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推荐:3月份《民法典》实务高端讲座(邀请函)
2021年邀请函
3月份《民法典》实务高端讲座推荐十期
只有干货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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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时期,我中心将选择宽大会议空间,并限制参会人数,欢迎报名! ★2、以下课程支持实时线上视频直播,您仅需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均可观看!
一、培训议题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要义精解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重点内容解析
3、《民法典》实务运用:“债务承担规定”下的债务隔离规划
4、《民法典》实务运用:“财富传承规定”下的财富传承规划——法律协议;赠与;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跨境资产配置;保险(含大额保单);保险金信托等等工具的运用
5、《民法典继承编》要义精解
6、遗嘱执行人制度研究
7、遗产管理人制度与遗产管理人业务实践
8、遗产管理人实务:遗嘱见证业务、风险防范及老年人法律服务
9、律师从事婚姻家事业务中的执业风险防与处理技巧
主讲专家
报名电话/微信:18310839246 张老师
长按二维码“识别”加张老师微信可在线报名
注、加微信注明报名参加学习
(二)
时间:2021年3月26日—28日(3天)
地点:上海市
费用:4200元每人(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等费用)
报名优惠政策:
(1)实习律师凭实习证参会可享受学费5折优惠,食宿交通费自理;
(2)执业不满2年律师凭本人执业证可享受学费6折优惠,食宿交通费自理;
(3)学员满三人团报九折;满五人团报八折(老学员或团报八折优惠)
【主讲专家及培训内容】
1、民法典时代,担保规则的发展、变化
2、《民法典》有关担保法律的重大修订
3、《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的争议问题解析
4、《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担保一般规定”重要问题解析
5、《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保证合同”重要问题解析
6、《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担保物权”重要问题解析
7、《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
8、《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适用范围
9、《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关于金融担保业务的亮点
10、《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
(1)《司法解释》的一般规定
(2)《司法解释》在司法适用中的溯及力
(3)期间等具体适用问题
【拟邀主讲嘉宾】
嘉 宾 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民法典》司法解释专班成员
常鹏翱 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
谢鸿飞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学会副会长,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王洪亮 法学博士、德国联邦总理奖获得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房地产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
关 丽 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高级法官,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广博的知识水平和视野,丰富的审判实务和实践经验
以上主讲嘉宾已经基本确定,若有突发情况以最终课表为准。
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与《民法典》对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暨劳动用工合规与劳动争议处理实操技巧高研班▼
讲座时间:2021年3月20日—21日
讲座地点:海口市
学费:3600元(老学员或团报八折优惠)
主讲内容及专家简介:石先广,劳达集团-上海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长期从事劳动法律问题研究与实务操作;常年担任数十家世界500强、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出版有《新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应对实务》、《企业用工法律指引与操作全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实务》等近20本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著;编著有《从精通到卓越的劳动法律实务五大系列合集》、《民法典时代的用工管理与风险防范》及多省份的《企业用工法律指引、典型案例与实务精要》等劳动法实操系列工具书近10套;授课经验丰富,已全国1000余场企业用工管理课程公开课授课。
课程提纲
(一)《民法典》与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下的劳动法的再审视
1、民法、《民法典》与劳动法
2、《民法典》颁布实施的影响
3、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传递的信息
4、民法典对用工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的影响
(二)《民法典》与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下的劳动关系认定规则
1、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
2、民法典对劳动关系甲方范围的规定与影响
3、民法典对劳动关系乙方范围的规定与影响
4、互联网平台用工的法律关系认定
5、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的认定与区别
6、共享用工的法律关系认定
7、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对于劳动争议归类的规定
(三)《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规定在劳动法律领域的适用
1、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2、《民法典》意思表示规定与劳动法律规定的差异及注意事项
