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手机卡出售给他人就能赚钱?后果很严重!
办理一套银行卡和手机卡出售给别人就能赚到1500元,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
近日,由本院提起公诉的7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一审获判,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案
情
简
介
某天,小金的朋友小朱打来电话,让小金帮忙办理一整套银行卡、U盾和手机卡,交给他之后,可以给小金1500元的好处费。小金意识到小朱可能会拿卡去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但出于朋友情面,他还是照办了:“我只是帮忙办个卡应该没事的”。
2020年9月,诸暨的许女士报案称自己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她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先后给对方汇款15万元。
经查,其中13.9万元汇入了小金的账户。而事实上,短短半个月内,小金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多达三百余万元。
之后,小金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检
察
官
说
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日常生活中,大家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不但会影响征信,甚至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一经认定的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五年内不得新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使用银行的非柜面业务,不得使用支付账户。相关单位和个人还会纳入到金融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进行惩戒。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还有POS机刷卡,也关联到了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
检察官在此呼吁:一旦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报警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普法小tips
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什么是“断卡”行动?
2020年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整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斩断银行卡、手机卡的买卖链条,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为什么开展“断卡”行动?
电信网络诈骗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和电话卡,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却难以追查和打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哪些卡?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
手机卡: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供稿:杨雪非
编辑:何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