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你要向法庭说明,你的律师被谁收买了?哪个法院被收买了?被谁收买了?"!济南一男子法庭上"随便说说"被罚款5000元!!




发布:济南中院新闻中心

李某:“我的代理律师被收买了,法院也被收买了”

法官:“你向法庭说明,你的律师被谁收买了?哪个法院被收买了?被谁收买了?”

李某:“我不知道,只要我的案子输了,我就认为你们被收买了”

法官:对你以上说的被收买的问题,有无证据证实?”

李某:“谁被收买谁知道”

法官:“合议庭三人是否被收买了?”

李某:“我不知道”


8月1日,历城法院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某街道办事处房屋行政拆迁、行政赔偿一案中,因李某在庭审前大声叫嚣审判人员及其委托代理人被收买,法官赵燕当即向其进行讯问,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并自称只是随便说说,没有什么目的。

这位原告李某显然没有意识到在法庭上是不能不负责任的“随便说说”的,在法官对其进行警告后仍不收敛,继续大放厥词,他当场就为自己的“随便说说”付出了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9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对法官的故意诽谤,历城法院作出罚款决定书,对李某罚款5000元,并限期缴纳。

受到怀疑的代理人也当场即与李某解除了代理合同。

来源/ 转自:济南历城法院【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本公众号删除谢谢!投稿邮箱:2672989687@qq.com

王忠教授权威解析:民商事诉讼案件律师出庭技能【杭州市9月15日-16日】

垃圾人出没,管好自己的嘴,浙江一美女因出言不慎,付出惨重代价

法院霸气!福建首例:案外人因拒执罪,获刑8个月!

勇敢的判决!检察院两次抗诉说判轻了,法院直接改判无罪

民间借贷案件审判实务、民事诉讼证据实务 专题培训【8月31-9月1日】在广州市

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1O曰上午被执行死刑

震撼!一公职被执行人在办公室被铐走,大喊:“留点面子,不要给我戴手铐!”

强行与男性发生关系构成什么罪?

男子喝酒后死亡,法院判决一起喝酒的无责!(2018最新)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后语:如果您觉得本文对您有帮助和启发,请顺手点赞,您的支持和鼓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