦查工作。
通过多方走访摸排,蹲点值守等大量工作,于4月27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男,通川区人,20岁)在其住处抓获。
据张某交代,张某朋友的“哥哥”在一次闲聊中说,自己的公司资金流量太大,需要一些银行卡用于资金周转,让张某把闲置的银行卡卖给自己用于资金流转,每张卡还能给张某几百块钱的报酬。在利益的诱惑下,张某前往辖区内两家银行又办理了两张银行卡,于4月10日在通川区某酒店将自己名下的共计三张银行卡以300元每张的报酬交给朋友的“哥哥”用于资金流转,但张某不知道的是,这个行为却将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后查明张某的三张银行卡被所谓的朋友的“哥哥”用作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电信诈骗案件6件,涉案资金高达20余万元。
知道真相后,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恨自己不该贪图蝇头小利,让自己身陷囹圄。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提醒广大市民,请不要为了贪图蝇头小利,将个人银行卡或电话卡租借、出售他人!
如果身份证有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作“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非法买卖银行卡
害人害己祸无穷!
为了几百块钱
将自己推入深渊
再说一遍
买卖银行卡是违法行为
快来复习知识点!
01
什么是断卡行动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和“两卡”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国务院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该行动实则为打击、治理、惩戒实名制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包括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以出售、出借、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
02
“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手机卡: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互联网卡。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03
“断卡”行动打击对象是谁?
打击的是“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开卡团伙:在各地运营商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
收卡团伙:发布信息招募(同城)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及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贩卡团伙: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04
买卖银行卡的法律后果
暂停相关银行业务。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公开曝光。制定出台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的惩戒措施,公开曝光一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行业人员。
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为犯罪分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可能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责任。若情节严重,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等,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省第十四驻点指导组
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
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四驻点指导组进驻达州期间设置值班电话:0818--2512686。
设立专门邮政信箱:四川省达州市A005号邮政信箱。
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ND
审核:夏宁蔚
责编:郑 阳
编辑:贺灵雪
推荐阅读
【教育整顿】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分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㉕——暖心!男子粗心转错账 热心警察帮追回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㉔——从“心”出发 用情服务解民忧
关注我们
你的每一个赞都是我们前行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