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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原县级干部被提起公诉!
日前,山南市隆子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原书记、局长、督察长陈喜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喜利用担任隆子县委常委、县委委员、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西藏检察
责任编辑:巴桑卓嘎
值班总编:伍小龙
投稿邮箱:snbxw@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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