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揭幕】中国金融市场已强敌环伺!
去年末,证监会宣布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白糖和豆粕商品期货期权交易业务,这是我国第一次推出场内商品期货期权交易,是我国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又一次重要举措。据悉,郑商所和大商所均在考虑对白糖和豆粕期货期权市场实施做市商制度,以提高市场流动性。
但是,年后市场上有传闻,大连商品交易所计划指定某些境外高频做市商在即将推出的豆粕期货期权市场上开展做市业务。作者查阅了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官网上的期货期权做市商招募通知,上面并未将外资排除在招募范围之外。通知详情请见文后所附大商所官方网页链接。
招募通知中有一条,要求申请机构必须具有期权仿真交易经验。很多外资做市商包括总部在荷兰的 Optiver 之上海独资公司澳帝桦和香港的 Eclipse 此前都有参与仿真交易,所以此条并没有将他们排除在外。其他条款比如资产要求、交易系统要求、期权做市经验等等,对于外资企业来讲根本不是问题,反而是优势。在过去中金所、大商所举行的期权交易比赛中,外资企业参与积极,且成绩突出,第一名就是澳帝桦。
我们要清醒认识的是,这些海外做市商在国际市场上大都劣迹斑斑,有据可查。他们如果进入中国市场,绝不是想提供流动性,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交易质量,其根本目的是掠夺财富,并且会不惜采取违法违规行为,会对我国金融市场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助长市场暴涨暴跌,甚至危及我国金融市场安全。2015年发生的伊士顿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下面是这几家外资做市商在境外市场上的种种劣迹:
总部在荷兰的做市商 Optiver, 2007年在美国操纵原油期货被罚1400万美金,现在在中国大行其道,办了独资公司叫澳帝桦(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下图为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对 Optiver 的查处新闻。
Eclipse 是家香港注册的公司,2013年在韩国期货交易所大量非法报单,给韩国投资者和期货公司造成约5亿人民币的巨额损失后一走了之,后来又在中国蠢蠢欲动,甚至有当做市商的想法,所幸已被上交所叫停。
还有大名鼎鼎的 Tower Research , 在美国也进行大量的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违规交易,经常被查处。据悉其在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上的交易量已经占到不可忽视的份额!年前商品期货市场的剧烈波动与该公司的巨量交易是否相关,有待监管部门进行核查。下图为美国证监会对其子公司之一 Latour 的处罚通知。
这些境外做市商大都以高频交易为主。他们在自己的国家都没有能够遵守市场法规,又怎能期望他们会以维护我国期货期权市场稳定为己任呢?如果他们的目的不是以稳定和提供流动性为主,那么他们的高频交易技术手段不但将对我国市场交易质量带来巨大的破坏,还会严重威胁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
2014年纽约一家名为 Athena 的高频交易商被美国证监会处罚100万美金,原因是在半年间的几乎每个交易日的最后2秒钟都涉嫌操纵股票收盘价,该公司也成为第一个以市场操纵罪名处罚的高频交易公司。下图为美国证监会的处罚通知。
更具伤害力的是名为 Teza Technology 的高频交易商,2009年该公司开出100万美金的年薪指使高盛的一名高频软件工程师盗窃交易代码而遭高盛起诉,被联邦法院判处8年监禁,可见其为交易不择手段,凶狠果断,一旦进入我国市场,势必对市场质量造成极大的破坏。而据闻该公司已经通过独资或合资的方式进入我国市场。下图分别为涉案的原高盛软件工程师以及纽约时报上刊发的有关新闻。
近期,作者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到,不少境外高频交易公司其实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中国,有的已经开始了程序化交易,有的进驻香港和新加坡,隔岸相望,静等良机。
外资机构进入境内交易的正规途径是通过申请QFII额度,但QFII的门槛通常较高。因此不少境外机构选择在境内注册一个贸易公司或者技术公司,如此即可到境内期货公司办理法人机构户了。钱从境外打进来即可进行交易,赚取的利润通过各种途径再转出去。相比之下,前年查出的司度和伊世顿仅仅是众多外来“入侵者”的一小部分。
由于欧美金融市场中高频交易的日益激烈的竞争,监管力度的增加以及低波动率的市场环境,不少高频交易商的利润出现了下滑,于是目光纷纷投向海外市场。中国金融市场的分割化,波动性大的特点,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和相对宽松的监管,使这些高频交易商觉得有机可乘,对中国金融市场这块肥肉垂涎欲滴。
在这些高频交易商的示范下,未来相信会有更多的高频交易商通过类似途径进入我国金融市场进行交易。据作者了解,美国高频交易新贵、号称5年只有1天亏损的上市公司 Virtu 对我国市场虎视眈眈,正在积极部署进入中国市场。另外一个著名境外高频交易公司也在积极准备在上海注册成立合资公司,以该身份掩人耳目,悄悄布局中国交易市场。
做市商制度在发达市场上广为采用,大量业界和学界研究也证明在总体上做市商在提供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稳定性、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在国债、人民币外汇、新三板等市场上均有做市商制度,只是规模还相对较小。因此,大商所和郑商所在豆粕和白糖市场上采取做市商制度,是我国金融市场交易制度改革的延续,有利于提高市场交易质量,提高市场流动性和信息效率。
但是商场即战场,市场也是战场。2015年的伊世顿事件告诉我们,我国期货市场上确实存在被境外人员控制的交易公司,凭借其庞大的技术优势,在国内进行大量吸干流动性的交易。他们不是合法做市商,不以稳定市场为目的。我国期货市场上的流动性缺乏和巨大的波动性与这些公司的巨量交易应该不无关系。这就好比,在本就脆弱的市场里,突然冲进一批手持激光冲锋枪的杀手,即便是国内资深的期货交易人士也自叹弗如。做市制度是好事,要坚持,但是指定境外高频交易商来做市事关金融市场安全,要慎之又慎。
作者将继续关注这些境内外高频交易商的动态并对其进行追踪报道。
有关新闻链接:
https://www.sec.gov/News/PressRelease/Detail/PressRelease/1370543184457
https://www.sec.gov/news/pressrelease/2015-221.html
http://www.cftc.gov/PressRoom/PressReleases/pr6239-12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ergey_Aleynikov
http://wallstreetcn.com/node/13387
http://mt.sohu.com/20151109/n425697849.shtml
http://funds.hexun.com/2014-05-19/164904145.html
http://www.xcf.cn/tt2/201610/t20161017_777177.htm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0704
http://stock.qq.com/a/20150806/000740.htm
http://www.laohucaijing.com/news/29256/
http://money.163.com/15/0806/16/B0BMJCON00253B0H.html
http://forex.hexun.com/2015-08-06/178113646.html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02293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