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高频交易商在境内的活动路径
制度漏洞
中国金融市场已强敌环伺(2):你怎么看?中提到,一些境外高频交易商注册为商贸公司或者技术公司,绕过QFII和其他合法渠道,在我国境内从事金融和商品期货交易。由于目前贸发部门和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还没有形成统一协调机制,这些交易商尚未处于正式监管范围之内。
以贸易公司为掩护身份的交易商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资金的跨境调度。当然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有各的招。越大牌的公司这方面做得越谨慎也越狡猾。有的通过虚假贸易,有的通过虚假服务合同,总之是要把在境内赚到的钱搬到境外。
所以这些境外高频交易商是有空就钻,防不胜防,花招层出不穷。归根到底是因为它们看中了中国金融和商品市场这块大蛋糕以及我们监管制度上还存在一些漏洞。
大家看到这里,有没有想到一个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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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就是电影《长城》里的饕餮。
饕餮被列为我国古代四大怪兽之一,以贪婪、暴食为特征。电影中的饕餮还具有较高的智商,能够自我进化,最后发展成表面佯攻,暗地里打地洞穿过长城长驱直入大宋境内。
通过贸易或技术公司伪装入境后从事我国境内期货市场交易的境外高频交易商正如这些贪婪的饕餮,绕过了监管机构所设立的“长城”,近几年纷至沓来,颇有几分像电影中所展现的,一只饕餮来探路,发现有利可图之后,就有第二只,第三只,最后就是一群接踵而至。
您还觉得境外高频交易商不应该严加监管吗?
可是,目前市场上还是有几种观点我觉得不太正确,我把它们总结成:不用担心,有好处,不该管这三种。
意见一
不用担心
有人觉得现在国内外高频交易技术上的差距并不大,即便有大的差距也可以通过挖人等方式很快进行弥补和追赶。因此认为没有必要将这些境外高频交易商拒之门外,大可以放他们进来。
近年来确实有不少曾经在国外高频交易商工作过的海外人才回国从事高频交易这个行业。但是回来以后大部分还是受雇于境外高频交易商。境外交易商聘用了大量这样的人,他们在中国的团队有不少是大陆的,香港的和台湾的华人也很多。
这主要是因为海归回国后要在高频交易这个行业自己创业的话,非常难。
一方面,这个行业是一个强者恒强的行业,进入门槛非常之高。如若不信的话,你试试去进入这个行业,你会发现连基本的交易支持系统都没人愿意卖给你。因为只有业内的最强者才能获得技术服务商的青睐和信任。毕竟,谁会愿意冒着收不到钱的风险,给一个极可能亏钱的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呢?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回国自己创业的话就成了本土企业,违法成本高。起诉你容易,处罚你也很容易。而如果是披着贸易公司外衣的境外高频交易商,理论上可以一走了之,逃之夭夭。
因此,即便从最乐观的角度,本土企业在高频交易技术上跟境外高频交易商差距不大,但由于违法成本的巨大差异,不但会导致不公平竞争,还会直接关系到本土企业是否能够生存。
意见二
有好处
这种意见的观点是:像许多行业一样,比如汽车制造,我们应该引入外资,在与他们合作和竞争的过程中,本土企业可以逐步积累知识,学习技术,并最终能与外资抗衡。那么引入拥有先进技术的高频做市商,就可以形成“鲶鱼效应”,促使国内的相关企业提高技术水平。
但是,“鲶鱼效应”是有前提的:池塘里进来的是“鲶鱼”,而不是“鲨鱼”。要注意,高频交易是一个赢家通吃(winners take all)的行业。传统西方经济学中有一条重要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但这一规律在高频交易行业并不适用。一旦某高频交易商在该领域建立起了优势,这种优势就会不断强化,“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引自《圣经》中的《马太福音》)。
就像微软公司的 Windows 系统,初期投入了大量研发,但后面每生产一张光盘都加固了操作系统的市场地位。微软的 Word 软件进入中国已经多年,国内的文字处理软件达到能与之抗衡的地步了吗?
我们不能脱离行业的特殊性盲目地夸大引入外资的作用。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个游戏规则绝不是“鲶鱼效应”,而是“马太效应”;池塘里来的不是鲶鱼,而是鲨鱼。盲目地、不讲策略、不讲步骤地引入外资高频交易商,将危及我国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有违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根本宗旨。
意见三
不该管
这种意见认为,政府强制干预市场总是不对的。西方经济学的核心理念是自由市场,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来证明在自由市场条件下存在一个均衡价格,在这个价格下市场自动达到帕累托最优,资源最优配置的一种形式。
金融市场历来被认为是最能体现自由竞争的市场。那么,这种观点就认为,对境外高频交易的强行限制和禁止准入,违背了自由市场的基本经济学原理,不利于该行业的发展。
然而,盲目地信奉西方经济学就成了一种宗教信仰。一个虔诚的教徒一旦信奉某个教义以后,就会自然而然地觉得别人也应该信奉这个教。像任何宗教的形成一样,自由市场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用经济学的术语,不是 exogenously given, 而是具有内生性的。换句话说,一个人信奉某个教不是偶然的,而是跟该人的家庭、经历、教育等因素有关。
美联储圣路易斯分行副行长助理、原康奈尔大学教授文一老师在《看得见的手—政府在命运多舛的中国工业革命中所扮演的角色》中这样说到,“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致命错误,在于抛弃、隔断人类工业化历史,把发达国家今天达到的‘文明’状态和成果当成当年工业化的初始条件和原因,把市场和政府对立起来,认为政府越小,市场就越大、越有效。。。其实无论是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史,还是两次世界大战后个别国家成功工业化的历史,以及今天中国崛起的经验都指向一个真理:政府越有为、越有效”。
经济发展如此,金融作为经济体中的一个服务业同样如此。国外高频交易的发展是内生的,有其自身的历史发展路径(详见作者之前的文章《从滴滴打车看高频交易》)。而我国刚刚进入工业时代,伴随的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发生的。跟经济领域的产业一样,金融市场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有为、有效、有序的干预和保护。
忽略了历史背景,脱离发展的阶段性谈金融市场的开放,就容易犯天真的错误。金融市场发展要讲究实事求是。在目前阶段,特别要警惕电子交易领域的“拉美化”和“韩国化”。打一个比方,你希望你的小孩长大后独立自强,自力更生,这固然是好的。但在小孩成人之前,家长的引导、教育和呵护是必不可少的。要跟别人“学习”,好歹也要北洋水师的水平吧,都是义和团怎么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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