3、《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变更或解除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4、《民法典》有瑕疵意思表示的处理与劳动法律中的差别及注意事项
5、《民法典》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6、《民法典》职务代理行为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及风险防范
(四)《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1、《民法典》合同订立过程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运用
2、《民法典》合同订立形式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运用
3、《民法典》强制缔约规则与劳动法律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4、《民法典》合同解除提出形式在劳动法律中的运用
6、《民法典》合同解除权行使时间在劳动法法律中的运用
7、《民法典》不当得利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运用
(五)《民法典》对员工个人权利的规定与企业用工管理权的冲突及风险防范
1、单位采集员工信息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与注意事项
2、单位知情权、管理权、调查权与员工隐私权的冲突与注意事项
3、单位管理权与员工行动自由权冲突与注意事项
4、单位管理权与员工肖像权、声音权冲突与注意事项
5、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名誉权纠纷特殊性与注意事项
6、员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对安全生产、职业病管理的影响
7、《民法典》时代职场性骚扰预防与处置及用人单位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
(六)最新拉动争议司法解释、《民法典》下单位规章制度构建与漏洞补救
1、司法解释对规章制度民主程序的要求与操作实务
2、《民法典》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条款内容的要求与操作实务
3、《劳动法》对规章制度漏洞的补救运用实务
4、《民法典》对规章制度漏洞的补救运用实务
5、员工不当行为与单位惩戒权行使的注意事项
(七)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下的竞业限制纠纷处理实务
1、竞业限制与保密的区别及联系
2、竞业限制适用对象的司法裁判认定实务
3、竞业限制适用时间的司法裁判认定实务
4、竞业限制地域范围的司法裁判认定实务
5、竞业限制同业范围的司法裁判认定实务
6、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争议与处理实务
7、竞业限制违约金中的争议与处理实务
8、竞业限制与股权激励的关联
(八)《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雇主责任的影响与适用注意事项
1、雇主对内责任与对外责任
2、不同法律关系的雇主责任的区分与责任划分
3、《民法典》时代雇主对外责任的承担与追偿权的行使
4、《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定与工伤事故处理
(九)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下的裁审理衔接与实务处理
1、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诉讼的衔接规则及运用实务
2、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则及运用
3、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管辖规则及运用实务
4、一裁终局案件中的裁审理衔接
5、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举证责任及运用实务
6、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执行中的裁审衔接问题
(四)
民法典与司法解释修改视角:民事执行疑难法律实务问题暨股权执行、不动产执行及金融债权执行高研班讲座时间:2021年3月20日、21日
讲座地点:成都市
学费:3800元(老学员或团报八折优惠),实习律师凭实习证参会可享受学费5折优惠,食宿交通费自理;执业不满2年律师凭本人执业证可享受学费6折优惠,食宿交通费自理。
主讲专家:
徐卉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咨询特邀专家,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研究室副主任,欧盟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
张元 原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督导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股权强制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执笔人
培训内容:
1、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变迁及若干重要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2、《民法典》对强制执行的影响及其在执行中的直接适用和间接指引——申请执行时效的计算问题;当事人死亡时的执行主体变更问题;查封最高额抵押财产的通知问题;案外人异议问题......
3、《执行类司法解释》实质修改的重点内容解析
涉及所有权保留动产的执行问题;变更、追加遗产管理人的规定;执行公务证;删除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投资权益执行内容
4、《执行类司法解释》的修改条文及修改原因
《执行工作规定》、《查封规定》、《拍卖变卖规定》、《执行程序解释》、《委托执行规定》、《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等等
4、《九民会议纪要》关于执行的重要内容解析
5、善意文明执行若干问题
6、案件执行程序中的常见法律问题、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执行依据、执行管辖、执行当事人、执行启动、执行和解、执行担保、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转破
7、被执行财产的查控和处置——不动产、动产、债权、股权等被执行财产的查封、冻结、评估、拍卖、变卖、以物抵债中的重点法律问题
8、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实务问题——执行异议与复议以及执行异议之诉,对执行行为异议、执行标的异议、变更、追加当事人的异议、异议审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的疑难法律问题
