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贪心害人害己。中国物联网虚拟货币传销骗局

2017-06-03 舜天 醋蛋归元液泰谦堂 醋蛋归元液泰谦堂

传销因为中国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不同年龄阶层的人部分认知和新常识不了解的原因总是屡禁不止。最近,作者也被人拉进了一个名为“中国物联网虚拟货币海外总局”的群里。

       里面声称这里有一个中国物联网项目,由于中国在未来物联网的主导地位,国家要创立一个“中国物联网综合数字货币平台”,是真正的国家项目,不必担心上当受骗。这种东西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是传销骗局,但是看到群里的人的洗脑程度,本人还是认为有必要写一些相关内容来惊醒那些还沉醉在传销骗局中的人。

       首先进群的时候群里的群主发了这样的一段话,声称中国物联网CDC海外特区综合平台项目是一个国家级的项目,是中国梦的最大载体。


(文字中的感恩、感谢、福报、朋友、不花一分钱都是传销宣传中的常用词)


     

       于是作者就去了工商局的网站以及中国政府网查询的相关的公司以及项目文件,结果果不其然,政府根本相关项目,工商局里面也没有相关的公司。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对企业资质以及其他问题有疑惑的都可以在这里查询)

(政府也没有相关内的内容)


       到这里已经可以证明这个“中国物联网虚拟货币海外特区总局”的微信群所宣传的东西都是假的了,至于里面的传销方式以及什么的,根本都不用看下去了。可是作者将自己所得到的结果告诉拉自己进群的那个人的时候,却遭到了不认同和不理解。于是作者开始进一步在群里观察他的传销形式。

群里通过注册免费送积分,1积分=3元的方式以及提供岗位来诱惑人加入他们的组织以及发展下线,然后通过里面的讲师,群主,群管理不断地文字语音的洗脑给你画下一个巨大的饼,一群一点都不懂物联网的人来组建一个物联网平台?大兄弟你活在梦里?

同时群里的人不能随意说话,能说话的都是群主以及那些洗脑者。



(以免费的积分和大量的洗脑来吸引人们)



 (可见同时存在身份信息泄露的危险)


作者所潜伏的微信群还没有到开盘的时间,所以还不了解这个的后续,不过前面已经有过虚拟货币传销的案例。无非是庞氏骗局,通过开盘集资,把后面人的钱交给前面的人。

开盘集资的方式也会有很多种,比如说前面提到的免费送你积分,但是这个积分需要你通过物联网平台消费到了一定的额度才能领取;积分可以领取,但是要你在里面入了多少股,才能够取出来。这样的套路很多,没有你想不到的,只有操盘手做不出来的。反正就是以各种手段圈钱,前面免费领的钱,全部都要吐出来。


之前公安部所公布的“罗斯柴尔德家族LCF项目”金融诈骗跟这个微信群的方式根本没有多大差别。


(场面大的罗斯查尔德家族都出来辟谣了)



(这个微信群仍然打着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简直毫无新意!)


网上也有网友讲述了自己的家人亲身经历了“lcf物联网虚拟货币金融传销”的骗局)


         同时遇到狠一点操盘手,在第一轮吸了钱就走人的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传销模式,只有操盘手以及少数的“幸运儿”才能获利,其他的人都是受害者。


(LCF的吸金模式)



写到这里,关于这个“中国物联网虚拟货币平台”项目是个传销组织的骗局已经十分明显了,希望不知道的人看到这篇文章能够有所警惕,已经陷入传销陷阱的人能够通过这篇文章幡然醒悟。



        选择合法渠道增强风险意识

        有关部门提醒市民,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增强风险意识,不要被所谓的“低风险、高回报”项目所蒙蔽,清晰识别传销“拉人头”的欺诈本质,谨防落入传销陷阱。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举报。


  如何预防传销陷阱?

