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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新政】事关新生儿落户 @通川所有人

通川公安 2023-07-02


好消息!好消息!

从2022年5月1日起

四川公安在全省

正式开通了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

川渝黔“跨省通办”业务

▼▼

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

四川户籍居民离开户籍地,在四川省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


也就是说

在通川符合条件的四川籍群众

都能到通川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直接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

我区在省内其他地市的群众也可到

当地户籍业务受理点办理


一、受理条件及单位

1、 婚内生育的新生儿;

2、在省内取得《出生医学证明》,未满1周岁的新生儿(截止入户申请时间未满1周岁);

3、父母为同民族;

4、随父或母申报入户;

5、父或母持有实际居住地居住证;

6 、姓氏随父或随母;

7 、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且父或母一方为四川籍;

8 、户属性为家庭户;

9、业务受理点为各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户籍。


二、申领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一方的《结婚证》;

3、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4、新生儿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5、新生儿父母一方的《居住证》。



川渝黔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

同时

重庆市、贵州省户籍居民离开户籍地

在四川省内

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

可以向我省现居住地公安机关

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

我省户籍居民在重庆市、贵州省

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

可以在两省市居住地公安机关

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


一、受理条件

1.婚内生育的新生儿;

2.在川渝黔三地取得《出生医学证明》,未满1周岁的新生儿(截止入户申请时间未满1周岁);

3.父母为同民族;

4.随父或随母申报入户;

5.父或母持有实际居住地居住证;

6.姓氏随父或随母;

7.父或母在川渝黔三地持有户口;

8.户属性为家庭户。


二、受理单位

各县(区)公安局、派出所户籍业务受理点。


三、申领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一方的《结婚证》;

3.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4.新生儿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5.新生儿父母一方的《居住证》。



为了让您只跑一次

  我们一直在跑!!

更多详细情况

可向通川区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818-2124585




 END 


审核:夏宁蔚

编辑:梅茂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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