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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工补贴!西藏7市地都有!

山南融媒 微山南官方 2022-09-24


拉萨市符合享受2022年第一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43号)文件规定。西藏建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96家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4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夺底路3号

邮编:850000

电话:(0891)6305941  6326424(传真)

备注: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接听电话,请各单位谅解。


附件:拉萨市符合享受2022年第一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公示表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

日喀则市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第一批)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43号)规定,日喀则农投商贸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符合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5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中路22号。联系电话:0892-8835301(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接听电话,敬请谅解)。
附件:日喀则市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第一批)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日


林芝市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第一批)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43号)文件规定,西藏林芝南迦巴瓦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3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通讯地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青年路3号

邮编:860000

电话:18143856261

邮箱:xzlzldjy@163.com


附件:林芝市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第一批)

(扫码获取附件)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山南市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及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公示(第一批)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43号)文件规定,西藏山南裕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及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3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山南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反映。联系电话:7833378 14728935572
附件1:山南市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名单(第一批)



附件2:山南市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第一批)


山南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2年9月8日


昌都市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 (第一批)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43号)文件规定,西藏昌都市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6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反映。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马草坝东路119号邮编:854000电话:0895-4821947                          附:西藏昌都市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2日

那曲符合享受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

那曲市人社局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提升技能防失业和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主动排查我市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参保企业,确保惠民惠企政策在那曲落地见效。


经审查,巴青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自治区嘉黎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班戈县纳木如粮食有限责任公司、班戈县达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中兴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那曲分公司、西藏自治区西亚尔进出口公司6家企业符合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申领条件。2022年9月7日,以6家企业实际参保人数,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共计发放39500元。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的及时发放,为企业纾困解难、稳岗复工作出了人社贡献。下一步,那曲市人社局将继续围绕“稳就业、保民生”工作主线,落实落细疫情期间各项惠民惠企政策,让人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政府的服务。

阿里地区符合享受2022年第一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4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西藏央聚玛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0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阿里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通讯地址: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陕西路16号

邮编:859000

电话:0897-2824171(传真)


附件:阿里地区符合享受2022年第一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名单


阿里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9月7日


附件见下表(点击图片可缩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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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失业保险政策您应该知道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克服疫情冲击,从国家到自治区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保民生”政策。


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大家关心的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贴等失业保险政策。


一、稳岗返还


(一)享受条件:在我区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二)补助标准:所有参保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返还稳岗资金。在我区参保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政策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二、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享受条件:截止2022年12月31日,对我区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参保企业;对我区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地市、县区,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补助标准: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三)政策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三、一次性扩岗补贴


(一)享受条件: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但同一毕业生在不同企业只享受一次,同时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贴。 


(二)补助标准: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政策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申领途径:各经办机构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 ,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


符合享受以上三项补贴的相关企业,可致电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账户信息的完善和线上确认,确保相关补贴及时、精准发放到位。




来源:西藏日报

责任编辑:张理华 

值班总编:普布旺堆 伍小龙

投稿邮箱:snbxw@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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