  随着近年来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持续打压,传销的形式与手段逐步衍生、变异,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主要表现为:以直销为名实施传销;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日益严重;源头组织与分支组织地域分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做好识别防范,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我们再次郑重提示广大群众,一定要认清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本质,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坚决拒绝卷入其中。


相关科普:

       1.物联网: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其英文名称是:“Internet of things(IoT)”。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百度百科)

      

       2.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百度百科)

      

        3.旁氏骗局:“庞氏骗局”称谓源自美国一名意大利移民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他于1919年开始策划一个阴谋,成立一空壳公司骗人向这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被戳破。(维基百科)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不久前的罗一笑事件。原以为是一位慈父卖文救女的催泪故事,最后竟反转成一场带血的营销炒作,网友的爱心又一次成为公益诈欺的工具。


  而这一次,有人把“公益慈善”玩得更溜,直接搞成传销敛财了!

  据广东省公安厅通报,近日,广东警方破获一起打着“公益”幌子搞传销的案件,估计涉案金额达20多亿元。据了解,这个“人人公益”传销团伙打着“人人公益,爱心慈善”的幌子,诱骗注册会员“爱心”进行投资,并承诺500天可收回5倍投资款。并鼓励会员在网下以“拉人头”,制造传销。

  该平台在既不理财也没有实体商品交易的情况下,上线仅一个月,就吸收资金超10亿元,涉及全国约20万人……

  

  假借公益之名 上线一个月吸金10亿元

  这网络传销涉案人员之广,涉案金额之巨,令人咋舌。那么,传销窝点是用什么骗术吸引如此多成员加入?又是怎么能汇集如此多资金的呢?

  

  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 黄守应:“人人公益”传销团伙就打着“人人公益,爱心慈善”的幌子,打感情牌,诱骗注册的会员,鼓励会员在网下以“拉人头”,制造传销,组织一起做爱心慈善的假象。

  

  去年8月,人人优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市注册成立,上线运行“人人公益”全返投资网络平台,打出了“通过公益捐献100所希望小学”等广告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探长 范骏:这个平台对外宣传是,他会把1%的资金从事公益的事业,其实实际上他很快就把这笔钱又转回到平台,供自己瓜分。

  该网络平台上成员通过向商家购买“爱心”进行投资,并被承诺500天可以收回5倍的投资款。同时,平台设置多级投资人,上级可抽取其下面所有层级的让利款。

  该平台在既不理财也没有实体商品交易的情况下,上线仅一个月,就吸收资金超过10亿元,涉及全国约20万人。

  前期会员的高额返利,只能用新会员的消费资金来支付,新会员看到老会员的收益时,则会大量涌入。直到会员停止增新和消费时,平台便无法支付让利款,从而整个系统迅速崩溃。

  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探长 范骏:我们看底层最多的受害者,应该是广州的一个受害者,他总共往这个资金池里投入了1500多万,所以他最终的损失也非常惨重。

  今年3月下旬,广东警方抓获该平台仇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10多名,捣毁传销窝点30多个,初步估计涉案金额20多亿元。

  为拉客专设“段子手”

  3月28日上午,警方捣毁了天河北路一处高档写字楼内的一处网络传销窝点。这家“公司”的门前,挂满了各种广告海报,自我粉饰为“一家‘互联网+公益+奖励’的平台公司……链接衣、食、住、行、教育、购物、旅游、医疗、娱乐等各大行业”。该公司空荡荡的办公场所内,只有七八名业务员,没有任何实体产品,每个业务员的工作台上除了电脑,就是一些营销的“话术教程”。

  经查,嫌疑人仇某于2016年8月在深圳注册深圳人人优益公司,开发了"人人公益’全返投资网络平台”,宣扬一种消费奖励模式,消费者(称为公益天使)在平台上注册后,在注册的“公益联盟商家”消费就可以拿到返利。比如消费24元,4天就能套出124元。该公司的业务员为拉客,故意露出“破绽”,诱导客户以商家和消费者的身份同时进驻。

