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达城有人被处罚
自12月25日
大气污染防治“七天保卫战”
启动以来
通川公安积极响应,全力出击
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打赢打好绿水蓝天保卫战
特别是针对岁末年初
燃放烟花爆竹愈发多见现象
通川公安全力开展
禁燃禁放宣传巡查工作
于近日
在走访巡查中就查获一起禁燃区域内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12月26日上午
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
来到凤凰山山路沿线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
并向沿线商户和过往路人
宣传相关禁燃禁放规定
巡查工作中
民警发现在凤凰山脚某酒店外
有人疑似违规燃放鞭炮
据该酒店服务人员描述
当天中午酒店来了一行顾客“庆生”
其中一名女性顾客
在酒店门口私自燃放了鞭炮
目前该行人已离开酒店
经进一步开展调查
民警成功联系到了燃放鞭炮的当事人
肖某(女,52岁,通川区人)
并传唤其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肖某表示
当天是她孩子的生日
于是她购买了鞭炮在酒店外燃放
以增加喜庆气氛
肖某的行为已违反了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目前,公安机关已根据相关规定
对其作出罚款500元处罚
烟花爆竹的意义是什么呢?
是传统?是喜庆?
实际上不管烟花爆竹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都不能不去想到它背后带来的隐患
不要让那一丝烟火气污染了绿水蓝天
不要让那一丝小火花酿成大祸
通川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定要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只有完完全全的平安才是祝福
只有家人团团圆圆才是美好
同时
达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所调整
点击下面图片查看具体内容↓↓↓
END
审核:夏宁蔚
责编:郑 阳
编辑:梅茂莹
视频:张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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