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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交警支队通告!



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调整屯溪中心城区货运车辆

禁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委关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经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研究决定,屯溪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及时段


屯溪中心城区北海路(不含)以南,天都大道(含)以西,滨江路(含)以北、华山路(含)以东区域以及横江东路、戴震路、文峰路、南滨江路、红星路、百鸟亭路,禁止除特殊货运车辆外的其他货运车辆通行。


原禁行时间为全时段,现调整为每日5时-23时


二、特殊货运车辆限行措施


1、皮卡类型车辆:参照小型普通客车进行管理,不予限行。(皮卡类型车辆具体指车辆类型登记为多用途乘用车,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2、总质量4.5吨以下(含)的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及封闭式货车:早晚高峰时段(早高峰为7:00-8:30,晚高峰为17:00-18:30)禁止通行,其余时段可驶入货车禁行区域。


3、总质量4.5吨以下(含)的冷链运输车、搬家服务车辆等民生服务货车:早晚高峰时段(早高峰为7:00-8:30,晚高峰为17:00-18:30)禁止通行,其余时段可驶入货车禁行区域。


4、执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的货车:早晚高峰时段(早高峰为7:00-8:30,晚高峰为17:00-18:30)禁止通行,其余时段持相关证明可驶入货车禁行区域。确需高峰期驶入城区的,需提前到交警支队报备。


5、其他确需驶入禁行区域的总质量4.5吨以下(含)货车:由驾驶人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市政务中心交警服务窗口(二楼)办理《货车禁区通行证》,按指定时间和线路通行。(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依托“交管12123”APP研发“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码申领”功能后,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发放电子通行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法律责任


1、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城区货车禁限行管理规定,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2、允许进入限制区域的货车要依法依规行驶,严禁闯红灯、超速超载、强超强会,服从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对不服从交警管理,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0日起实施。


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年2月28日



来源: 黄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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