  这样,不需真正消费,就可实现返利,消费多少全凭商家录入系统,“在该平台上其实不存在任何真实交易。”办案民警说,高额返利其实就是用后加入的人的投资来返利给先加入的,资金链很快陷入断裂。该平台还设计了多个合伙人级别,上级可以从下级提成,一层一层剥削,形成清晰的传销架构。该公司宣称每获利100元,拿出1元做公益,但经警方核实,所谓的公益项目全是虚构的。

  记者发现,该公司为在网上拉客,不仅设计了网站、APP、开了微信公众号,还设了企划部,设新媒体运营岗位,甚至还有专门的“段子手”职位,以段子的方式来进行传播,宣传发展会员。

  借公益之名违法犯罪案例

  案例一:以助学之名性侵山区女童

  2015年8月13日晚,广西当地一家电视媒体播出:隆林各族自治县王某利用以个人名义开设的“百色助学网”为幌子,蒙蔽爱心人士,以捐助的名义相诱,9年间,至少强迫了十几名小学生和自己发生性关系,并以录相、照片相要挟,让她们和自己保持情人关系。在记者暗访时,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公然向他人炫耀不雅视频。新闻播出后,当晚23时40分,隆林警方迅速采取措施,对王某实施控制。

  案例二:以慈善之名直播诈骗

  2016年11月,大凉山伪慈善直播事件引发全国关注。在快手直播平台上,“杰哥”、“黑叔”等人直播给村民们发钱,但在直播结束后,又将钱全部收回。今年1月10日,凉山州公安局在“净网灭谣”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透露,炮制“伪慈善”直播事件的主播“杰哥”杨某、“黑叔”刘某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吸引粉丝获利数十万元,其行为涉嫌诈骗。目前,嫌疑人杨某已被逮捕,刘某已被刑拘。

  新型网络传销四大特征

  警方呼吁,互联网传销犯罪活动有极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警惕利用高科技产品、公益慈善等噱头的新型网络传销。据介绍,新型网络传销存在四大显著特征。

  1.新噱头多,打感情牌,利用爱心慈善、金融投资、游戏产品、高科技产品的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犯罪。

  例如“人人公益”团伙,打着“人人公益、爱心慈善”的幌子,诱骗注册会员,激励会员在网下以“拉人头”,制造一心做慈善的假象。

  2.依托互联网传播方式多样化,发展快,规模增长迅猛。

  犯罪团伙设置网络平台,多以线上加线下的多样化模式,线上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还通过BBS、论坛和贴吧传播,利用网络宣传其组织和产品(多为三无产品),线下通过各地代理作宣传进行路演,层层发展会员。利用网络传播迅速的特性,短期内得以快速扩张规模,会员动则几千上万人,甚至10余万人。

  3.非接触性明显,跨区域突出,隐蔽性强,取证打击难。

  传销组织者通过互联网发布所谓“致富信息”或推销“虚拟产品”,往往利用互联网便捷性、非接触性,不公开露面,通过银行转账收钱,隐蔽性增强。传销犯罪团伙不断更换网站平台,甚至把服务器设在国外,逃避监管打击,同时参与人员互不认识,只通过网络联系,取证、打击难度大。

  4.社会危害性极大。

  网络传销通过互联网拥有一个理论上无穷大的“参与群体资源”,具有极强渗透力、欺骗性和危害性。浏览此类网站的上网用户都可能是潜在的参与群体,犯罪团伙仅通过聘请专门人员管理网站,对会员的提成、计酬进行系统计算,较易组织管理,参与人员遍布各地,社会影响巨大。

  同时,参与传销活动群体涉嫌违法犯罪。在网络传销通过洗脑,迅速扩大规模后,对大量涉及人员、家庭及社会稳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文章来源:反传销网

你不变,时代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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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潘石屹说的那句话:你不是输给互联网而是输给不相信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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