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监察法》重点热点问题解析高级研修班
【课程背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正式通过,监察委员会作为与“一府两院”平行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得以在宪法和法律层面确立。制定监察法就是要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
如何在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监察法》,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监察机关如何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等,就成为新时代背景下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为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决定举办《监察法》重点热点问题解析高级研修班,届时将邀请权威师资全方位深度解析监察法条文及理解适用疑难问题,并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
【课程内容】
《国家监察法》与宪法修改
《国家监察法》重点内容解读
《国家监察法》配套制度建设
《国家监察法》中的调查手段
《国家监察法》中的正当程序
《国家监察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
《国家监察法》起草过程中的争议问题
《国家监察法》中监察权与司法权的关系
《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联性分析
国家监察权的学理分析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反腐败
国家监察体制的宪法学基础
国家监察权行使与人权保障
国家监察体制的世界比较分析
国家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关系
国家监察活动中的监督、调查与处置
国家监察体制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拟邀师资】(排名不分先后)
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CCTV2012十大法治人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
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法学院副院长(2008-2017)。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暨法制办法律咨询顾问、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等。
李奋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执行所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犯罪与监狱学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检信息中心副主任(挂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刑事错案研究中心副主任,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证据学论坛》、《公安学论丛》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人、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委员会法制顾问、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专家委员会咨询专家等。
时延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王 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院长助理,首批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兼任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专家、中共北京市委高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咨询小组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国家食品标准委员会三新食品标准管理专家、国家食药总局法律宣讲团成员等。
张 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等。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7),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6),万人计划第一批青年拔尖人才(2013)。
另外,拟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北京市监察委等单位专家前来授课。师资可能调整,以最终课程表为准。
【招生对象】
全国各级监察委领导及工作骨干;各级检察院领导及检察官;各级司法局领导及骨干;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各有关院校专业教师及其他研究人员等。
【授课时间】
2018年4月20日--22日,实际授课三天。4月19日全天报到。
【授课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课程费用】
培训费RMB 3000元(包括培训、教材、合影、证书等费用)每人,不含食宿费、交通费。
【报名流程】
1.缴费
报名邮件被回复确认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研修费用。
(1)直接汇入中国人民大学账户: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账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备注:姓名+法学院监察法培训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或拍照)微信发送联系人:张涛
2.优惠政策
10人以上报名八折优惠。欢迎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证书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
【报名咨询联系人】
1、
2、请直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在线填写报名信息点击提交即报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