9、执行异议之诉的实证研究
10、股权执行司法规则——股权所在地的确定、股权调查、冻结、评估拍卖、变更与案外人救济
11、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仲裁裁决执行的若干问题
12、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退出机制及相关争议的处理
13、执行中的民刑交叉问题
1、特殊时期, 我中心将选择宽大会议空间,并限制参会人数,欢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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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土地(房地产)开发与城市更新法律实务高研班▼
时间:2021年3月12-15日
地点:厦门市
学费:3800元(老学员或团报八折优惠)
主讲专家:
嘉宾A 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嘉宾B 自然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市场监测处专家
张恩逸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处长
王 达 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资深法官、拆迁司法解释起草人;北京朗士律师事务所征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韩立军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土地前期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曾参与了多个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企事业单位搬迁和一级开发等大型项目的操作,为近百个房地产项目提供过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培训内容:
1、房地关系:《民法典》与房地产开发中供地模式的主要修改
(1)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章的主要修改
(2)民法典居住权章的主要内容
(3)民法典土地承包经营权章的主要修改
2、《民法典》土地经营权制度下的律师法律服务拓展
3、《民法典》居住权在城市更新中的具体应用探索
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开发与集租房开发实务——集体土地案例解析
(1)两法修订要点概述——《土地管理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我国土地法律制度概览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
(3)集租房政策概览、集租房开发模式和法律问题
(4)集体土地开发中的实务问题
(5)集体土地案例
5、《民法典》对土地储备、房地征拆法律实务的影响——结合《土地管理法》
6、新政下,集体土地征收与城中村改造项目法律模式、风险防范
7、土地征收中常见违法行为及律师代理技巧
8、土地一级开发、一二级联动开发操作实务与土地出让法律实务
9、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路径及法律风控要点
10、城市更新补偿安置、拆迁谈判与纠纷处理
11、城市工业用地轻资产运营新型商业模式下律师实务操作难点解析
12、房屋征收补偿类行政案件审理与司法审查
(六)
《九民纪要》、《民法典》司法解释(时间效力、担保条款、买卖合同)视角:完美合同的起草、审查及合同、担保法律实务高研班讲座时间:2021年3月19日—21日(三天全天学习)
举办地点:贵阳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学费:398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老学员或团报八折优惠
讲座日程安排:3月19日(星期五)9:00-12:00 14:00-17:00
(一)《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解读
1、《司法解释》的一般规定
2、《司法解释》在司法适用中的溯及力
3、期间等具体适用问题
(二)《民法典》与《九民会议纪要》视角下的担保法律实务
1、担保物权一般规则
2、抵押权的共同规则
3、动产担保物权
4、保证
5、非典型担保
6、其他问题
(1)一般保证人责任的免除
(2)保证人的代位权
(3)保证人的抗辩权与抵销权
(三)《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1、“担保一般规定”重要问题解析
2、“保证合同”重要问题解析
3、“担保物权”重要问题解析
4、“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
5、司法解释对企业的影响与注意事项
主讲专家:谢鸿飞 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合一践行者、青年法学家
3月20日(星期六)9:00-12:00 14:00-17:00
(一)《民法典合同编》概况
1、基本概况
2、合同编通则的适用范围
3、过渡期的适用问题
(二)《民法典》重点条文释义暨修改亮点、法律适用难点
1、订立合同的方式
2、要约邀请及其主要类型
3、合同成立时间
4、情势变更问题
5、非典型担保与登记对抗规则
6、保证方式
7、违约方终止合同问题
8、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9、相抵原则
10、预约合同适用规则
11、不能履行的判断标准
12、“保理合同”专章
13、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的安全保障义务
14、合伙合同基础规范
(三)《民法典》语境下合同纠纷实务热点的裁判规则
1、关于合同性质认定的问题
2、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限制
3、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之变化
4、合同可撤销法律依据之变化
(四)《民法典》语境下合同履行的有关问题
1、关于合同履行时间加速到期的问题
2、合同不成立、无效、解除后的处理问题
3、合同的解除问题
4、合同的保全问题
5、债权人不履行协助义务情形下合同解除问题(诚信原则的运用)
(五)几类常见合同的裁判规则
1、买卖合同
2、借款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
(六)《民法典》直接规定的无效条款梳理(体系)
1、不允许当事人约定的期间、期限,违反导致无效
2、民法典直接规定无效
3、保护公共利益的禁止性规定
主讲专家:某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审判业务专家
3月21日(星期日)9:00-12:00 13:30-16:30
(一)《民法典》视角:电子合同条款实践问题与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分析
1、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属性
