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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睛专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才亮

2018-03-18 孙浩 点睛网

王才亮,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访



  

执业30多年来,王才亮律师始终不忘的是社会责任。


2006年初,在北京召开的江平、张思之、王工、邓正来、张志铭、陈卫东、王人博等著名律师与知名学者参加的一个座谈会上,王才亮律师的发言《社会责任——律师的生命》引起与会者的共鸣。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多年来王才亮没有节假日,也不分早晚,足迹遍布大江南北,他终恪守职业道德,对委托人负责,他更以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尊重事实与法律,而不畏权势。执业之余,王才亮潜心从事行政法学与实务研究,多次参加国家相关法律的立法与调研活动,多次参与和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对国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出版有《产品质量法案例评析与实务》、《房屋征收工作指引》、《购房陷阱防范法律实务》、《房屋拆迁实务》、《房屋拆迁纠纷焦点释疑》、《房屋拆迁纠纷难点处理》、《拆迁管理与纠纷处理操作指南》、《中国城市建设与管理法律实务》、《违法建设处理实务》、《违章建设的界定与处理》等法学著作。


此外,王才亮老师经常在百忙之中为学生和律师授业解惑,他认为这是为社会做奉献的机会,是在行善立德,“这种立德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而作为一个执业律师,其所讲课程更加贴近实际,且少空话,“对读者能有帮助便是功德无量之事”。


精 彩 呈 现

为进一步让广大学员和律师们了解王才亮老师,小编趁王才亮老师出差回来的路上进行了沟通!

点睛网:王老师,首先和我们聊聊您三十多年来律师执业的感悟?

王才亮:对律师这个工作说心里话,我是充满着热爱、激情。单从经济角度我就当初不会从当时国企的干部岗位上下海出来当律师,从头做起。1988年,国企的日子还好过,尤其是我所在企业经济效益在景德镇是排头兵。下海当律师之后,我从实习律师到律师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前后用了六年时间,当时感觉国办所不能满足个人愿望,因国办所在制度上的限制,所以我又辞去了国办所负责人职务出来办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三十年过去了,回头看自己的工作,我感觉到我没有虚度光阴,我一直在努力,尽管我对自己的成就并不十分滿意,但我认为尽力了。今后还要继续努力。

对于三十年来的感悟,我写过短文章叫做《律师的五怕五当》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49858b220102x33g.html

点睛网:王老师,您经常在百忙中为学生和律师授业解惑,薪火相传,为社会做贡献!那么,再谈谈您此次授课的目的和意义?

王才亮:十多年来,我一直坚持有时间就去讲,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一直有自己的观点。我认为中国律师与其他行业不一样,需要传承,需要人把课堂上的内容、书本上的知识和实践中的问题与经验结合起来,才能让年轻律师更快的成长。老律师应该有义务做好传帮带,这样做不光是自己专业水平的体现,更重要的是一种义务,是对行业的责任。

点睛网:王老师,学完此次课程学员们将有哪些提升?

王才亮: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实施已经三年了,实际工作当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各个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认识,有很多争论。新司法解释对这些争论画了句号,作为律师尤其是从事征地拆迁业务的律师,各方面的酸甜苦辣都有。那么结合自己的体会把它总结成经验分享给大家,听课的律师们有所启发,这就够了。

点睛网:王老师,对年轻律师成长您有哪些寄语?

王才亮:对我们的同行,尤其是年轻律师来讲。我只讲两个字: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有希望。应该说近些年来,律师执业环境不是太好,但是这个时候我们律师更需要沉下心来坚持。坚持学习,坚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坚持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坚持法治理想,就一定会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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