2、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成立地点、交付时间的认定
(二)《民法典》、《九民纪要》、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修改视角下的“合同起草与审查”
1、《合同法》与《民法总则》的适用
2、合同无效、不成立、生效
3、合同解除
4、违约金过高问题
5、强制性规定的识别
6、民间借贷合同
7、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
8、让与担保和以物抵债
9、撤销权的行使
10、担保类合同若干重要问题
11、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其履行
12、公司类合同
13、《民法总则》与《公司法》的适用 14、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民法典、民法典司法解释、九民纪要视角下的“合同通用条款制作与审查”——以“买卖合同”为中心
如:定义条款;列举条款;绿色条款;合同目的条款;风险与提示;违约行为;违约金、定金;陈述与担保;履行抗辩权;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解除条款;情势变更条款;验收条款;善后条款与分割条款;债权转让条款;风险负担;争议解决;价金及其支付条款;权利申明条款;中英文本;通知;保密条款;合同相关文件;生效条款
主讲专家:田飞 法学博士、资深法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破产审判庭庭办主任
报名电话/微信:18310839246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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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与工程款结算诉讼 暨多维视角下的建设工程合同精细化管理高研班▼
讲座时间:2021年3月19日—21日(3天)
讲座地点:南京市
学费:398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三十学时证书等(老学员或团报八折优惠)
讲座日程安排:
3月19日(星期五)9:00-12:00 14:00-17:00
一、《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合同重要条款解读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务
1、工程纠纷案件大数据
2、招标与合同效力
3、工程质量责任
4、变更/索赔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5、结算与审计
6、价格调整引发的风险防控
7、合同价格法律辨析与风险
8、疫情事件引发合同履约问题之应对
9、农民工工资支付重点问题应对
10、工程总承包中的特殊计价风险与应对
二、审判视角:《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
(一)合同效力问题
1、合同无效情形
2、无效损失承担
3、新“黑白合同”效力
(二)工期问题
1、建设工程开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的认定标准
2、工期顺延问题
(三)工程质量问题
1、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承担
2、质量诉讼与反诉程序
3、缺陷责任期问题
4、质保金返还问题
(四)工程计价结算、垫资和欠付工程款问题
1、建设工程计价结算的标准和方式
2、承包商垫资利息的计算
3、发包人欠付承包商工程款的利息计算
(五)工程鉴定问题
1、造价鉴定若干问题
2、一审未鉴定,二审是否能够鉴定问题
3、法院依法确定委托鉴定的事项、范围和期限
4、应当对双方有争议的鉴定依据进行质证
(六)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
1、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
2、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优先效力
3、行使工程款优先权的前提条件
4、工程款优先受偿的范围
5、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期限
6、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效力
(七)实际施工人及其他问题
1、转包人、违法分包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
2、《民法典》和司法解释适用问题
3、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实际施工人享有代位权
主讲专家:某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审判业务专家
3月20日(星期六)9:00-12:00 14:00-17:00
(一)《民法典》时代,工程建设法律服务新要求
1、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的交易惯例
2、高度重视对实际施工人制度的影响
3、“格式条款”的新增规定
4、行使不安抗辩权后的违约责任请求权
5、情势变更规则——高度重视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客观情势变化情况
(二)《民法典》时代,多维视角下的施工合同精细化管理与履约管理
1、施工合同签订前关键风险点的识别、分析与纠纷解决——以“招标”为中心
2、加强施工合同签约管理,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
3、加强施工合同履约管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合同履行阶段的关键风险点
4、结算阶段法律风险
主讲专家:陈鑫范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杭州市律协建工委副主任,著有《工程总承包法律应用实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等
3月21日(星期日)8:30-11:30 13:30-16:30
(一)简析:民法典后,建工司法解释一的10处大小变化及重点条款理解与适用
1、大变六处
2、小变四处
3、特点:合二为一
(二)以建设工程合同为视角——合同的“静态审查”与“动态管理”
1、合同主体
2、合同标的
3、标的质量
4、合同生效
5、合同价款
6、合同管辖
7,合同的送达
8、附随义务
9、示范文本与格式合同
10、清洁文本与涂改效力
(三)建设工程款结算诉讼实务与案例解析——10大方面问题
1、多份合同情形下,工程款结算问题的思路
2、低于成本价,结算工程款的思路
3、多个结算依据情形下,工程款结算问题的思路
4、固定总价不再固定的情形
5、各种让利、下浮情形下,结算工程款的思路
6、实际施工人结算工程款的思路
7、工程未完情况下,结算工程款的思路
8、压缩工期下,调整工程款的思路
9、清单计价规范下,结算工程款的思路
10、其他问题
(1)知道以房抵款协议的后一半
(2)购买商铺算不算生活消费
(3)体会不平衡报价中暗藏的杀机和风险
主讲专家:吴咸亮 工程律师,中国计量大学兼职教授,安徽省招标投标专家库专家
(八)
新兴热点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行政执法暨企业合规疑难、前沿问题高级研修班讲座时间:2021年3月26日—28日
举办地点:北京市
学费:3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老学员或团报八折优惠
一、培训议题
新兴热点领域反垄断民事诉讼疑难、前沿问题
(一)反垄断法基本问题、热点问题、疑难问题解析
(二)反垄断民事诉讼疑难、前沿问题分析
(三)新兴热点领域反垄断典型案例分析
新兴热点领域反垄断行政执法与企业合规疑难、前沿问题
(一)反垄断行政执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
(二)热点行业、新兴领域反垄断调查疑难、前沿问题
企业反垄断合规实务要点
新兴热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疑难、前沿问题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适用疑难、前沿问题分析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则重点条款适用及疑难、前沿问题分析
二、主讲专家
主讲专家:蒋 强 原北京市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审理过二、三千件知识产权案件
主讲专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主讲专家:胡国辉 《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国家标准起草人,原戴姆勒公司亚太区副总裁、大中华区首席合规官
(九)
零售信贷(个贷)业务贷后管理及不良清收处置实战高研班报到日期:2021年3月12日
讲座时间:2021年3月13日—15日
举办地点:杭州市
学费:398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老学员或团报八折优惠
一、培训议题
(一)《民法典》与信贷及不良债权
1、民法典对不良资产处置的影响
2、对信贷业务与不良资产影响较大的条款
(二)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与风控——清收处置、收购、经营、估值、风控及逃废债防控
(一)不良资产+地产重组——实操干货与实务案例分享、解析
(二)如何通过谈判等技术手段去整合资源(含案例分享)
(三)如何匹配投资人参与困境地产的盘活,实现收益?(含案例分享)
一、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九民会议纪要》及善意文明执行在不良资产清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金融债权执行清收法律实务问题——典型案例解析
三、民法典时间效力、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具体应用
(一)《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精析
(二)《民法典担保部分司法解释》精析
主讲专家
主讲专家:金牌讲师;不良资产处置专家;某股份制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主讲专家:张海蓉 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创始合伙人;深耕金融不良资产投资和处置11年,累计处置不良资产超过100亿,精于设计不良资产项目的退出处置方案与交易模式
主讲专家:王晓明 法学博士,在金融争议解决和商事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十)
民法典时代,不良资产处置、收购、经营、估值、风控暨金融债券执行清收与逃废债防控法律实务高研班报到日期:2021年3月26日
讲座时间:2021年3月27日—28日
举办地点:厦门市
学费:42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老学员或团报八折优惠
一、培训议题
一、个贷业务
二、个贷不良
(一)零售不良的整体现状及其趋势
(二)零售不良贷款的管理原则
(三)零售不良资产维护
(四)对逃废债的打击
1、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若干惩戒
2、善意文明清收问题
3、刑事措施
(五)清收处置
(六)清收激励与审计问题
1、不良贷款的不同管理模式
2、清收激励
3、零售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若干风险与审计及问责
4、劳动争议及其处理
5、其他若干问题
主讲专家
金牌讲师,博士、律师、仲裁员、经济师、不良资产处置专家,现供职于某股份制银行,二十年银行工作经验。著有《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评析与风险防范》一书。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
▶量身定制课程:
根据企事业单位自身情况,包括培训对象及其专业背景、工作职责、培训目标、具体要求等分析企业的培训需求,制订切合实际的培训方案,邀请专家赴企事业单位进行内训或录制课程,为企业创造高效能的学习条件。
报名电话/微信:18310839246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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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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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会员 会费8000元/12个自然月
全年近百场线下面授课程免费参加,不限次数。如果不去现场,可以通过手机、电脑视频同步免费观看。
★二、普通B级会员 会员费10000元/12个自然月
在担任普通B级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6个名额参加线下面授培训活动,每期培训不超过3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可重新续费或在会员期内按八折会员价收取
★三、普通A级会员 会员费18000元/12个自然月
在担任普通A级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13个名额参加线下面授培训活动,每期培训不超过4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可重新续费或在会员期内按八折会员价收取
★四、贵宾会员 会员费34000元/12个自然月
在担任贵宾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27个名额参加线下面授培训活动,每期培训不超过5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可重新续费或在会员期内按七五折会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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